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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許淑芬因煉功屢遭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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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4日】許淑芬,黑龍江省大慶石化總廠第一小學語文教師,62年8月24日出生。煉功前曾經患有心臟病、低血壓、腎盂腎炎、子宮內膜炎、卵巢囊腫、頸椎骨質增生、風濕、偏頭痛(半邊頭、太陽穴、眼睛、牙痛)、蕁麻疹、正中脊柱上長有一毒瘡等多種疾病。96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奇蹟般恢復健康,在單位工作也很出色,後任學年組長,受到學生家長、學生、學校的好評。96年9月10日被評為大慶市中、小學三育人先進個人。

99年7.20之前,許淑芬在大慶市龍鳳區街心公園集體煉功,被當地派出所登記。迫害剛開始其所在單位、街道、派出所就讓其保證不煉功,她心裏非常痛苦,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就不讓煉?

2000年6月20日在大慶市龍鳳區街心公園集體煉功,證實大法,被大慶市龍鳳公安分局非法拘留,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46天,8月4日放回,又被龍鳳公安分局政保科馬雲峰扣1萬元抵押金(2002年要回)。之後其所在主管單位大慶石化總廠610、大慶石化總廠教育處因她不放棄修煉,進行百般刁難,由教育處耿兆鳳書記責成組幹科張國芬給她留廠察看一年的處分,給她發下崗工資每月350元,扣除一些雜費,只剩200多元,學校不給她安排工作。

她相信自己修煉做好人沒錯,於2000年12月15日按憲法條例,依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後被當地派出所帶回,並判勞教一年,2000年12月23日被送到黑龍江哈爾濱戒毒所,直到2002年2月22日才被放回(戒毒所又超期關押2個月)。

在這14個月的勞教生涯中她受盡了折磨。戒毒所女隊有時兩個人,有時三個、四個,多的時候一個屋有十六七個人圍攻,同時逼她看反法輪功錄像、和反法輪功的材料。因她平時學法多,會背的也多,她就不停的背法,不受這些假宣傳的干擾。這期間她曾兩次絕食,第一次21天,第二次12天。

2001年12月14日,她丈夫李小榮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致死,家屬要求讓她看丈夫最後一眼。許淑芬被幾個人押著到太平間匆匆的看了一眼,並問她 :「這是不是你丈夫?」她回答:「是。」又威逼她:「你要是不煉了,就放你回家不用回戒毒所了。」她回答說「煉。」省勞教局局長鄒全寶責成戒毒所在許淑芬看丈夫遺體時將這悲慘的一幕錄了像,當地610也對著她錄像。就在許淑芬丈夫去世、孩子無人照顧的情況下,戒毒所又雪上加霜,惡毒的超期關押她兩個月。

2002年2月22日解教回原單位後,因許淑芬堅持修煉,大慶石化總廠610、大慶石化總廠教育處以及大慶石化總廠第一小學繼續對她進行迫害,不讓她教課,讓她看收發室,每月只給350元生活費。許淑芬多次找有關部門爭取,後來學校從本校資金中每月給她600元(發了6個月)。

2002年12月20日許淑芬因給哈爾濱戒毒所的管理科長楊雨善寫一封勸善信,而被其舉報(楊說是戒毒所的教導員寧立新、牛小雲,還有兩位省駐所檢察官看後上交的。)因為此事,大慶市龍鳳公安分局國保科長白秀麗帶龍安派出所的片警張倫、警長和另一名警察到許淑芬家非法搜查,拿走了她的書和磁帶,還偷走7000多元現金,並將她關押到大慶看守所。家裏剩下未成年的兒子,年邁的婆婆無奈離開家中的老伴來照看孩子。其婆婆哭著找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推脫,說讓單位出面保她出來,老婆婆又找到學校,校長趙淑清不但不管,還惡狠狠地說:「許淑芬成天說遭報,看誰遭報。」不久趙、耿「退居二線」。

許淑芬又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關押在哈爾濱戒毒所女隊。負責「轉化」的隊長張玉書指使男管教史彥江給她戴手銬,罰蹲,不許睡覺一次7天6夜,一次6天5夜。劉銘指使刑事犯打她踢她,致使她兩個腳脖子及腳心被踢青,每天不許洗臉、手,只給兩頓飯吃,只許上廁所三次,使她腳、腿浮腫、涼、麻、木、疼,直到解教都未恢復正常。勞教所強迫她看反法輪功的錄像,聽反法輪功的廣播,包夾緊跟,再加上超負荷的勞動使她的精神和身體都受到很大程度的傷害。

許淑芬堅持信仰,在被非法關押中不斷抗議迫害,一年後解教回家,又回到原單位看收發室。在拿了三年零四個月下崗工資後,現單位恢復了她的工資、獎金,但還沒恢復她教課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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