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從某學員再次被捕看正法修煉的嚴肅性》一文有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9月28日】文章反映出修煉是嚴肅的,是沒有也不允許有榜樣的。學人不學法,崇拜別人的人和被別人崇拜的人,他們的處境都是非常危險的,舊勢力會抓住這一點加重迫害,它可不管你其他方面做的好不好,只要你修的有漏它就要迫害,教訓深刻啊。

讀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想起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因為我在電腦方面比較擅長。而且,突破網絡封鎖也有辦法。所以同修都要找我為他們維修電腦、組裝電腦、安裝操作系統及相關的軟件。這樣同修對我都是很敬佩的。他們有意無意都要提起我,而且同修在一起切磋的時候,他們看我對法認識的也挺好。我所在市的同修,能認識我的或不認識我的,在一起談話的時候,總是提起我,這樣我的名聲,在同修中傳播開了。

當時,我不知道此事。但是在那一階段,我很不精進。有一天,我的妻子給我打電話說:「你還在上班呢?」當時,給我說愣了。我說這是甚麼話呢。我的妻子問我在電話裏說方便嗎?我知道有甚麼事了。我想肯定是我的事。我叫我的妻子不要說了,因為我在用電話的方面非常的謹慎,妻子也知道我的電話不安全。雖然她總是擔心我,但這方面也是很注意的。當時,我不知是甚麼事,心有些不穩。但我知道是與證實大法有關的事。我的心漸漸的平靜,不管是甚麼事,我就是不承認邪惡的迫害。

我的心越來越穩,後來妻子給我發了個短信:你被人出賣了。我隨即給妻子回個電話告訴她甚麼事也沒有,我的心當時特別的平靜。她跟我說:「是你曾經呆過的地方。」我想:那就是教養院中被迫害的同修,誰把我說出來了。妻子告訴我告訴這消息的同修對她說,讓我躲一躲,她也自言自語的說:「你還上班呢,怎麼躲呢?」我勸說她說,沒有事。不要擔心,我甚麼事都不會有的。她說:「真的!」我說:「你就放心吧,肯定甚麼事都沒有的。」當時,雖然我心裏不算太穩,但我就有一念:宇宙中的垃圾就是要清除的。要迫害我的不就是宇宙中邪惡嗎?它們不就是宇宙中的垃圾嗎?……就這樣我繼續上我的班,該怎麼工作就怎麼工作。有時心不太穩,但很快我就用正念清除掉。

後來,見到同修D,才知道事情是這樣的:我曾經教一個同修C如何突破封網,在C被邪惡迫害後說出來我,致使我所在市的國保大隊調查過我。當時我不知道為甚麼調查我,但是我都用正念對之。後來,就不了了之了。同修C被迫害非法勞教,她的家人去教養院,看望她。同修C讓她的家人告訴我,要注意些。結果同修傳來傳去,就把這件事傳成我妻子知道的那種情形了。

同修D見到我也意識到,是很多的同修都在議論我如何如何,導致邪惡鑽了空子。在同修中起了這麼一場風波。

從這件事後,我也找了一下我自己。在那一階段很不精進,而且有時還起歡喜心:我突破網絡封鎖,沒有毛病,邪惡發現不了我,還很得意的。這是邪惡鑽空子的一個因素;再有就是,同修給我錢做資料,和我自己的錢放到一起,我開工資,是銀行開,是用信用卡領取。有時,我就把同修做資料的錢花了,但用時,就從我工資卡裏往出取。但是有一次,妻子讓我給孩子交學費,這樣我把卡給妻子取錢。但是在我的工資卡中,有800元錢是同修給我做資料的。因為錢我一點點的花掉了,但是用時我會從工資卡裏取,但是這次給孩子交學費,那麼這部份做資料的錢,不就被我個人的事給佔了嗎?我想這也是邪惡迫害的藉口吧,所以,我們真的要走正自己的路。這樣,我發補助之後,我馬上把那800元錢補了……

我想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是在給開創未來,甚麼事都要用法來衡量,才能不被邪惡鑽空子,走正自己的路。

在《從某學員再次被捕看正法修煉的嚴肅性》一文中,該學員被迫害,已經是自己在修煉的某些方面沒有做好,而被邪惡迫害。出來後,應該在法中精進,認識到自己遭到迫害時,是對法認識的不足,而學法彌補被邪惡的迫害所帶來的損失。同修在一起切磋時,我想更多的應該是和同修切磋自己在哪些方面對法認識不足而造成被邪惡迫害,以警示同修少走彎路,在證實大法的路上,走的更正,減少同修被邪惡迫害的因素。但該學員沒有這樣認識,反而認為自己了不起。而許多聽其講的同修,也沒有完全用大法去衡量,而是以該學員為榜樣,又是學人不學法了,被邪惡鑽了空子。以至於許多的同修被迫害,給法帶來很大的損失。

當迫害再次發生時,有些學員悟性還是沒上來,還一味強調我們做的這些事(主要指所謂的開大型法會,其實早就不是法會,而是報告會了)有多少「正面效果」。卻忘記了,邪惡迫害之所以得逞,不是看你做了多少正面的事情,而是看你造成了多大的負面效果,以及有甚麼致命的漏洞,針對那個下手的。事情發生了,我們怎麼能不各自找自己的問題總結教訓,反而還去強調自己的觀點和有過的「正面」效果呢?

我想一個人做的好,是從法中證悟到了,法的一面展現出來了,在人世間反映出一個同修做的好。那麼,「以法為師」是重要的,這也是同修要認清。在同修的切磋中,同修的正念正行能更好的激勵我們把法學好,而不去照抄照搬同修的做法!更不能在同修間形成崇拜!

一點體悟,認識不當的請同修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