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長沙左家塘派出所在沒有任何證據,材料及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把我綁架到白馬壟勞教所,用他們的話說是「封閉執行」。這裏我真實的敘述在白馬壟勞教所所發生的迫害,以便於有關國際人權和相關組織調查、核實。
一、 邪惡的洗腦
惡警知道我曾經兩次被關押在湖北沙洋勞教所但我沒有轉化,所以這裏的惡警說對我「要下大功夫」。首先把我送進了七三隊,也叫「嚴管隊」。我去的時候只有兩、三個大法學員,其餘都是夾控。
進到這個黑窩裏對大法學員的「見面禮」,當然就是邪惡的「洗腦」。白天我被一群猶大包圍著,勸說、恐嚇、辱罵交織在一起,同時還有惡警的威脅,包夾的體罰,謾罵,限制上廁所和洗漱等。晚上不准睡覺,逼著看謗師謗法的錄像。兩個包夾死盯著我的眼睛,稍一閉眼就重重的一拳打過來了,包夾張豔華打了還耍無賴,說:「誰打你,誰做證?」他們有時逼我站一通宵,有時逼我不停的走動。
十多天後,我的精神開始出現恍惚,看白牆好像一條大路,她們要我起來走動時,我經常一頭撞到牆上,又反彈回來倒在地上,整晚就是那樣撞來撞去的,頭上撞起了好大的包,夾控萬怡她們都看到了,並且也告訴了孫謹(中隊長)。後來我身體出現了幻聽幻視現象,口裏總是自言自語,夾控吼我時,我一下就明白了,過一會又亂說。我看見地上到處是溝,在地上走路一跳一跳的,夾控問我為何跳著走,我說有溝,同時看見房間裏有廁所,想在房裏解手,嘴裏流涎水,腰彎成九十度,自己還沒感覺,夾控叫我把腰伸直,我說這不是直的嗎?(當時夾控的記錄本有記載,我的控告信中也有)。在這種情況下仍不讓睡覺,只要稍閉一下眼睛,夾控就把清涼油抹到眼睛上,同時還狠狠的打我一拳。那時我的腿被打青了。我身體承受到極限了,我多次跟惡警提出要睡覺,指出她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她們卻說:「人當然要睡覺,是你自己不睡,要睡就寫嘛,寫三書呀,寫了不就可以睡了。」我說:「吃飯睡覺是天賦人權,沒有附加條件。」她們卻說:「這是甚麼地方。」從八月四日到八月二十日,除十七日睡了幾個小時外,其餘有十六天沒讓閉一下眼。八月二十一日之後,每天坐到十二點,一點,兩點,三點,甚至通宵,因值班惡警而異。
有一天,四個包夾(張豔華,萬怡,劉三娜,劉鳳清)一齊上,把我兩個手綁著,在我身上貼滿了謗師謗法的白紙條,還在我的臉上,手上寫滿了字,我喊「救命啦,救命啦」想引起警察注意這邪惡的迫害,她們就用擦地的布把我的嘴塞住,照樣亂寫亂畫。不一會惡警歐陽隊長和另一個幹警來了,她們瞅了一眼就走了。我很難過,竟然在勞教所搞起巫術來了也沒人管,還口口聲聲講甚麼「科學」。
惡警強迫我看些他們稱的佛教錄像,向我強行灌輸那些東西,我向孫謹提出抗議,「你為甚麼逼我看佛教的東西?我不信佛教,信仰是自由的。」她說:「這裏由不得你,你說不看就不看,這是甚麼地方,你是甚麼身份,要搞清楚。」她仍然指使夾控一連放了十多遍方才罷休。
九月份,勞教所邪惡的「攻堅戰」(即暴力「洗腦」)開始了,由七十個惡警,上百名夾控組成五個「攻堅」小組,對二十九位沒有轉化的大法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
我所知道的只是此次暴力洗腦中大法學員受迫害的一些片斷。
李平:被拖到七三隊辦公室時聽到不停的呼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一陣子後就聽不到聲音了。一個夾控對我說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吃那個虧,說李平先用電棍電,後打了一針就倒下,幾小時都沒醒過來,慘不忍睹。
楊菊生:由惡警袁佳負責「攻堅」。一個六十七歲的老太太,被強迫蹲六天六夜,脫肛,腸子掉出五寸多長(當時由趙所長的夫人盧醫生診斷過),還要她蹲著,最後大小便沒有,全身發腫,人只剩下一口氣,方才不蹲。後來一隻腿失去知覺,走路一瘸一瘸的。經過一年多在大法中調整方才痊癒。在殘酷的軍蹲期間,惡警袁佳說她蹲的不好,用腳重重的踢她,還說死了連狗都不如。袁佳指使包夾不停的打罵楊菊生,她閉了一下眼,一個包夾照她的眼睛打了一百多下,她曾經向白馬壟法庭起訴過,但石沉大海。
劉丹(勞教所叫劉牡紅):絕食了很長時間,九月份「攻堅」時,人瘦的已是皮包骨頭,包夾都不敢看她。儘管這樣並沒有放過她,仍把她搞去「攻堅」迫害,把她吊銬了半月以上(腳落地,手吊著),不准上廁所,無奈大小便拉在褲子裏。她經常出現昏迷狀態,一次她問包夾:「我是為甚麼沒吃飯呀?」包夾告訴她「你是不讓你上廁所,所以沒吃飯」,她連連點頭說:「啊,啊!」之後又處於昏迷狀態。最後日日夜夜咳嗽,呼吸十分困難,身體極度虛弱,據檢查說肺有嚴重問題,胸腔積水。惡警怕她死在這裏,拖去醫院治療。她半年多未來例假。
李梅:把她拖去強行打針,針打下去,七孔流血,全身發抖,站也站不住,後來她看見給她擦藥的棉籤發得好大好大,不知給她用的甚麼藥。
楊貴仙:她是「攻堅」之後來的。喊「法輪大法好」時,惡警指使王芳等夾控把她「往死裏打」,她的臉上,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還經常給她穿「約束衣」,罰站。有一天邪惡的包夾竟然把廁所裏髒衛生巾塞在她嘴裏,最邪惡的夾控易紅霞把拖廁所大便的髒布條塞在她嘴裏。
我接觸到的大法學員的情況是很有限的,還有很多邪惡的迫害是我不知道的。
邪惡當然也不會放過我。九月二十一日開始對我進行「攻堅」迫害,由教育科副科長龔超蓮負責。她找我談話:「聽說你在湖北兩次勞教都沒轉化?」我說:「是」,她說:「這次來湖南轉化。」我說:「那是不可能的。」她說:「不急,慢慢來,我們有的是辦法。」
一到對面二樓,推開門,房間裏陰森森的,沒有一張床,只有兩個夾控坐在那裏,房間裏甚麼也沒有,我知道這是用刑的地方。開始有點膽寒,進去後我立刻提示自己:正念要強。於是我不停的背法,發正念,心態慢慢穩下來。一去就罰站,我不站,她們就強迫我站,之後特警劉隊長過來訓話:「你還沒動筆?」我說:「寫甚麼?」他說:「寫三書呀!」我說:「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你會寫的,我們會有辦法叫你寫的。」我說:「現在不要依法執政,公正執政,文明執證,尊重和保障人權嗎?」他說:「你看,你看,你頭腦中盡裝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認識完全沒上來。」他向夾控示意,「對她要好好搞,好好搞。」這個邪惡的劉隊長把憲法規定的東西視為「亂七八糟」的東西,那麼他要搞甚麼也就一清二楚了。
夾控張明開始罵我了,並尋找機會動手。惡警搞車輪戰,一會這個訓話,一會那個恐嚇,威脅。日夜罰站,後來罰我站小板凳,凳面不到一尺長,半尺寬。人本來就沒睡覺,頭昏昏站在小板凳上,搖搖晃晃的,一上去就摔下來,摔下來又拖上去站,晚上還要站在小板凳上看電視。就這樣不分白天黑夜的摔。我向龔超蓮提出抗議:「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你憑甚麼要我站小板凳,我不能站。」她卻邪惡的說:「你要站小板凳想問題,不然你根本不想問題。」
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它們變換了「招術」,不再讓我那麼站了。她說五個小組已經撤了四個,就剩下這一個,它們要準備過中共的國殤日。他們先將 「必須轉化」四個邪字貼在牆上,強迫我念。我不念。然後要我把腳跟提起來,把筷子折成三段,用其中一段撐在後根上,筷子滑了就打,最後它們覺的這樣折磨太慢了,乾脆甚麼花招也不搞就往死裏打。它們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又用厚鞋底在我的腿上,身上到處亂抽打,它們使盡力氣的猛打,我大聲的呼喊「打人啦!」,「打人啦!」惡警坐在門外有說有笑,根本不理。我知道它們總是逼著夾控下手,平時夾控沒打沒罵時它們就推開門對夾控說一聲:「要嚴格要求。」夾控當然知道是甚麼意思。它們打得我遍體鱗傷。就在此時,也許我有放不下自我的執著。正念不足,答應抄它那個罪惡的東西,它們方才停手。晚上逼我抄,那時我大腦是麻木的,神智也不是很清晰。晚上讓我睡了一兩個小時。一覺醒來,大吃一驚,我這是在幹一件甚麼事啊!於是馬上聲明作廢。我清醒了,我明白了,我好危險啊,我差點毀在這裏。
二十七日,強迫在這次堅攻中寫了「三書」的學員到所裏去「現身說法」,即念那個罪惡的東西。上午胡××(惡警),找我四、五次談話,龔超蓮也兩次找我談話,要我去念那個東西,我說我去,我會說我要說的話。龔說你如影響一大片我要處分你,加你的期,我說:「不管這些,我會說我要說的話。」她說:「那你去聽一下,不說好吧?」我說:「那是不可能的。」龔說:「那好吧,她們都回去了,你繼續留下來『攻堅』。我也不過節了,就陪你搞。」說著就走了。
晚上七點多鐘還是把我送到嚴管隊去了,該「攻堅」小組撤了。
二、精神與信仰迫害
勞教所不允許大法學員手中有師父的經文,它們規定如夾控發現並收繳經文可獲減期三天;大法學員收藏經文加期半月或二十天甚至更長。每月一次的所謂「安全檢查」,實則是搜繳大法學員的經文。一次孫謹搜查我的房間時,我和劉丹提出抗議,之後兩個同修也提出不許搜,我們不接受這種信仰迫害,可她根本不理。孫謹搜劉丹的身時,劉丹護著自己的身體,並說:「我不接受這種迫害」。一下幾個夾控圍上來把劉丹按在地上搜她的身,劉丹在地上滾了好一陣子。
一天晚飯後,我們房間集體上廁所回來,夾控陳雪妹看見我往衣領裏塞東西,她死盯著不放,不一會,唿一下來了七、八個夾控把我圍住了,要我取出衣領裏的東西,我說:「沒甚麼」。它們要上來搜,我對它們說:「你們閃開一下,讓我想想。」它們說:「別耍花招!」就退開了。我在它們閃開的那一瞬間,我把經文塞進了嘴裏吞下去了。陳雪妹氣急敗壞抓住我的頭髮,又打又罵,咬牙切齒的罵,旁邊一群也都罵起來了,並急速的報告幹部,像天塌下來了似的。
要說「學習」,大法學員只學大法。它們明知道這一點,可每天卻強迫我們去上甚麼課,學甚麼「心理健康」、「抗戰」之類的東西,一聽就煩,坐不下去。我們跟孫謹提出:「我們不想聽這些東西,不想上課」,她說:「你們想聽甚麼?」,我們說:「想聽大法」。她說:「這是甚麼地方,你是甚麼身份,你們明白嗎?」我們說:「明白,祖國的大地,大法學員」。之後,通知我們去上課,我們堅決不去。於是又開始採取暴力。我和劉丹抓著床桿,幾個夾控圍上使勁的拖。拖到外面惡警王碧賢指著我罵:「給臉不要臉,連條狗都不如」之類的髒話。孫謹上班後也大發雷霆,我們不管它們怎麼罵,就是不去,之後也就沒有繼續。
調七一隊後,它們也組織過這樣的「學習」,我也同樣一方面向趙帥群(中隊長)反映我不接受這種思想灌輸,我只學大法,其它的東西我都不要,另一方面不參加所謂「學習」,即是拖去了我也不聽不看,後來也未繼續。
三、強迫勞動迫害
九月份的所謂 「攻堅」結束後,孫謹、袁麗華(大隊長)、龔超蓮及其它惡警多次找我談話,要我幹活。她們說這裏的每一個勞教學員必須做生產,沒有特殊的。我說:「我不是勞教學員,我不做」。她們說:「不做要加期」。開始,我沒作聲,後來想了想,我本來就是無罪的,把我綁架來迫害,它們不賠我損失(精神的和肉體的),還說甚麼不做生產要加期,這道理何在?所以後來我就不再沉默了。我說,我要控告你們。劉丹也不接受生產,房間四個人都不接受,其他房間也有同修不做。
大概是十一月份的月份表下來了(記載考勤的),我們不看,它們要夾控送給我們看,並要我們簽字。我看了一下,上面寫著曠工二十三天,即加期二十三天,我想了想寫甚麼呢?我寫要控告它們,將來要去新聞媒體曝光它們,不論時日長短,要它們負歷史責任。劉丹簽的大概是要它們無條件釋放,不要做歷史的罪人。之後又有一個月加期二十一天,還有加期十七天的,幾個月之後,我就再沒加期,年輕的大法學員還在加著。
零五年三月左右夾控放出話來說,你們每個人必須要搞生產,不搞的沒有好日子過。沒過幾天,它們把李梅、吳小明調到四號房,逼她們答應做生產,她們堅決不答應,於是罰她們站了八天八夜,仍沒答應。後來李梅(五十多歲)身體極度虛弱,脖子上長出了一個瘤子,疼痛難忍,它們方才罷休。李梅沒有罰站前與我們同一個房間,她有說有笑,嗓音特別大,能吃能睡。經過八天八夜的迫害後,聽著夾控每天拖著她出去打針時,那低沉的聲音,痛苦的呻吟,我知道已經是判若兩人了,我心裏很難過,我向省司法廳監察室主任陳學文寫控告信,控告它們對李梅吳小明的迫害。我質問它們:「已經死了七個大法學員,你們還要死多少,像這樣對待李梅她還能支撐多久?後來李梅瘤子越來越大,帶外面檢查,說是癌症晚期,才放了。
大概是同年的五月,它們把劉丹和我分開了,惡警說甚麼劉丹是我帶「壞」的,散布這種邪說。其實劉丹是個很有主見的人。它們把劉丹調到七一隊,關進了小號,強迫她做生產,劉丹堅決不答應,於是日夜折磨她,抽調一些心狠手毒的夾控,到小號對付劉丹。據說劉丹在小號被非法關五個月了,受盡了折磨,她仍沒做生產。
大概是零六年三月左右,它們對七一隊三十多位大法學員再次發起奴役生產迫害,同時夾雜著暴力洗腦。它們將大法學員分類,一批一批的調到七二隊(「轉化隊」),首先要她們答應做生產,不答應就「蹲小號」,答應了做生產之後又接著暴力洗腦。那時候每天可以聽到大法學員的慘叫聲。劉宇偉不做生產不「轉化」,惡警用衣叉戳她的陰部,戳的下陰部位大面積青紫。惡警就是用這種極其殘忍下流的迫害,使二十多個大法學員被迫幹著奴役的勞動。同時她們都是被包夾抓著手,架著胳膊寫「三書」的,她們真是生不如死。
九月份七一隊只剩六個人,我走之後只剩下五個人。十月份聽說它們再次向劉丹下毒手,又逼她生產,轉化,據說劉丹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四、戴牌子迫害
一進勞教所,惡警就把寫上大法學員的名字的牌子(即勞教學員的牌子)強行戴在學員身上。我想我是大法學員只戴法輪章,戴甚麼牌子。第一天我不戴,在辦公室與惡警拉拉扯扯,它們戴上我取下。李琛罵我「賴皮狗」,最後還是被它們強行戴上了。那時整天圍著洗腦,也顧及不了這些。
零五年初,農曆大年三十,隊裏統一換牌子,我們原本就寫上自己的名字,後來換的牌子上寫甚麼:「白馬壟勞教所七大隊,普三等字樣,我堅決不換,我跟她們說明不換的理由:(1)我不是勞教學員,我是大法學員;(2)你要我戴「普三」的牌子,卻實行的是非法管理,你掛羊頭賣狗肉。普三哪有甚麼夾控,到哪去都是自由的(如上廁所,洗漱),而對我們都是崗哨林立,何談普三?你們想騙人,我不幹。賀玉蓮(副大隊長)罵我是「蠢豬」「是甚麼東西」;王碧賢罵我「給臉不要臉」,我質問她們「你們是人民的警察,誰給你們罵人的權利?」,鄭霞(大隊長)罵我「放屁」。她們把我弄到辦公室,要我站在辦公門口想問題,我堅決不換,後來龔超蓮來了,袁麗華來了,問了一下情況走了,我仍沒換。
零五年六、七月份,一次打飯時史永青(後來的七三隊中隊長)發現我沒戴牌子,就問我:「劉菊花,牌子呢?」我沒回答。我一貫是時戴時不戴,除上商店、打水、外出戴一下外,一般我是不戴的。那一段時間夾控也認真起來了,一天點名時,夾控王芳說:「你牌子呢?快戴上。」我不理她,她就開始罵人了。我就把牌子扔了,宣布從此以後不戴了。王芳說,那好,你不戴今天你就別吃飯了,別上廁所了,我也不會要你出這個門。我說問問隊長,看哪個隊長能回答這個牌子和我的生命劃等號,不戴牌子就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她說:「不用問了,我說了算」,後來值班隊長緩解了這個矛盾,還是讓我吃了飯,上了廁所。後來我每次出門時夾控把牌子夾在我身上,回後我就丟了,她們又撿起來。
十月底七三隊撤消,並到七一隊去了。那裏的夾控要給我顏色看,說甚麼一定要把我「調教」好。每天都用牌子來迫害我,折磨我。這個談話,那個威脅,如夾控袁建榮,劉子英,陳曼莉,王芳,陳雪妹等,一會要你站,一會要你坐,一會不讓洗漱,一會不讓你上廁所,名堂挺多。牌子仍是夾控夾在我身上,我常常把它扔掉,它們撿起來又別上。到了十二月左右,我和曾麗萍乾脆把牌子扔了,曾麗萍說:「只要我還有口氣,誰也莫想把牌子戴在我身上。」她把牌子扔到窗戶外邊去了,夾控把門堵著,不准我們上廁所,其實不讓人上廁所就是不讓人吃喝。它們也不讓人洗漱,就是要置大法學員於死地。
上午我要上廁所,夾控堵著門,我只好大聲呼喊:「我要上廁所!我要上廁所!」幾個夾控圍上來,王芳卡住我的脖子,不讓我發出聲音,她卡的死死的,後來她們看我要背過氣去了,才要她鬆了手。由於我不停的呼喊,全隊的同修都關心著這件事情,紛紛譴責王芳等對我的迫害。後來惡警把我弄到七三隊空房子裏和柴房裏,要夾控勸說我。開始惡警說一定要我自己戴上,我說我一定不戴,最後夾控說:「我們給你戴上你不要總是丟,丟了到處找,我們也煩。」我說:「到底是誰煩誰?你們強行戴在我身上還煩我,這是甚麼道理呀?」夾控說:「那以後就這樣你也少丟點,我們也不罵你」。我說:「那要看情況」,我又回到了房間。曾麗萍堅決不肯戴,有四天沒吃沒喝,也不讓她上廁所,也沒讓洗漱,後來人完全不行了,不停的咳嗽,人像要倒似的,還不讓上廁所,又把她拖著抬著去打吊針,打吊針期間讓她上廁所,三天吊針打完了,又不讓上廁所,又折磨了一週,直到人看上去好像要出問題了,他們也有點害怕,怕她倒在這裏,就把她放了。其實她已經被非法超期關押了好幾個月。
後來我扔牌子,它們把我弄到柴房去罰站。有一次我站暈倒了,夾控陳小燕大聲喊惡警,趙帥群(中隊長)一看,叫她們把我弄到醫務室去檢查,當時心裏很難受,一路上吐著,拖著,惡毒的夾控劉子英罵我裝假。醫生叫我休息,不要再站,可過了一陣平靜下來後,趙帥群還讓我站。零六年大年初三,史永青點名,我不戴牌子,她拿著點名的板子照我臉上重重的抽了一板子,把我的臉抽的通紅。我說:「你像個人民警察嗎?你配做人民警察嗎?你動手打我,我會控告你。」後來我也真的控告過她。
五、逼做早操的迫害
每天早晨勞教所規定勞教學員要做早操,我不是勞教學員,我不做操。七三隊、七一隊大法學員幾乎都沒做操,但它們規定我們在夾控做操時,要站起來。平時它們也這麼宣布著,但我們都坐著不動,也就算了。大概是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惡警李琛值班,她命令所有的大法學員都要站起來,我堅決不站起來。我問她:「為甚麼要站起來?」「我要你站起來就站起來!」我說:「這勞教所也不是你們家開的,你可以為所欲為?」她把我弄到辦公室去,問我:「為甚麼不站?」我說:「早上我本來就應該是打坐煉功的,你們故意不讓我們煉,還罰我站。」她說:「叫你站起來就是罰站?」「既然不是罰站,夾控它們做它們的操,你管我站著還是坐著,你一定要我站,那就一定是體罰我,那我一定不接受。」她說: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說著就把夾控曹紅喊來,並說,以後做操時,要她立正站好。我問她:「那要不站呢,你是不是還要指使它們拖拉,打罵?」她說:「那我不否認」。「這可是你公開指使它們打人罵人,你可要記住,你要為你說的話負責,我會控告你」。後來我也真的控告了她。之後幾天夾控把我拖起來架在那裏站著,慢慢的夾控沒有惡警巡視也就不管了。
就在這天,隔壁房間的朱桂林(大法學員)也沒站起來,被夾控拖出去打罵的很厲害,她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絕食七十多天,幾次迫害性灌食差點死過去,奄奄一息。後來同修不忍心讓她把命丟在這裏,勸她吃飯。現在身體慢慢恢復了一些。
六、不准坐床
勞教所規定大法學員不能起早床,只能按時起床。有一天我睡不著,早上五點多鐘坐起來了,這一下就像原子彈爆炸一樣,把整個七三隊炸開了,鄭霞罵夾控,夾控圍著罵我。我想這算個甚麼事,人睡不著就在床上坐一下,犯了個甚麼法?況且它們崗哨林立,一會看手是怎麼放,一會看盤沒盤腿,大法學員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不說,還這麼罵我,道理何在?我不管它們怎麼罵,我照樣每天早上五點多鐘坐起來發正念,背法。為了減少惡警對夾控的壓力,我出面,口頭反映我的要求,現在每天要我睡十多個小時,我睡不了,睡了對我身體健康沒有好處。我要提前起床,後來它們也就沒說甚麼了。
有一天史永青值班,她看見我坐在床上,她要夾控把我拖下來,王芳(最邪惡的夾控)把我從床上拖下來,還沒等我站穩,用力推我一掌,我當的一聲倒在地上,如果我不是修煉人當時就完了,我倒在地上半天沒爬起來,我坐在地上大聲呼喊:「王芳打人啦,王芳打人啦!」,王芳又把我的脖子卡的死死的,用擦地布塞住我的嘴,過一會史永青來了,罵我發神經,絲毫也不阻止王芳行惡,其實就是她指使的。
七、不准閉眼、動嘴,規定坐姿、站姿
勞教所規定大法學員不准閉眼,不准動嘴巴,說你閉眼在煉功,動嘴在背法,同時大法學員的腿在床上只能伸著,而不能彎曲,我要它們拿出法律依據來,它們拿不出來。它們甚麼也拿不出來就說是它們的甚麼所規隊紀。那我當然也不會理它那一套,我經常閉眼睛,任它們怎麼吼,怎麼罵,我都不睜開,因為這些都是我的合法權利。
它們也不要大法學員端正的坐好,說你在煉功,要你歪坐著,為了證明是沒煉功,還要搖晃著,真是可笑。六十七歲楊三春,她每天習慣的端正的坐好,雙手放在膝蓋上,腰挺直,眼睛微閉,一坐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這時夾控和惡警就受不了,總要來訓斥,謾罵,不要她挺直腰,要她歪坐,要她搖動。夾控陳曼莉罵得最多。站著也是,兩腳自然站立,它們也是受不了,陳曼莉經常踢我的腳,說甚麼腳分開,又站著太直,像煉功的,要我歪站著,腳並攏等等。
限制大法學員的視線,在房間裏不准看門外,窗外,走在路上只准低頭看地下,不准抬頭看前、後、左、右,否則訓斥謾罵。一天去商店,正好七一隊也在商店買東西,我看我女兒在那裏,我遠遠的看了她一眼,惡警王碧賢馬上叫夾控把我圍住,要我向後轉,擋住我的視線,不准我看女兒。
八、非法超期關押迫害
喻穎祝第一次非法勞教到期,本應回家過年,通知廠裏接人。廠裏邪惡的壞人說:「你們放她回來,如果又上北京的話影響廠裏的獎金,你們還是把她關到年後再放。僅憑這一句話,沒有任何手續,白馬壟勞教所又把喻穎祝多關了近一個月。
周愛華本應該要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回家,通知當地接人時,當地迫害大法學員的壞人說甚麼「教期少寫了半年」,要它們再關半年,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僅憑一個電話又多關周愛華半年。
楊菊生,本應該零六年三月三日釋放,後來說甚麼沒有人來接,拖至三月九日才放她。楊菊生第一次也是同樣的理由推遲一週釋放。在這裏釋放的大法學員絕大部份都要延期,按期走的極少極少。
九、扣壓控告信
大法學員要寫控告信也十分困難,要反覆給惡警打報告,經批准才發給你紙和筆,還要夾控坐在旁邊盯著,看你寫了些甚麼。
控告信據我知道都未發出去,我給國務院、全國人大、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勞教所所長及整改辦寫了幾十封控告信,都如石沉大海沒有回音。我給所長的一封信,後來趙所長來了,我當面問他,他說沒收到。我寄給省公安廳的信,同時把底稿寄給我家人,他們也沒收到,其餘的家信都收到了。有夾控告訴我,說我的控告信沒發出。
十、逼夾控打罵大法學員
一天易紅霞邊罵我邊說:「幹部把你交給我,我要你怎麼樣,你就怎麼樣」。我問她:「你是來勞教的還是來執法的?」開始她回答說是來執法的,我說:「哪個幹部承認的?」後來大概警察告訴她叫她不那麼說,她就改口了。她十分囂張,狂妄,不知下毒手打罵了多少大法學員,是史永青手中最惡毒的一根棍子。
羅永紅,李穎原來與我一房間時不怎麼打人,後來我到七三隊時,發現她們竟成了打人的兇手,我問她們:你們為甚麼會變的這樣?她們說,史永青總是把她們弄到辦公室去,訓斥她們,說易紅霞為甚麼一個接一個的轉化了大法學員,你們為甚麼轉不了?不管用甚麼方法,只要能轉就行,幹部總是支持你們的,我們不管過程,只要結果,你們做不好就要扣你們的值班獎。
賀玉蓮也經常要夾控在幾天之內把某某大法學員「搞定」,不管通過甚麼手段都行。它們都在向夾控要轉化的結果,多麼可怕的執法機關,真是邪惡至極呀。
陳曼莉說:「我與你一無仇二無冤,幹部叫我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也只是不想叫幹部扣值班獎」。這話我在控告信中寫過,也當面問過她們都沒否認。
我曾書面和口頭問過很多民警,夾控是不是代表白馬壟勞教所來執法的?如果是的,你們要為它們的行為負歷史責任,若不是的為甚麼它有那麼大的權力,舉手就打,開口就罵?我們反映它們打人為甚麼不處理。他們沒有哪個能夠把個問題說清,都不能正視這個問題。
此外還有用記錄本對大法學員進行的迫害。本子上每天記錄著大法學員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把人的精神搞得緊緊張張的。
我這裏說的每一種迫害一筆而過,在實際生活卻是極其殘忍的。
例如:就拿不準閉眼這種迫害來說吧,不在其中很難想像它的邪惡,如當你一閉眼時夾控單獨打或罵、集體圍攻打和罵,接力似的打罵,白天打罵,晚上打罵,或往你眼裏塗清涼油,惡警恐嚇威脅,罵到最後我們有的同修最後一提到閉眼睛就真的好像做了虧心事似的,連忙解釋「我沒閉眼睛,我沒閉眼睛」,是非、正邪被它們罵沒了。人睜眼閉眼是天賦人權,古往今來沒有哪個說閉眼睛也犯法,而這個黑窩裏的一群流氓就這麼幹著,它們把人的眼睛,嘴巴,耳朵,四肢,思想等等,統統用所謂的所規隊紀進行邪惡的規定,把人的一切合法權利甚至於生理機能都控制起來,違背了它們那一點,就這麼罵著、打著,就這麼折磨著,企圖把人的精神整垮,正念整沒了。
幾年來的迫害,就我知道在勞教所已經有左淑純、陳偶香等多人被迫害致死,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後放回去死亡的還不算在內,如鄭小華,曹建中等都是一放回去很快就去世了。逼瘋的我知道的就有楊有元,徐少安,李青等等。迫害致殘的也聽說有很多,但都叫不來名字(可以調查到)。
我看到這種精神和肉體折磨的可怕後果,我時刻記住師父的話,師父在《大法學員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的經文中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我把自己擺在大法學員的位置,不配合邪惡,一次做不好,逐步做好。一次特警隊長指著我的鼻子訓斥我,我平靜而嚴肅的對他說:「請你把手收回去,指指點點對人不禮貌,請注意人民警察的形像。」他把手縮回去了,並說:「我是這個習慣。」還有些警察口出髒話罵人時,我很嚴肅的質問她:「是誰給你這樣的權利開口就罵人?」我們沒有做虧心事,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學員,應該聽師父的話,「正一切不正的」。所以兩年多來,誰迫害我,我就控告誰,凡我知道的同修遭迫害我也一樣控告,口頭的、書面的一起來,我決不承認更不接受它們的迫害。
回家之前我給大隊和教育科寫了封信,說了我對這個惡黨和政府的看法,我說:「勞教所把我打罵醒了,使我清醒的看到這個黨瘋了,這個政府瘋了,它瘋狂的迫害黎民百姓,它已經完蛋了。我為我當初被騙入這個流氓團夥感到羞恥。你們現在這麼維護著它,也許有一天它會對待我們一樣對待你們,那時你們就會明白了,因為它就習慣於挑動群眾鬥群眾……。」見到我的信後,鄭霞發好大脾氣,大聲吼叫著說,這次一定要處分你,我看你瘋了,你越搞越不像話,不轉化,不學習,不勞動,不戴牌子,甚麼都不搞,幹部對你那麼好,你從來不說幹部好,總是說我們這不是那不是,我一定要處分你。」我說:「我是在跟你們講真話,我真心的為你們好」,後來也沒處分我。
向同修及有關家屬通報一下白馬壟勞教所九月份的情況
九月份我走了之後七一隊只剩下五個人:喻穎祝、劉丹(劉牡紅)、朱桂林、李甲菊、龔德秀。
喻穎祝:在進勞教所之前就絕食過一個多月,送勞教所體檢時,身體狀況很不好,白馬壟醫務室檢查不合格,要退回去,可送人單位把喻穎祝弄到一個私人診所開了一張假診斷書,又送來了,白馬壟勞教收了。當時邪惡的決定書上大概判的是一年半,送人的惡警又去從新打印了一張決定書,加了一年,說甚麼原來弄錯了。對她的問題一再做假迫害她,她向白馬壟提出申訴,要求解決她的問題,但沒有回音。大概是六、七月份她絕食抗議了很長時間,把她弄到七三隊。有一天有幾個夾控圍上來企圖抓住她的手,強迫她寫「三書」,喻穎祝見此情況立即把茶杯一摔,想以死相拼,它們見此情況後方才暫時罷休。她身體狀況很不好,經常閉氣,沒力,心臟跳動很快,請同修及親人關注著她的情況,儘快營救她出去。
朱桂林:為做早操不站起來而遭打罵,為此她絕食抗議七十多天,現在身體還沒完全恢復。有一段時間她早上睡不著,提前起床在凳子上坐一下,邪惡的夾控袁麗等五、六個圍上來打她,後來又調到另外一個房間,經常看她被罰站。她沒有錢買生活用品,同修互相之間幫助一下,也常常受到刁難,請家人多來關心看望她。
龔德修:心臟出現了很不好的狀態,她要求煉功調整身體,不但不讓她煉,還經常看到夾控用繩子把她捆綁在地上,也經常看到它們逼她去打針吃藥。
李甲菊:走路一瘸一瘸的,腰伸不起來,吃不下東西,消瘦的很厲害,經常看到邪惡們把她弄到醫務室去。
原七一隊三十多個大法學員,被一批一批都弄到轉化隊殘酷迫害去了,強迫她們做生產,強迫寫「三書」。九月份就剩下五個,劉丹情況我在紀實中已經介紹了,據說十月份劉丹又在遭迫害,所以同修及親屬一定要密切關注她們的情況,凡是不讓接見的,那一定是在迫害當中,而且身體已經弄的不成樣子了,大家都向各級反映情況,儘快營救出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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