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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大法弟子武世忠被非法勞教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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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3日】近日獲悉,貴州省貴陽大法弟子武世忠在被非法勞教二年,已於4月28日被送往中八勞教所五大隊三中隊加以迫害。

武世忠,男,1948年生,原貴州省黔西南州檢察院檢察官,退休後居住在貴陽。2005年11月15日,武世忠在外出時,被貴陽市市西路派出所民警姚軍、李列軍及辦事處610主任黎明等人綁架,隨後被關入「貴陽市法制教育學習班」(即洗腦班),於30日被送到貴陽市雲岩區看守所(地處貴陽市內百花山)。

貴陽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勞動教養決定書」上稱:「2005年11月15日,武世忠攜帶法輪功×教品200份在本市貴州師範大學附中附近被查獲。教養期從2005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11月29日止。」洗腦班非法關押的這半個月,並沒有算在「教養期」內。

據了解,武世忠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公安曾企圖以「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名對他進行起訴,但兩次均被檢察機關以「達不到起訴條件」為由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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