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的地區我不知道,在我們地區,醫療卡上的錢,是從工資中扣除的。也就是說錢是我自己的。那麼既然是我自己的錢,我自己愛怎麼花就怎麼花嘛。
惡黨在讓人使用醫療卡時,必須到它指定的地方去買,這顯然是惡黨斂財的邪惡手段。再換一個角度說,你的工資裏有自行車補貼之類的,我問一句,這一項錢你都用來買或者是修自行車了?你沒有自行車的話,這錢你就永遠不花了?或者是乾脆不要這補貼了?再有啊,你的工資表上沒有一項規定的是「大法真相補貼金」,那麼按照你「專款專用」的思想,你就不用拿出錢來做真相了?
再換一個角度,你醫療卡一分錢沒有花,講真相時,你能掏出卡,拉著常人到銀行的查詢櫃前看看嗎?
再換一個角度,一些民工發工資,每月500或者1000,一塊發給你了,沒有甚麼醫療不醫療之分,但是民工病後,照樣他自己的工資裏拿錢看病,也就是說雖然民工的工資沒有甚麼醫療不醫療的,但是這工資中確實包括了醫療的部份。如果他長年不得病,那麼民工本應該用於看病的部份,也會花到別的地方。只不過是我們有些同修的工資被人為的分成類別罷了。
那麼從這些角度來看,我們花這些錢有甚麼不可呢?有甚麼牛角尖可鑽呢?
其實寫這篇文章的目地並不是為了討論醫療卡上的錢應不應該花的問題,而是要討論一個問題,在我們平時正法修煉講真相的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鑽牛角尖的現象。比如對散發真相材料的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有個別同修認為,只能用嘴講,不能出去發,原因是師父沒有講,或者是師父講的不多,並且違反共產黨(惡)黨的法律了;不能做《九評》勸三退,原因是參與政治了;不能給資料點錢,原因是師父沒有叫大法弟子集資等等,諸如此類吧,其實這些都是執著人心,鑽牛角尖的現象。
大法修煉,個人認識:應該紮實的學好法,堂堂正正的做一個大法弟子,正念理智的講好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