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定著大法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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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12日】得法前我的身體非常不好,眼睛有白內障,幾乎不能自理生活,家務活都幹不了。我妹妹身上有附體,也會給別人惹上附體。我經常讓我妹妹給我看,結果也把冒充菩薩附體招來了。

自從附體到我家後,我家大人、孩子都神情恍惚。我自己離家不遠就找不到家門了。孩子掉在家門口的水坑裏差點沒命。沒過多久,小兒子晚上睡覺半夜出門,跑到別人家院子裏,怎麼出去的,連孩子自己都不知道。我家大門晚上都得鎖著。兩個孩子常常打在一起,孩子的臉看上去就像魔一樣,身上還有替班。我經常給他倆燒紙,求菩薩保祐我的兩個孩子平安。

自從我有幸得到大法後,災難就遠離我家了。得法第四天,師父就給我清理了眼內的白內障。我沒有上過學,不識字,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認識,如今師父的所有寶書、經文我都能看下來,身體也好了起來,能幹家務,家庭也很和睦。

我妹妹來我家,還沒進門,我就對她說:「咱們師父來救咱們來了,你信你就進門,不信就走。咱們都讓附體害慘了。」妹妹說信,我就讓她進了門,妹妹回家把家裏的壞東西(附體)都扔了,從此走上了修煉的路。我家裏多人得法。

2001年八月初十,師父的經文《路》來到了,我給同修打電話,讓她來拿,警察當時正在她家,警察上電信局查到了我家的電話,上門問我是不是大法弟子、是不是聯繫一起去北京?我不配合,警察在我家搜找大法書,我的十多本大法書、經文和師父的法像都被惡警拿走了。我也被非法抓走。

我被關到看守所裏。到了看守所我也沒有怕,因為那一陣子我學法很多,一天學五、六講,連續學了十遍《轉法輪》。我很堅定,正念足,有師父的加持保護,惡警拿我沒辦法。市公安局把縣公安局管我的小組的三個人訓了一頓,說為甚麼不勞教我,縣警察說不夠條件怎麼能勞教,結果市公安局的人和縣公安局的人反了目。它們對我沒辦法,我在看守所裏呆了一個月就回家了。我的丈夫說我的臉上紅光光的,連鄰居都覺得奇怪。

我兒子在家看著我,不讓我再煉功了。我對他說:「你不讓我煉,我不能活了。我原來的身體甚麼樣,你不是知道嗎?」就這樣,我堅定我的信仰。

我知道法輪大法是救度眾生的,在這幾年裏師父為了弟子付出了很多。我每天看《轉法輪》三、四講,有「九評」和真相材料我就去發,只要能救度眾生的事我就去做,家裏的環境也得到了改善,丈夫和孩子都支持我煉功學法了。

只要有親朋好友來我家,我都要給他們講我修煉大法的真實感受,也給他們九評和真相材料,再讓他們告訴自己的親朋好友: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的一言堂是謊言,全世界七十多個國家和台灣、香港都讓煉,中共為了它的統治迷惑眾生,謊言說盡壞事做絕。善惡終有報,大法的威力是無窮的,讓我們堅定的走好每一步,救度一切能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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