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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自述在河南十八里河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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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3日】我原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我自小體弱多病,又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嚴重的皮膚病等多種疾病,受盡病痛折磨。98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全身疾病奇蹟般全好了。我心中萬般感激,感激師尊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不料想,由於法輪功日益得民心,上億人遵循著「真、善、忍」走上了做好人之路。因此觸動了××黨、某些人的陰暗心理,江澤民出於強烈的妒嫉心,動用了龐大的國家機器開始迫害廣大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把「殺人犯」、「精神病人」的所為嫁禍法輪功,篡改《轉法輪》書中的內容,誣蔑大法創始人。

看到這些,我不禁哭了,難道我遵循「真、善、忍」做好人錯了嗎?法輪功和我的師父絕不是電視、報紙所宣傳的那樣,我所認識的功友一個個都是那麼真誠、善良、與人為善,絕不像惡人們所宣傳的那樣精神變異的人。

我要為法輪功、為師父討回清白。從1999年7月20日鎮壓開始,我便踏上了艱辛的上訪之路。從1999年7月20日到2000年7月20日一年間我曾四次上訪,遭到多次非法關押、罰款、變相勒索錢財、威脅、恐嚇。在單位我被強制下崗後,又強制我乾雜活,卻從不發工資,單位關押我期間我曾中煤毒。差點失去生命,單位裏和「610」還逼我寫保證,我被折磨得下巴腫起大包,嘴都不能張開,不能吃飯,他們派廠醫強行給我打針,遭我拒絕,他們怕我死在單位才放我回家。回家後,我仍堅持學法煉功,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在母親的精心照料下,我的身體一天天的恢復,在能喝點稀飯的情況下,610、派出所單位又多次上門騷擾,恐嚇我年邁的父母、丈夫和年幼的兒子。有一次610邪惡人員吳自保和單位工會主席於新芳叫開鄰居家門,上到我家平房頂上把我家小門跺開闖到我家,逼我寫保證。

我在這種沒有一日安寧的情況下,被迫第四次進京上訪,2000年7月20日在天安門打橫幅被非法抓捕,又被非法關押在昌平看守所,因不報地址,遭警察毆打,我絕食抗議,他們把我和其他大法弟子送入精神病院,把我四肢成大字形捆綁在床上,強行灌食折磨,折磨一次還得給他們50元錢。就這樣折磨我19天後,被市610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非法勞教2年,於2000年8月送河南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

在十八里河勞教所,我受盡精神與肉體的摧殘和折磨。我被強制去做各種負荷的勞役,被刑事犯人看管、包夾。我還被強制做體操,我堅決不配合。我煉功,警察給我戴手銬,並把我帶到活動室,幾個警察按著我拳打腳踢,揪頭髮,把我右腿給打瘸,不能行走。就這樣,他們還強制我幹活。2001年十一,省610、勞教局、司法局到所以檢查為名,又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新一輪的殘酷迫害,採用方法是電棍、上繩等酷刑。他們把我關在一個房間,幾個保安輪流給我上繩,所長武宏儒親自給我上繩,吊起來折磨長達一天一夜,致使我很長時間生活都不能自理,還強迫我勞動。丈夫帶9歲的兒子到勞教所看我,他們說我頑固不轉化,就不讓見。兒子抓著勞教所大門,哭著說:「爸爸,我要媽媽,我想見媽媽,他們上午不讓見,咱們等著下午見媽媽吧。」丈夫痛苦的搖搖頭,看見行駛的汽車,他真想迎面撞去,但他想到年幼的兒子,萬般無奈的回家了。(這是丈夫後來給我寫信說的)丈夫承受不住生活的艱辛和精神的折磨,於2002年5月(我在勞教所非法關押其間)與我離婚,就這樣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被邪惡拆散了。

我於2002年8月15日勞教期滿,勞教所不但不放我又非法給我加期7個月,延期7個月,仍不放我,於2003年3月8日又被市610把我劫持到黨校洗腦班繼續迫害,強制聽、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強迫我寫保證,叫我誹謗師父和大法,他們還強迫給我看錄像,我不配合。為擺脫這種精神折磨,我於第二天晚上半夜從2樓跳下,當時我右腳被摔骨折,爬著逃離魔窟,隨後610邪惡人員吳自保帶人又威逼我老父親帶著他們到我所有親戚家騷擾、恐嚇、監聽電話,我從此流離失所,至今無家可歸。母親也受不了這場打擊,在這場迫害中痛苦的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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