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正己律人百箴參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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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12日】

●利居眾後,責在人先。──唐﹒韓愈《送窮文》
有好處要在眾人之後,盡責任要在別人之先。

●捨己從人,最為難事。──宋﹒朱熹﹒呂祖謙《近思錄》卷五
捨棄自己以跟從他人,這是最難做到的事。

●律己是以服人,量寬是以得人,身先是以率人。──宋﹒林逋《省心錄》
嚴格要求自己,能服人;寬宏大量,能得人心;自己帶頭,能率領別人。

●寵利無居人前,德業毋居人後。──明﹒洪自誠《菜根譚》
在名利上不要處在別人的前頭,在道德修養上不要落在別人的後頭。

●奪利爭名,甘居人後。──明﹒張岱《自為墓誌銘》
對於爭名奪利之事,甘心情願居於別人的後面。

●先人而後己者安,適己而勞者危。──明﹒方孝孺《倚席銘二首》
先為他人後為自己的人得平安,只顧自己舒適而使別人勞累的人易招禍。

●責己則改短,論人則取長。
責備自己就改正自己的缺點,議論別人就汲取別人的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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