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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炒「法輪功殺人案」 要找黨委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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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16日】7月15日,《天津日報》稱大港油田一法輪功練習者用菜刀砍死6歲親生女及外甥後投案自首,可據大紀元記者初步調查,大港油田電視台及當地新聞人士對此事都不知曉,知情者也不敢透露實情,讓找黨委辦公室查詢。

報導稱:「犯罪嫌疑人李豔忠對其殺人事實供認不諱。李自稱:「當時覺得腦海裏充滿了殺人的念頭,思想被一些不好的『生命』控制,就像不是自己的思想一樣,他就控制你的思想,叫你去做殺人、自殺等事情。」」

稍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精神病患者發病的特徵。無論李某是否有精神病史,他的自述已經準確無誤的表明他當時是個精神病發作者。一個可憐的精神病患者不幸殺死自己的骨肉,本是件讓所有人都悲傷的事,可有人卻想利用這件不幸,藉機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為核實新聞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大紀元記者對大港油田有關部門進行了電話採訪。記者打電話到大港油田東港公安局,公安局的人說沒聽說這事。大港油田有自己的電視台,本單位職工殺死兩名六歲的孩子,其中一個還是自己親生女兒,事件發生在7月10日,即《天津日報》報導前5天,按理說,若真有此事,油田裏上上下下哪個職工會不知道呢?可是,油田電視台新聞部主任說不知道,讓找宣傳文化科,宣傳文化科也不知道,讓找黨委辦公室,按理說一個殺人刑事案件,為甚麼不推薦找保衛科公安局,而要找黨委呢?這本身不就是在暗示,該案件不是普通殺人案,而是政治案件嗎?

《天津日報》稱在李某家中搜出了法輪功書籍,由此斷定此案是法輪功造成的又一家庭慘案。說到「又一慘案」,記性好的讀者也許不會忘記,在兩三年前,在中央電視台被老百姓稱為「焦點謊談」節目中,曾播出過很多所謂「法輪功殺人案」,從傅怡彬殺妻殺母案,董立殺妻傷女案,關淑雲殺女案,趙合殺警案,鄒剛殺人案,再到天安門自焚案,儘管中共一言堂宣傳任由其評說,不管當時媒體把該新聞如何設計得好像真的與法輪功相關,但事後人們都看清了,這是中共慣用的栽贓陷害手法,把精神病人幹的事強加在法輪功頭上,就跟當年證明劉少奇是叛徒漢奸一樣,人證物證俱在,可中共當時的「證據確鑿」,事後證明都是誣陷。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居民說:「法輪功在全球幾十個國家傳播,為啥就只有在中國聽說殺人了?電視上那些殺人案,其實都是些瘋子幹的,然後栽贓在法輪功身上。就好比一個學校,裏面要是有一個學生精神出毛病了,幹壞事了,能說是學校本身壞了嗎?再說很多人根本就沒練過法輪功,非要往上面扯,這樣的新聞啊,沒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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