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一段證實法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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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3日】公元1996-1997年間,我姐弟五人有幸先後得法,在大法的薰陶中,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們心性在逐漸得到提高,我慶幸自己出生在這大法洪傳的時代。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控制著整部國家機器,無所不用其極的瘋狂鎮壓法輪功。大法弟子紛紛向各級政府和平投訴護法。此時,我姐弟四人在去北京的途中,兩個妹妹在天津被非法抓捕,遣送到戶口所在地,大妹妹被非法拘押15天,小妹妹帶著不滿兩歲的孩子被拘押10天。2000年10月15日,我們46名大法弟子走出來公開煉功,以無畏的浩然正氣向世人、向浩瀚蒼穹表達我們堅修大法緊隨師的決心。

2001年1月,胞弟去北京證實法回到家後,被鄉里舉報。遭到非法拘押15天,罰款1500元。2001年9月份,我隻身赴京證實大法,來到天安門的金水橋畔,在一夥外國遊客前邊我打開了橫幅,喊出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警察沒有發現我,我想將橫幅留在天安門城樓上,可惜在登樓時被警察搜去了橫幅,將我抓了起來,帶到天安門分局。

到了晚上,我們一行十一人被送到北京密雲看守所。我們被強迫坐在水泥地上,一群手持電棍的武警把我們圍在中間,逼問我們戶口所在地,我不配合,心中發著正念。就這樣他們又把我們送到當地的610辦公室,幾個人打撲克,幾個人對我們輪番審問,因我們拒絕配合邪惡指使,他們就破口大罵!半夜一點鐘,我被投入看守所。

這裏已有9人的女牢,其中關押著三名大法弟子,有一名三十多歲的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判了五年刑。然而在世界各國的壓力下,當局也假惺惺的給安排了一個律師,可是這個律師不但不給當事人辯護,還處處配合江氏犯罪集團,為其非法鎮壓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塗脂抹粉。這位大法弟子正氣凜然的揭露並喝退這個以律師角色出現的小丑。

在看守所裏被提審時,惡警強迫我們雙手抱頭,這名大法弟子沒有聽從,結果被惡警戴上了背銬和腳鐐。她絕食抗議,另兩名大法弟子也跟著絕食抗議,在壓力下,惡警把背拷打開,但腳鐐子一直戴了十多天才鬆開。她在獄中教犯人背法,告訴她們做人的道理。

另一位大法弟子,為證實大法先後五次被非法關押,當病重臥床的丈夫離世後,她承受著親人辭世的痛苦,料理完後事的第三天就又投身到正法洪流中來。前前後後共6次入京,在她最後一次被非法抓捕時,被判勞教18個月,家裏的VCD、電視機等家用電器,都被北京十里鋪派出所孫亞軍為首的惡警強行掠走。

在我被關押的第十天,我悟到,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不能消極忍受,我還有全面講清真象的責任,還要兌現助師世間行的誓約,我得出去。於是我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拘押迫害,就在絕食的第17天,提審我時發現血壓高壓180,低壓140,惡人怕我有肝病,就無條件的將我放出。我又回到了全面講清真象的大法弟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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