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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大法弟子肖志祥、林佳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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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11日】湖南湘潭65歲的大法弟子肖志祥和林佳,分別被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現在和其他三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湘潭市看守所。

大法弟子林佳因為不放棄大法修煉,惡人就以他在學生中講真象為由,於去年年底將他非法關押在湘潭市看守所至今。

大法弟子肖志祥是今年1月18日外出買菜時,被湘潭市610和雨湖分局國保大隊綁架。當時圍觀群眾較多,他毫無畏懼的高喊「法輪大法好!」並抵制抓捕。

今年5月31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審判長范建陽、審判員周新民、魏偉、書記員楊又華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5]雨刑初字第73號非法判肖志祥三年6個月。大法弟子肖志祥在此書上寫下了:宇宙的特性是真、善、忍,宇宙不是邪惡逞兇的地方,一切污泥濁水將盪滌殆盡!

邪惡之徒給大法弟子肖志祥非法判刑的所謂理由是:

2003年8月12~27日,肖志祥將《天安門廣場怎樣鎮壓法輪功》、《見證》、《真象》光碟分別發放給盧金連、黃景新;

肖志祥從赤山監獄被非法關押3年回來後,於2004年2~6月寫了一封《給領導的一封申訴信》投遞給本單位的主管城管局,被誣蔑為:法輪功攻擊現政府。

2004年3月同學聚會,看見肖志祥身體棒、年輕,問他訣竅,他告訴同學因修煉法輪功並告訴他們真象。卻被邪惡之徒說成是散布法輪功言論。

肖志祥已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尋找律師訴訟。

不明真象的人向邪惡提供所謂的「證詞」,他們包括:雨湖派出所的黃景新;肖志祥同事盧金連;肖志祥同學謝見龍、周琪坤、周愛華、周利華;湘潭市宏峰複印社店主王湘蘭、打字員胡友玲、湘潭市印刷行業協會秘書長楊梅初;湘潭市「610」范勇、湘潭市湘盟打印社店主陳喜春。這些人的電話號碼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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