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中只能要求自己 不能強求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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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20日】修煉人時時發出的是正念,而我這些天發出了那麼多不平衡,甚至制人的惡念,而且竟然不知,這使我很震驚。

事情是這樣的:原來我們的這小組三人,每星期有2--3次到我家切磋,學法交流。後來情況有些變化,考慮到安全問題,不適合再這樣下去了,我的意見是租個房子,除了學法交流外,還有其他用途。可他們兩個都不同意。一個是考慮到錢,一個是租房子經過中介所,也有不安全因素,這使我感到很不平衡,租房子不安全,在我家就安全嗎?常人心驟起,失去一個修煉人應有的狀態,說了些不該說的話,當時為了調整那種失去理智的狀態,翻開了記事本子,一段話映入我的眼簾:「那麼如果是一個修煉很好的人或是一個覺者,當他遇到棘手的事情時會怎麼做呢?我想沒有一個覺者總是風風火火,丟三落四的,他們一定會平和地冷靜的分析自己的處境,用法理中學到的智慧,妥善處理好,我相信無論天塌地陷,他們一定不急不躁,穩健而從容的做好自己該做的一切,完成自己的使命。」

想想自己今天下午的言行確實不對,那是不是別人也有不對的地方呢?這些天一直圍繞房子問題大動腦筋,後來發現自己有一個很不好的念頭,你們不找房子就算了,反正切磋時你們都願意聽我說,不是我非要切磋,而是你們要切磋,以至後來他倆都說不切磋也行,反正就做師父安排的三件事,我那種反制人的想法又沒有得逞。我終於發現了我有這麼不好的念頭。師父說:「自己修得好,會把那一地區的法弘揚得好,學員們會修得更好,否則會敗壞法。」(《負責人也是修煉人》)我認為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做好,每個人都是輔導員,都有給學員開創修煉環境的責任和義務,你法學的好,更應該義不容辭的為大法多付出為學員多付出,而不應該作為抬高自己身價的籌碼。自己的念和言行偏離了大法,而這麼多天卻渾然不知,還認為自己滿腹道理。認為找房子是他們的事,是誰的事?每個學員都在為大法默默付出,分甚麼你的事,他的事。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能力發揮自己的作用,別人做不到的不要強求別人做。自己能做的儘量多做,不要認為自己做多了,這件事該別人做了,當別人做不到時,自己又憤憤不平,說到底還是常人的爭鬥心。

當我發現自己的問題時,我正視它,排斥它,抑制它,用正念,善念克制它,它頃刻就不見了,展現在我面前的是另一番天地,心情舒暢輕鬆。現在我正為我們小組找房子。

大法弟子今天的執著是躲在我們純潔的心靈深處的,只要我們找到它,正視它,不要它,它很快就解體,就怕掩蓋它,找不到它,不知覺,就給了它生息的機會,影響了我們純淨身心,昇華境界。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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