那是2000年末邪惡迫害最瘋狂的時候,在她家開了一次法會。會後她丈夫到北京證實大法,回來後,沒進屋就被鄰居舉報,被公安分局惡警帶到派出所。等她回來後,惡警又帶她丈夫回家搜東西。惡警問她:「你還煉不煉了?」當時她連想都沒想,隨口就說:「不煉了。」惡警甚麼都沒有搜到,就把她丈夫帶走了。
她慢慢的平靜下來,也冷靜了。這時她想到了大法,她知道自己錯了。她想了許多:說不煉了,我能不煉了嗎?我在騙誰呢?我煉功身體的病都好了,心臟病、甲狀機能亢進等許多病都好了,師父給我這麼多,到關鍵時刻我卻不能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我還是大法弟子嗎?我必須給大法一個正確位置,我得明確告訴那些警察們:我不能不煉。
說到這,她又告訴我:「這時看了一眼傻乎乎的孩子坐在床上,孩子甚麼都不知道哇,幾件簡單的家具立在牆邊,我要走出去,可感覺有甚麼東西阻擋著我。這時的心情可想而知。」她下決心,毅然走出家門。
她來到派出所,跟那些警察們說:「這麼好的大法,我修煉大法身體的病都好了,我還得煉。」惡警一聽:你好大的膽,敢到派出所來說還煉法輪功。就把她扣押在派出所,對她非法審訊。問她說:「在你們家開會了,別人都舉報了,你不說也不行,說了呢,你就可以回家……」她當時頭腦非常清醒,儘管惡警欺騙她、恫嚇她,她就是不吱聲,心裏只反覆默念「我不怕你。」
這樣持續了幾個小時,惡警在她這裏甚麼也沒有得到。現在明白了,這就是正念,就是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她家屬來到派出所,跟所長評理:「人家是好人,又沒做壞事,你們得放她,她家精神病的孩子我們可管不了,你們不放她,我們就把孩子送到派出所,叫你們管。」所長也跟分局的人說:「你們也沒問出啥,就放了她吧。」惡警還是不放人。
天黑了,惡警一看也抓不到甚麼把柄,只好把她送回家。後來,她回想起這件事時說:「我當時在家裏說不煉了,再去更正,被邪惡鑽了空子,這個難就加大了。但後來自己做到了正念正行,邪惡也就不敢迫害了。」
她認真總結了同一天,同一件事,兩種不同做法,反映了不同的觀念,不同的基點,也體現了「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轉法輪》)。後來又有幾次派出所、居委會來找過她,由於她正念正行,從2002年以後,這些人就再也沒有找過她。
關鍵時是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在起決定作用,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實現自己史前的誓約。在這最後時刻,我們要珍惜這萬古機緣,做好自己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