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2002年底,公司要派包括我共6人去日本參觀,大家一起申請護照,就我一人的護照無論如何批不下來,大家為等我,一拖再拖,3個月未果,領導找熟人打聽,原來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不批。
2004年,公司又派人去英國,這次領導先告訴我自己想辦法辦護照。我找到一家知名旅行社代辦,旅行社回話: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在市公安局的戶口上備著案呢,不能辦。
後來我又找熟人查了一下微機裏存儲的戶口檔案,我自己親自看過,戶口頁上沒發現異常。內部知情人士告知,在出入境管理辦公室有一份黑名單,像我這樣的法輪功學員都單上有名,不許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