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法修煉中的點滴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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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24日】

尊敬的師父好,各位同修大家好!

下面我跟大家彙報一下幾點修煉體會。

1. 在證實法工作中多修自己、寬容同修

師父《在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的講法》中說:「圍繞這三件事,怎麼樣把它做好,同時修好自己,救度眾生,難度最大的就是救度眾生。怎麼樣做好,其實就是個協調問題。我講協調也就是配合好,證實法也是修煉,都向內找就會配合好。大法就是修煉,沒有甚麼其它東西。」

在證實大法的工作中時常會有意見不一致,每個人證悟到的法理不同固然是個因素,但我發現更經常的原因是自身沒修好的地方在起著負面作用。

在準備一個六月份的活動的過程中,佛學會和負責媒體的學員一共5個人,2人是一種想法,我和另外2人是另一種想法,都在按自己對法的認識去理解著師父對活動的指示。因為我們之間缺乏溝通,使得弟子間的間隔放大到我們地區更大範圍的弟子中,以至於活動前兩天的籌備會不歡而散。紛亂中有個學員很生氣的說的一句話讓我聽得特別清楚 ── 「都是他們三個在背後唧唧咕咕!」

雖然我沒有太動心,因為我知道她是在氣頭上說的話,但是卻引起了我的思考。是啊,雖然我們沒有想在背後嘀咕人的心,沒有想搞小團體的心,之所以三人在電話上談只是因為知道跟另外兩個學員在這個問題上想法會有很大不同,可能會不容易溝通,所以先三人交換一下看法。然而客觀上造成的效果就是讓別的學員覺得是背後唧唧咕咕。

出現問題了肯定有我的因素,找找自己,我發現的確有我沒做好的地方。為甚麼對有些學員我可以毫不猶豫的抓起電話就打,而對另一些學員就不能,除了熟悉程度不同之外,更主要的原因其實是我怕面對不同的意見,是一個不願改變自己的心,潛在的就是不想先看看別人說的是不是有道理。師父告訴了我們天上的神做事是甚麼狀態,在意見不同時,他們是看對方的結果是不是能夠達到要達到的。也許達不到,但是願意去看對方的意見,能否有這一念卻是最關鍵的。

我還想起師父早就講過:「大法弟子們切記,將來無論何時、何地、何人,以任何藉口把大法分成部、派、門、宗等類似行為都是亂法。」(《定論》)我想歷史上的修煉人是不是就是因為固守自己的理解,願意和與自己見解相同的人在一起,而不願聽取不同意見才人為的搞出許多派別,甚至發生爭鬥呢?或許這是我們應該引以為戒的深刻教訓啊。

意識到這些問題之後,我就與其他四位學員交流,建議我們作為協調人,自己首先應該加強溝通,消除隔閡,這樣才能做好我們地區的協調工作,使整個環境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邪惡干擾表面上看是表現在大家為一件事本身的對與錯而爭論,而其實是因為我們深層的修煉上的問題,修煉的問題解決了,也就沒有漏洞可鑽了,我理解這就像師父講的病的問題:另外空間的靈體拿掉之後,這個空間的腫瘤自然就沒了,如果像西醫那樣,只解決表面的病症,根本的問題不解決,過後病症還會返回來。

在前些年,我不喜歡看到弟子間發生矛盾,喜歡看到一片和氣。在後來很長時間裏,才在學法中逐漸從內心理解師父所講的 ── 有矛盾是正常的,只有通過矛盾才能暴露出我們的執著心,關鍵是如何在矛盾中不要僵持不下,要儘快提高上來。如果我們發生了矛盾,不是利用它提高,而是一次次的加深對對方的成見,那麼就會使邪惡有了最得心應手的干擾方式。有時我看到某個學員和某個學員好像之間過去積累的負面因素長期不去,兩句原本很平常的話,馬上就能觸發這些負面因素,開始言語不合,使得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事不能得到正常的討論,有時聽到同修的抱怨,重複的也是其他同修幾年前的事情。我自己在這方面也經歷了許多,跌跌撞撞走到今天,我感到對我幫助最大的就是能儘早提醒自己以法為大,並且包容同樣是還在修煉過程中的同修。

在籌辦一個大型活動的過程中,另一個協調人對我處理一些事情的方式有看法,給我打電話,那些天事情多、壓力大、心急氣躁,我心性沒守住,互相言語不合,最後她說了一句,「從你來了以後,我們這裏真就夠亂的了。」然後電話就斷了,不知是她掛了,還是我手機沒信號了。當時心裏真不舒服,心想:「這大帽子扣的,我來這裏到底幹甚麼了,至於因為我把這兒攪亂了?」真想找個人發發牢騷。

稍微冷靜下來,想到的是,其實她是氣頭上的話,怎能當真呢?都是修煉中的人,必然也有守不住心性的時候,自己不也是嗎,那我應該計較嗎?師父不是要我們寬容嗎?我要因此跟她產生隔閡,那不正是邪惡最高興的嗎?我要是跟太太或別人發牢騷,那這件事很可能會傳很廣,那些本來對她就有看法的同修說不定還會加深對她的成見,這就會在我們地區造成一個很大的負面之場,甚至會持續很長時間,必然影響DC的證實大法工作。這絕不會是師父要的,而圓容師父要的才是宇宙中我們每個生命的最大善念,我應該讓負面的東西盡可能到我這兒就截止。所以,這件事情我也就誰也沒有告訴。

同時,她的話也真的是提醒了我:搬來這個地區近兩年了,也真有沒做好的地方,「添亂」或許是誇張,但今後也真是要經常提醒自己,來到這個在正法中這麼重要的地區,應該多做正面的貢獻,不做或少做負面的貢獻。兩、三年前一篇明慧文章裏的一些話,給我印象非常深,至今仍常常想起:「我們每個人的任務之一就是起『粘合劑』的作用,把粒子與粒子之間的裂痕除掉,使我們成為金剛不破的粒子團。」

2、平時保持正念、不讓邪惡鑽空子

正法到了今天,邪惡越來越少,我們也在每天發正念,但是在平時如何保持正確的狀態,對於抵制邪惡的干擾是至關重要的。

我幾乎每天都看大法弟子辦的面向常人的網站,目地是了解時事動態、觀點評論。但有一段時間狀態不好、不精進,所以也在上面看兩眼那些給常人看的文章,比如時裝模特表演、環球小姐評比之類的,那當然就會助長一些不該有的念頭。有一天看到一篇中篇小說,說是在大陸被禁止,出於好奇想看看到底是甚麼原因,就看了起來。描述的是不健康的東西。知道應該停下來,但是想看個結果,就還是把它看完了。看完後我忽然意識到:這是甚麼?這不整個就是本黃色小說嗎?我開始懊悔起來。原本在修煉後的這些年裏,對這類新聞和小說要麼是沒興趣,要麼是很容易的就能控制住自己,但在今天放鬆自己的時候,只因為是我們自己辦的媒體,好像就放鬆了警戒,忘記了這是面向常人的媒體。

大腦就是個容器,看甚麼裝甚麼,那兩天腦子裏就往出返小說中的情節。第二天開車到外州開一個重要的項目會,快到終點時,高速公路上下錯了出口,比正常情況多繞了一小時的路,到加油站加油,別人告訴我車胎漏氣了,打了氣開到旅館。第二天原本重要的會,我卻不時想著修車的事。中午修車,輪胎裏拔出一個一寸半長的螺絲釘,而且是從正面扎進去的。我當時震驚了。別說一般的紮個胎都不是偶然的,更何況這麼離奇:越長的釘子越不會從路面上扎進車胎正面的,我也沒有壓過甚麼木板,壞人要破壞也是從側面紮最容易。我明白了,是我這兩天的狀態被邪惡鑽了空子,邪惡一旦抓住把柄它是可以利用任何超常的手段來害我的,越想越後怕。

回家後第二天早上起床,用完衛生間,水一沖就下樓了,一個多小時後上來,發現水箱還在嘩嘩的流水。原來拉桿斷了,水流了一個多小時。

我更明白了,車胎「漏」氣,水箱「漏」水,全是一個字「漏」啊,而且是嚴重的「漏」,都是我自己的「漏」太大了。我真的驚醒了,無論以前修得如何,直到圓滿之前的那一刻邪惡都是無時無刻不在想著把正法修煉弟子拖下去啊,絕不是做了多少證實法的工作就有甚麼功勞簿可以躺了。修上來難,但被毀掉可能就是一瞬間的事啊。我也由此更深刻的認識到:受到干擾時,一定是邪惡有漏洞可鑽,對舊勢力的否定本身就包括著向內找、堵上被鑽的漏洞。每天都在做著救度眾生的事情,如果自己把握不好,不僅影響救度的工作,而且有可能被奪去人身、徹底失去救度許許多多眾生的機會,那將是師父和宇宙眾生多麼痛心的事啊。

3、學法

師父早在「走向圓滿」中就說過有些為大法做工作的人不能靜心學法,這幾年講法裏也經常談到學法的問題。我的學法這幾年來一直是時好時壞,好的時候,心靜,也能學進去,但也有很多時候要麼學著學著就迷糊了,要麼就是腦子裏不斷翻出一天中發生的事情,再不就是晚上來個甚麼急事兒或臨時通知的電話會,就把學法計劃衝亂了。時間長了,修煉人不能保證學法的質和量,心裏真是非常痛苦。我太太每次看到我看書打瞌睡時都會說:「你要把一天中最清醒的時間拿來學法。」但我始終沒有去突破,每次讀到師父講學法的問題時,或是同修談學法體會時我的心裏就打鼓,有時還給自己找藉口:「我又要工作,又有這麼多大法的事情,哪能像有些同修那麼有時間呢。」有時沒完成學法計劃時,還會閃出一念,師父都說了,只要心靜,哪怕少學一點。

終於有一天,在開項目例會時,項目組4、5個同修互相問了一下各自的學法煉功情況,發現幾個人的狀態都不理想,好幾個都是平均《轉法輪》一天學不到一講。這真讓我們警醒了。一個學員提議每天早上在電腦上一起學法,有一個形式督促自己。

幾天下來之後,感覺太好了: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學法,頭腦清醒,也還沒有幹其他事情,不太會溜號想別的事,真正感覺是在學法,一邊領會著師父的法理,一邊對照著自己的修煉,真是與以前大不相同,好像回到了迫害沒開始時修煉最初的幾年。

我真後悔啊!後悔為甚麼沒有早幾年就這樣做,多少寶貴時間就這樣慘痛的浪費掉了,後悔把太太的逆耳忠言當作耳旁風,有時甚至還惱羞成怒。現在堅持快兩個月了,修煉人學法有了保證,每天心中倍覺踏實,一天當中也比以往更容易守住心性,更靠近「真、善、忍」。

由此我也認識到,當同修(特別是做夫妻的同修)給自己提出忠告時,真是一定要好好想想,因為那常常是自己看不到或重視不夠的問題,而這些很可能是對自己修煉很重要的問題,甚至是像我學法這樣至關重要的問題。抓住機會向內找,受益提高的是自己,修煉的好,救度眾生的工作會做得更好,也能使更多自己身體對應的穹體中的眾生得度;若不能抓住機會,那一切也就正相反。

以上是在做證實法工作及正法修煉中的點滴體會,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謝謝師父,謝謝大家。

(2005年華盛頓DC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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