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當今中共「人權最好的時期」的最好有力見證!也是中共構建所謂「和諧社會」的最「和諧」音符!在附後的這份「青島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勞動教養決定書」(2005青勞教字第441號)上寫著:「經青島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核認定:徐衍忠自1996年下半年開始練習法輪功。2005年2月上旬的一天,書寫『法輪大法好、大穹法光照』,『佛主慈悲』等對聯,貼於自家街門和兩正房門上,後被查獲。」「根據《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四項和第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對徐衍忠勞動教養壹年陸個月。」
我們不知道這「第十條第四項和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具體內容是甚麼,我們只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言論、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出版和信仰的自由。以胡氏為首的中共又提出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現在連公民在自家門上貼一副對聯的自由也沒有了,原來中共是要構建這樣的一個「和諧社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