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容大法 走正助師正法的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7月3日】師尊在《轉法輪》第七講中說:「不能因為有蟲子,我們澡也不洗了;也不能因為有蚊子,我們都得上外面找地方去住;也不能因為糧食也有生命,蔬菜也有生命,我們把脖子紮起來,不吃也不喝了。不是這樣的,我們應該擺正這個關係,堂堂正正的去修煉,我們不去有意傷害生靈就行了。同樣人要有人生活的空間和生存的條件,也是要維護的,人還要維持生命和正常生活的。」

2005年初,我們本地大法弟子們發揮整體作用,齊心協力給我單位領導講真象,很快我不再流離失所了,堂堂正正的回單位上班了。也有的同修擔心,怕我再遭迫害。我決心像師尊所說的那樣「擺正這個關係,堂堂正正的去修煉」。

大約兩個月時間,一天,六、七個不法公安闖進我家,給我強行銬上手銬,並抄了家。當時我一點怕心都沒了,大聲對公安說:你們用惡劣手法對待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不維護社會安定,打擊違法犯罪,保護民眾,上這犯罪來了,心裏不愧嗎,還配當人民警察嗎?它們還無恥的錄像、照像,並回答:「是,是。」我講著真象,喊著大法好,被它們推上警車,綁架到當地公安局。

分局長、刑警隊主辦,警察輪流跟我談,我除了講清真象,就發正念,它們任何目地都別想達到。我善意的講清真象,揭露謊言,耐心勸善。他們自知理虧,都紛紛推責任,緊張、說謊、心虛,掩蓋罪惡與迫害真象。一惡警理屈詞窮的說:「上邊說敵我矛盾。」我問:甚麼是敵我?它答不上來,它是鸚鵡學舌,哪有人的素質呀。第三天它們非法把我送進了看守所。

師尊說:「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我靜下心來找自己的執著,上班前後,經常出現怕心,講真象常有爭鬥心,加上求名、求利、求情的心日漸強盛。雖說三件事都做,與同修配合少了,為別人著想的少了,為自己著想多了,心離法遠了,信師信法根子上出了問題。那段時間,左膝疼,嚴重時伸直盤上都困難,向內找沒找準,師尊點我三次,都沒醒悟。現在自責、慚愧都沒用,應把自己當成一個煉功人、大法弟子。身在牢籠的大法弟子,必須在法理上明確,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是舊勢力強加的,是黑手爛鬼及共產邪靈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師尊不承認,弟子同樣不承認,全盤否定並徹底消除它們。

在給看守所幹警講真象時,我嚴正指出:你們是公安的隸屬,非法迫害法輪功,罪責難逃。你們知道大法弟子個個是好人,我們在這裏生命出現危險,你們就得承擔責任,希望你們善待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我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最後問我:還想找誰?答:局長。

在號裏,我有機會就給犯人講清真象,談信仰自由,談信訪和公民的權利,最後,談到這場強加的迫害。一死刑犯說:「信仰自由,再煉功隨便,法輪功是好人,共產黨把我害苦了,從小坑到大,不是它們我能犯這麼大的罪嗎。」一個經濟犯看我絕食,經常問:「你能行嗎?」我告訴他們,我有師父,有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和善良人士的關心與支持,我不孤立。我給他背《洪吟》,他聽了高興的說:「你師父真行,甚麼都知道」。只要心裏想著師父,心裏裝著法,想著救度眾生,甚麼事都能做好。一次我煉功,一警察問:「你還得煉多長時間?」我說:「還得一會」。不一會他又來問我,我說,我師父告訴了:「五套功法一步到位」(《轉法輪》)。以後,他再也沒來過。

如果一個修煉人,不能時刻以法為師,心不正就會做錯事。我第一次絕食絕水抗議迫害的第三天,我不穿馬褂了,這事驚動了全所上下。一個溫和的幹部找我談了一上午,我講的多,他說的少,我覺得我在救他,歡喜心、顯示心都出來了。午睡時,一黑物拳頭狀,擊在我臉上。下午全所最惡的一個甲管教找我,我知道他,心裏有點怕。先對它發正念,再求師父加持我除他背後的邪惡。電話找甲管教,他不走,這時我心就沒底了,一會敗下陣來,不但穿上了馬褂,又吃了兩頓飯。當我再次靜下心來找自己,背法。當背到:「雖言修煉事 得去心中執 割捨非自己 都是迷中癡」(《洪吟(二)》「去執」),又從新絕食絕水抗議迫害。

絕食又到了第三天,那個溫和的幹警、獄醫勸我進食,我就給他們講真象、勸善。下午,獄醫氣急敗壞的把我叫出去(大廳),出門就踢我一腳,我馬上發正念。他問:「為甚麼不吃飯?」答:我不應該被關押在這裏,我沒有違法犯罪。他叫刑事犯沖了一小盆奶粉,勸我喝了,我堅持不配合。他一反常態,拿著鼻管強行給我插,幾個刑事犯,在獄醫指揮下,有按頭的,有按腮的。它插的又急又猛,管兒存在嘴裏兩次,被我咬住並拽出來,拽成三段。它像瘋了一樣,拿小勺、針管強行灌,還沒成功。突然獄醫像皮球洩氣,一下蔫了。以後他們再不給我灌食了。刑事犯亂按一氣,把我牙都給按壞了。

絕食的第五天,所裏找來我的朋友,他們再三勸我吃飯喝水。我看到舊勢力的用意,不被情所動。在難面前,想到了師尊;想到了法「意不堅 關似山 咋出凡」(《洪吟(二)》「斷」)、「在真正的劫難當中或過關當中,你試一試,難忍,你忍一忍;看著不行,說難行,那麼你就試一試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話,你發現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轉法輪》)

第六天,所裏派幹警用車把我拉到醫院。見到大夫、護士、患者,我就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按真善忍做好人,它們卻迫害,你們不要幫助迫害,灌食出了問題得負責。護士們都溜了。大夫對警察們說:「住院正規治療,報紙甚麼都報導,形勢複雜不能隨便來。」幹警聽了再沒說話,他們只好把我拉回看守所。看守所怕擔責任,緊急催促分局。當晚他們就把我接回家。

我前後在看守所共十三天。當地同修為營救我,發揮了大法弟子整體的作用,發出強大的正念。正是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大法弟子整體圓容,我才能儘快堂堂正正回到大法弟子這個整體中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