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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訴澳外長唐納案第三次法庭聆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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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14日】澳洲法輪功學員起訴外交部長唐納濫用職權案2005年9月12日在堪培拉最高法院舉行了第三次「法庭對執」(Directions Hearing),雙方律師同意將下次對執時間定在11月14日。澳洲參議員、後備體育部長蘆迪(Kate Lundy)致信支持法輪功學員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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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在堪培拉最高法院前拉開「橫幅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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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支持者呼籲「唐納先生,停止支持中共!」

首都領地工黨議員蘆迪在她的支持信中說:「就我所知,法輪功在中國大使館前的人權請願一直是和平的。我了解到外交部長唐納以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的存在會影響大使館的『尊嚴』為由,自2002年起每月簽發文件,限制(法輪功學員使用)橫幅和音樂,以及寫有法輪功字樣的車輛停放在大使館附近。「我認為這(唐納的行為)與澳大利亞的言論自由和抗議自由的基本價值不一致。」「我支持澳洲公民為維護澳洲的基本價值觀而挑戰(唐納簽發的)這些文件的行動。我祝你們的努力取得成功。」

法輪功發言人Kay Rubacek介紹,常年堅持在中共堪培拉大使館前請願的以老年法輪功學員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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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在中共大使館前請願逾三年的法輪功學員。前排左起:張玉清(65歲),汪淑茹(60歲),常素文(71歲)。後排右起:李富英(77歲),趙俊珍(72歲),章學榮(本案原告章翠英之父,7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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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淑茹(60歲):「我們是為了維護正義。希望法院能做出公正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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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英(77歲):「我姑娘在中國被關了三年。不管多苦,我每天堅持在這裏,告訴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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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俊珍(72歲):「我在大使館前四年了。生活上的苦我能克服。」

71歲的常素文說:「我天天坐在這裏,一點也不累,很高興。在中國很苦啊。我的兒媳為了(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判了兩年刑,在北京天堂河。我也進過監獄,在北京盧溝橋,關了27天。在監獄裏受了很多苦,他們讓我們在地上蹲著、趴著。在中國很苦,在這裏很輕鬆,不累。」

60歲的汪淑茹說,她在中國經歷過反覆被勞教、流離失所、被拘捕到洗腦班等迫害。她在大使館前請願已坐了三年多了,她想告訴大陸遊客:中共的宣傳、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煽動仇恨的。她希望大陸來的遊客了解真象回國後,能善待法輪功學員。

77歲的李富英說,「我在這裏三、四年了,我姑娘在中國關了三年多。不管多苦,我堅持在這裏,每天8小時,我自己帶午飯,就在外面吃。我想告訴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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