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查活體摘取器官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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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1日】個人悟到,為了全面制止邪惡繼續利用勞教所、監獄等邪惡設施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大法弟子都應該行動起來,從各個方向和層面,做自己能做的。包括調查親朋好友之中,有沒有做過肝、賢、眼角膜、心臟等器官移植手術的。如果有,應該告訴有關人士,中共惡黨利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和醫院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的事。讓他們知道這個迫害真相,不是讓他們必須做甚麼,而是至少他們必須在這樣血腥的迫害面前有個正確的態度,從而能夠得到救度。

調查內容:

手術單位、時間、主刀醫生、移植器官、手術費用、換器官人的單位、姓名、年齡、家庭住址、電話號碼、供體來源等翔實材料。

如果調查發現所做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供體來源是非正常的,尤其是與大法弟子相關的供體來源,大法弟子應向《明慧網》及時反饋(除非病人自己願意,否則常人的證詞都可匿名使用),與海外同修攜手早日把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活體摘器官的惡行大白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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