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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市羅林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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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23日】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法輪功學員羅林鳳,堅持修煉真善忍,一直遭受惡黨不法人員的迫害。

羅林鳳,女,62歲,小學文化,漢族,家住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蘭田鎮五星村二社。1998年前,身體多種病魔纏身,有腦血栓、中耳炎、膽囊炎、風濕病、胃炎等。由於有這多種病,使羅林鳳無法幹活,而且醫遍了瀘州很多醫院。為了醫病,賣掉家裏大米等值錢的東西,還向親朋好友借了很多錢來治病,也沒治好。後來聽說學法輪大法病就會好,羅林鳳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所有的病真的慢慢好了,羅林鳳還能幹農活和家務了。

1999年7.20以後,邪惡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法輪功學員們沒有一個修煉的環境。在這種無理傷害下,法輪功學員們只好上北京,只想向國家領導人說一句公道話。羅林鳳剛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就被不法公安抓上警車,劫持到瀘州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在那裏,瀘州市華陽公社惡黨黨委書記李成均和棉花坡鄉黨委的人來劫持法輪功學員們返回時,搜光了他們身上所有的現金,痛罵了一頓,並把羅林鳳等法輪功學員劫持到瀘州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逼著所謂的「轉化」。

在看守所,羅林鳳被非法關押迫害了三個多月,不法人員看法輪功學員們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就說他們上北京是擾亂社會治安堵塞交通,羅林鳳被非法勞教一年,由市看守所轉到黃金山拘留所關押迫害。在拘留所裏,羅林鳳和劉樹華二人被強制幫廚,還給他們餵了十幾頭豬,每天給監室發飯、掃地、打開水。那裏的活幾乎是他們二人包了的,每天要幹十幾個小時,除睡覺外沒有休息,過著非人的生活,就是這樣還要被他們罵。

羅林鳳就這樣在拘留所被強制勞教,一年非法勞教期滿了,她剛從拘留所回來,蘭田鎮的婦女主任巫德群就逼寫甚麼「保證書」。羅林鳳堅決不寫,巫德群就逼她老伴寫。老伴怕把她再被關進拘留所,就替寫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法人員們看羅林鳳不肯放棄修煉,就一直監視她。

2002年12月22日晚上12點,村裏的幹部喻澤培和李光明他們藉口說羅林鳳與其他功友有聯繫,帶著蘭田鎮派出所610的高翔、蘭田鎮惡黨書記幾個人,把她家的門打的很響,逼羅林鳳快開門。惡黨幹部們進門後氣勢洶洶的罵。那天晚上下著雪很冷,不法人員把羅林鳳和老伴騙到了蘭田派出所後,這幾個騙人的惡黨幹部全溜了。羅林鳳和老伴在那裏坐了幾個小時,老伴被冷的發抖。

後來羅林鳳被非法劫持三華山看守所關押,沒有任何原因,沒有任何手續。在那裏又被非法關押了兩個月。一天,羅林鳳從三華山被用車送到了蘭田鎮辦公室。鎮婦女主任巫德群說這是政府出面保你出來,逼迫她寫保證。羅林鳳堅決不寫,巫德群威脅說不寫就要馬上交在三華山關兩個月的生活費600.00元,不然就不准回來。那天他們也通知家裏來接人,就逼著羅林鳳老伴寫保證、打欠條。

羅林鳳回家後,受到村裏惡黨幹部監視,使她整天生活在恐怖之中,沒有法律賦予公民自由;
特別是喻澤培、李光明、蘭田鎮仁書記、派出所的高翔這四人是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喻澤培在去年已遭了惡報。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羅林鳳只是為了祛病健身,修心養性,沒有幹任何壞事就被關、被罰、被限制人身自由,這究竟是誰在違法? 根據憲法35條,36條規定,羅林鳳修煉法輪功是符合憲法規定的,去北京上訪是法律賦予所有公民的權利。因此而判羅林鳳勞教是違法的,是非法迫害,有關部門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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