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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警察對我的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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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8日】99年7月20日惡黨迫害法輪功開始,鄉政府及派出所經常到我家騷擾。2000年2月鄉政府和派出所將我綁架。夜間我和其他大法弟子睡在地上,白天在公路上清雪。一天晚上,警察孫洪波把睡在地上的大法弟子喊醒,以他的上司生氣為名,拿腰帶抽打女大法弟子的臉。把水潑在地上不讓睡覺。

一天早上鄉黨委書記杜通和把我帶到一個沒有人的屋裏,問我法輪功好不好,當我回答「好」時,他就用空心拳猛擊我小腹。一天傍晚,副書記仉某要求我選擇法輪功與惡黨。如果選擇法輪功寫出退黨書面材料。他看我選擇法輪功並寫出書面材料時,用手中電筒敲打我頭部並邪惡的說:「這哪是黨員寫的。」

同年11月份我進京為法輪功上訪,遭錦州便衣警察綁架,並遭到錦州一處警察用手銬反銬毆打。12月份被舒蘭警察送往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一年的非法關押迫害。剛到勞教所被分配到二樓。當時勞教所裏設立管制法輪功學員大隊,共設三層樓,每層樓兩個班,整天坐板鋪,有時看陷害法輪功的光碟。2001年2月份,由於非法抓捕的人逐漸增多,開始分一大隊、二大隊。從這以後要求法輪功學員寫「三書」。2001年5月份左右一部份大法弟子被用客車送往別處(地址不詳)。勞教所開始「嚴管」迫害,不許與親屬接見。強行坐馬路牙子,看誹謗法輪功的書籍。如果不看不寫思想彙報,管教就用高壓電棍電擊,夜間不讓睡覺。由於我不寫「三書」,姓王的管教體罰我站著,並邪惡的說:今天不寫,明天也過不去這一關。第二天,惡警對所有不寫「三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毆打、電擊。

有一天,我要求撤回我寫的「三書」和「思想彙報」,大隊長帶領兩個姓王的和一個姓金的管教,還有一個剛從部隊轉業的管教把我帶到管教室弄倒,腳踩背部,用狼牙棒毆打,並邪惡的問:能不能做好。我的傷痛將近一週才好。還有一次,管制我們的一個周隊長,手拿高壓電棍逼迫我誹謗師父,由於我做了不該做的他才停止電擊我。過後我痛悔萬分。這是我受迫害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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