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獎令
鑑於,法輪大法學員於2006年5月13日正在全加拿大和世界各地舉辦慶典活動,歡慶法輪大法洪傳14週年;
鑑於,法輪大法是基於真、善、忍法理,包括修煉身體和心靈的上乘功法;
鑑於,越來越多的加拿大人在學煉這套功法,以淨化心靈、強壯體魄、創造品德高尚的社區;
鑑於,自從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將法輪大法公諸於世,法輪大法對社會的貢獻已受到世界廣泛的承認和褒獎;
鑑於,法輪大法跨越種族和文化的界限,並為實現和平、寬容和更加富有同情心的理想社會做出貢獻;
鑑於,法輪大法修煉者面對中共的殘酷迫害所表現出的對真善忍的堅定和信念,使世界意識到生命的價值和人類的尊嚴。
鑑此,斯科特•楊(Scott W. Young),高貴林港市市長,宣布2006年5月為
斯科特•楊(Scott W. Young)
市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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