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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雲南勐臘惡警綁架多名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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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13日】2006年2月11日下午4時,大法弟子邰惠乘勐臘至昆明的夜班車返昆。車才開出1公里左右就被堵截,上來十多人,以查身份證為由,強行搜查邰惠行李。從提包裏搜出兩本《明慧週刊》、新經文《除惡》及網址,隨即惡警將其強行綁架到縣公安局。後多名大法弟子被綁架。

在審訊室,惡警持續32小時威逼詢問邰惠資料來源,未得結果。以後惡警每天非法提審、威逼,持續一週,仍無結果。最後,惡警威逼邰惠簽字,對邰惠非法拘留。

2006年2月12日上午10時30分(即邰惠被綁架的第二天),二十多名惡警衝進邰燕(大法弟子,邰惠的二姐)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邰燕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結果甚麼也沒有抄出來,就將邰燕上手銬,同其母親李瓊芬(大法弟子)一起綁架走。惡警並撬開邰惠住房門鎖,將電腦劫走,將二人綁架至縣公安局。當天上午,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姜紅玲,她的電腦被劫走。另外縣上的十多名同修也被非法抄家及審訊,邰燕及其母李瓊芬在公安局被持續威逼審訊,至當晚12時才被放回家。

2006年2月21日下午3時半左右,縣國保大隊的舒傑、胡橋斌等人到邰燕工作單位(縣工商局)同樣在未出示任何證件、事先也沒通知單位領導的情況下,再次將邰燕綁架。在公安局審訊室,從當日下午4時到凌晨4時,持續12小時威逼審訊未得到任何結果,到22日上午11時半以頑固修煉法輪功為由,對其刑事拘留15天。從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後又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也未通知家屬及單位,即向本人宣布勞教兩年,並於2006年4月4日下午2時,匆匆押送昆明大板橋勞教所。

同時非法勞教的還有姜紅玲(二年),楊緒春(二年),其中姜紅玲也和邰燕同時被押送昆明大板橋勞教所。

另附幾個首惡人員姓名及電話:
西雙版納州委書記:  江普生   0691-2131988(秘書)
西雙版納州國保支隊長:殷進昆   0691-2167094
勐臘縣公安局副局長: 阿四    0691-6611878
勐臘縣國保大隊隊長: 舒傑    13988100315
劉會平   0691-6612117
勐臘縣610頭目:    刀銳    1357810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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