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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大法學員遭迫害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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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劉可馨,女,53歲。一九九九年十月末進京上訪,住在北京一同修家中被人舉報,被當地公安非法綁架到北京郊區一拘留所關押一週,被勒索人民幣700多元。一週後被瀋陽公安劫持到大南遣送站繼續非法關押15天,後又轉到瀋陽第五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在這期間每天坐板,遭受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在工作單位被鐵西區政法委和本單位保衛處綁架到鐵西區精神病院,不讓睡覺、強制轉化。

車麗萍,女,48歲,1999年12月初進京上訪,被北京當地公安綁架,被勒索1650元錢。三天後,被瀋陽市鐵西區豔粉派出所馬所長、惡警小馬劫持到瀋陽市第五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後又加期關押到28天。2000年11月9日進京證實法,被當地公安惡警劫持到前門派出所。當時4、5個惡警,其中一個惡警進來後,就對車麗萍進行迫害,之後,他們一起上來4個惡警把車麗萍按倒、扒衣服拿警棍輪班打,一直迫害到把警棍打折了,把車麗萍迫害到昏迷狀態。車麗萍醒後,其中一個惡警又對她進行迫害,採取哄騙的手段把她劫持到龍山教養院。在龍山教養院,每月勒索伙食費2000元,家屬每次接見要求交500-200元方能讓見。在2000年12月25日,龍山教養院再次加大力度迫害大法學員,把她們關在鐵門裏,惡警王大隊長、唐玉寶、惡警申義等,動用拳腳、電棍、用涼水澆完用熱水潑,迫害大法學員,然後又動用防爆警察迫害。車麗萍被折磨得渾身發抖,全身濕透。這時教養院騙車麗萍家屬800元錢,說是放人,可是在車麗萍回家的第二天,豔粉派出所惡警小馬、馬所長等人又把車麗萍騙到龍山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

馬浩明,女,69歲,2000年4月-11月三次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第二次在天安門前打坐證實法,被惡警推上警車迫害,惡警狠打她的臉部,左右打面部,直到打的馬浩明昏迷過去,倒在車裏,又用涼水澆醒,問她住址,馬浩明不告訴,警車裏的頭頭怕馬浩明死在車裏,讓馬浩明離開警車。2001年6月,馬浩明被非法關押到「轉化班」洗腦迫害,強迫寫「保證書」,政法委找人給她洗腦。馬浩明不配合就不讓睡覺,打她的頭部,迫害持續一週。馬浩明是部隊職工,軍人家屬,部隊的政委、保衛股長、派出所不斷來家騷擾,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叫馬浩明罵師父罵大法。馬浩明不配合,他們說馬浩明是「反革命」,並打電話找兒女給馬浩明施加壓力,讓她放棄修煉,保衛股派人白天晚上監視,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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