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顯神威 十五天堂堂正正走出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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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7月5日】2005年6月10日我和同修兩人去商場散發真象資料,因疏忽大意被人舉報,在出門的時候被惡警非法抓住,把我們送到公安分局,被關在籠子裏,隨後分開審訊。我被帶到了樓上,心想我是師尊的弟子,既然到了這兒,我就講真象,救度他們。當時師父的法就往我腦子裏打「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好幾個警察輪換審我,開始來軟的,我不配合,他們就來硬的,打罵我,我也不動心,只是微笑著向他們講大法的真象,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真理。

在這期間,不管他們怎樣對待我,只守住一念「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去掉最後的執著》)。他們的招使完了,就強行把我推上車送拘留所,一路上我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路邊騎自行車的人都往車裏看,幾個公安警察一聲不吭。當時我真的一點怕心也沒有,大腦一片空白,只知道喊「法輪大法好」。

到了拘留所,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外,就是背法、發正念、抓住時機講真象。例如在餐廳吃飯時公安人員都看守,我就邊吃邊發正念,見他們不留意,我就對被關押的人講大法的真象,有時洗碗時也不錯過機會,哪怕只告訴他們一句話。

同時外邊的同修把我們被抓的情況很快傳遍市區或郊區幾乎每一個學員,大家集體整點為我們發正念,鏟除迫害我們的一切邪惡及其邪惡因素,無條件放人,平安回家。

幾天後,丈夫、女兒、妹妹來看望我,丈夫氣勢洶洶的說:「我一定要和你離婚」,女兒也哭聲不止的哀求,妹妹對我也大喊大鬧。拘留所所長在一邊說:「如果你寫保證,我就請示市局放你。」面對這些我一點也不動心,我只是平靜的給他們講大法的真象,並表示我們沒有違法,不應該被拘留。師父在《轉法輪》中說「我們真正指的悟,就是我們在煉功過程中師父講的法,道家師父講的道,在修煉過程中自己遇到的磨難,能不能悟到自己是個修煉人,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在修煉過程中能不能遵照這個法去做。」「你的心放不下,你甚麼都放不下,所以真正修煉的目地是修那顆心」。牢記師父的法,面對此情此景,我的心一點也不被他們所帶動。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只有做好師尊給我們安排的「三件事」。

關押男人那一排房子的後窗戶對著我們的院子,我個子矮,於是我就踮著腳抓著鐵窗戶向他們屋裏每個人講大法的真象,告訴他們要改邪歸正,要堂堂正正的做人,常念「法輪大法好」可以得福報,還給他們背師父的法。

12天後管片派出所來人提審我,要我寫保證,按手印,要我配合他們。面對他們四人,我平心靜氣的講述大法的真象。他們不聽,說先辦完事再聽我講。我不配合,我發著正念,請師父加持弟子,我是大法弟子,誰也不能干擾我證實大法。看我不配合,兩個高個子的男警察對我下了手,一個把我左臂使勁往後背過去老高,按住我,另一個把我的右手握住往紙上按手印,在未按上的那一瞬間,我兩手一甩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唯我獨尊的氣勢,發自心底的心聲,洪亮的聲音響徹雲霄,四面八方的人都聽到了。

我高喊了好長時間,沒有人敢動我,最後他們甚麼也沒有得到,灰溜溜的走了。正如像師尊講的「正念顯神威」、「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第二天我問一個被關押的男子聽到我喊「法輪大法好」了嗎?他說:「聽見了。」我講了警察對待我的情況,他說出去後我為你報仇。

一天吃完早飯後,我剛準備把碗筷放櫥裏,門外所長對著我說:「法輪功得判三年。」我猛的一轉身出去對著他說:「你說了不算,法輪功咋啦?法輪大法教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返本歸真,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福報。」當時在場的人都圍了過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情景,所長醜態百出,笑著對我說:「回去吧,回去吧。」

「你們就是神,你們就是未來不同宇宙的主宰者,你們指望誰呢?眾生都在指望著你們!(鼓掌)真的是這樣啊。」(《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有一天我在院子裏走著,看見二樓醫務室的大夫扒著窗戶往外看,於是我便大聲說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然後背師父的《洪吟》「法輪大法好」。被關押來的人不管甚麼原因,我都向他們講大法的真象,好多人表示謝謝!

第15天吃完晚飯後,所長對我們說:「你們倆收拾東西走吧。」就這樣憑著一顆對大法的堅信,對師尊的堅信,在師父的呵護下,在同修們集中發正念的幫助下堂堂正正的走出了魔窟。

以上是個人修煉中的認識和體會,不當之處,請同修給予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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