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0日,四平監獄主管人員來通化找大法學員王貴明的妻子韓鳳霞,說王貴明在獄中有危險,要求家屬到獄中做工作。家人於3月13日前往,但這時又不允許探監了,家人極其恐慌,怕王貴明有不測。
3月20日,韓鳳霞又來到四平監獄,也未能探監。下午兩點,獄政科科長李志強,教育大隊隊長尹首東等四人在門衛見韓鳳霞,說王貴明違背監規,不准接見,如果「轉化」並解除處罰才允許接見。
下午4點鐘,韓鳳霞又前往四平市平東檢察院,向偵察科科長李毅反映了王貴明的現處境,李毅與住監獄檢察官費某了解此事,並說次日早八點向檢察長彙報後給明確答覆。次日(21日)早八時,韓鳳霞準時到達並得知當日王貴明已被解除處罰。
3月28日是探監日,妻子韓鳳霞與母親仍未見到王貴明。之後韓鳳霞找到監獄檢察官費某,說明擔心王貴明在獄中遭遇不測,要求見人。費某回答:「如果他不在了,也是自己造成的。」之後韓鳳霞再次找到李毅,要求見人。李毅說:「我們已經盡力了,監獄不許見,我們沒辦法。」而此時監獄長助理蘭立軍告訴家屬:「王貴明已經絕食一個多月了,如果有事你們找省610辦公室去吧。」
因此韓鳳霞找到了省610,但610不給任何答覆。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韓鳳霞只好回到了通化。2006年4月4日下午4點左右,吉林省610和通化市公安局相互勾結,令東昌區國保大隊荊貴泉為首的邪惡之徒3人到韓鳳霞家非法抄家,並將韓鳳霞強行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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