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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佳木斯鐵路分局幹部自述七年來遭迫害經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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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4日】我叫馬學俊,原是佳木斯鐵路分局的副處級幹部,曾擔任佳木斯鐵路水電段段長、分局企業管理辦公室主任、老幹部部副部長等職,也曾是副分局級的預職幹部。從農村通過上學,由一個農民、工人、到分局副處級幹部,沒有錢沒有人,全靠自己辛勤的汗水、淚水熬出來的。也正是在人生的旅途的爭鬥中獲得一個個榮譽、地位的同時,各種疾病不期而遇,最嚴重的是我在1985年患上的再生障礙性貧血,在鐵路醫院輸血時,又輸上乙型肝炎。雖然在當時有所緩解,隨著年齡的增長和生活的艱辛,在1993年時,已達到全靠藥物維持,醫院醫生都是一樣的說法:少幹活,少感冒,適度營養,感覺不好趕快來住院。鐵路醫院的傳染科的主任告訴我:「小馬呀,你就是我們醫院的常客了,這一張床(值班床)就給你準備著》」一次療程5000多元,我真的嘗到了甚麼叫生不如死。


修煉大法後身心快樂的馬學俊
高精度圖片
被迫害後的馬學俊(2003年底照片)


1994年9月的一天我修煉法輪大法了。一個多種疾病纏身,靠藥維持生命、朝不保夕的我,修大法後,所有疾病一掃而光,包括頑固的再生障礙性貧血和乙型肝炎;同時「真、善、忍」法理歸正了我已隨世風日下的道德準則。自己應分得的處級幹部住宅讓給了同事;年終獎和獎金,有關部門發給了我,我分給了我的部下。我時時處處用「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做好人。

然而,1999年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大法修煉者,七年來我曾遭四次綁架,最後一次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並被迫害致殘,生命垂危時被用擔架抬送回家。

一、初次認識公安局和警察

1999年4月25日由於天津大法學員被抓,同修一部大法的修煉者都到北京上訪,我也去了北京。由於去晚了沒到天安門,第二天聽去過天安門的同修講,由於當時的總理出面接待,事情已解決了。

事後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陳萬友,把我們去北京的都叫到公安局,做了詢問。我覺得我們是堂堂正正的向政府領導表達我們修煉後的身心體會,為國家負責,為社會負責的心意,沒甚麼可隱晦的,就如實的把我知道的和我所經歷的都講了;當時還希望市公安局應負責的把群眾的意見,煉功人要求有一個合法煉功環境的希望,向有關部門反映。

當時的陳萬友也說:「我們就是管這個的,對你們法輪功我們已經進行過多次明察暗訪了,沒有發現任何問題,而且覺得確實是功法很好,很多人煉功都受益了,而且煉功的年歲大的多,身體有病的多,沒發現甚麼問題,不然早就限制你們了。」同時他也講:問題就是煉的人太多了,共產黨就怕人多。

從那以後,我們就與市公安局打上了交道。1999年7月20日早上3點多鐘,陳萬友來我家把我用車接到公安局,先後被找去了我們六、七位,把我們軟禁了一天,告訴我們晚上看新聞聯播。事後才知道,當時他們已經有內部通知要播放誹謗大法的新聞,才把我們找去,但當晚沒有播放,看完新聞後讓我們回家了

二、市公安局濫用職權非法任意抓人

1999年7月21日下午,我正在單位上班,陳萬友來單位找我,說公安局局長李運陽找我嘮一嘮。到了市公安局,我一直沒有見到李局長,可我的行動卻被監視起來了,去廁所有人跟著,晚上也不准我回家。

第二天早上,陳萬友等三名警察把我綁架到佳市看守所,並告訴我被行政拘留15天。我問陳萬友為甚麼?他說:你先委屈幾天吧,各地法輪功(學員)都進京上訪。就這樣,我被非法拘留了。第二天下午,我聽到了看守所的廣播播發了央視新聞,更深重的迫害就這樣開始了。

在這次關押期間,市公安局陳萬友、高志倫、鄭成林等多次非法提審,見我態度堅決,就以開除工職、判刑相威脅。大概是7月26、27日的一天,突然將我從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到刑號後,號長說給我洗澡,讓另一個刑事犯澆了我二十多盆涼水,是剛從深水井水管裏放出來的水,冰的刺骨頭,一般人澆幾盆就被冰的犯腎炎了;涼的我一直顫抖了兩個多小時。晚上一說休息,各人都去找自己的位置,幾個大馬牙子(有錢、有幹警關照的人)各佔一個鋪位,剩下的18個人擠在一起,不安排我睡覺的位置。我問我睡在哪裏?一個大馬牙子說:你看哪有縫就往裏紮。我一看也沒有縫,我說我不睡了,一個大馬牙子還罵了我。七、八月份炎熱的天氣的不說,就擠在一起連喘氣都難。

從我到刑號那天起,每天由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宣傳部、電視台、鐵路公安分局等有關人員組成的聯合迫害小組來向我施壓。他們不讓我講修大法身心受益的體會,強制讓我說謊,當時最邪惡的是市政法書記高某某,誹謗大法和師父,用威脅等手段向我施壓,叫喊著:你必須說你的病不是煉法輪功煉好的,你就說是吃藥吃好的,你把房子讓給別人那是黨員應該做的。

我說:如果我不煉,我不會讓房的,我們的分局領導都在這,你問一問他們,就機關的副處級幹部二、三十人,讓房子的就我自己,而且我自己知道我是怎麼想的。

無論我怎麼說,他們就像瘋了一樣,就這樣我每天精神上的壓力,超出我身體上的承受。後來我才知道,刑犯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或上廁所不給我手紙都是他們有意安排的一種迫害形式。

就在我面臨巨大壓力無法解脫之時,有一天一個姓楊的部長說了這樣一句話:「老馬呀,你煉功受益了,這我們承認,可是目前的形勢叫小道理服從大道理,大道理服從硬道理,換句話說:你服也得服,不服也得服。」我也回想起來共產邪黨搞的歷次運動,有這麼一個人能理解我,因此在這樣的威逼、高壓下,身心遭受難以承受的迫害的同時,我開始同意他們說回家去煉功的說法。做了我一生,特別是我修煉以來最痛心的一件事,說了違背自己良心話。8月8日我從佳市看守所被放回家。

回家後,迫害還沒有結束,鐵路分局政法委書記王子習(後來患肝癌死亡)又找我們幾個寫所謂的檢查。

三、欺騙、敲詐,綁架拘留我5個月

1999年9月9日,我接了兩個同修給我掛的電話,晚上7點多我從外面回來,看見市公安局的陳萬友與另一位年輕的警察在我家門口站著,我問他們來幹啥,陳萬友說:聽說你家開會,我倆奉局長命令來看一看,我說我去了我妹妹家,家裏沒人。開門進屋後,陳萬友一看確實沒人,就掛電話,收起電話後說:李局長請你去嘮一嘮。我說:你們盡幹壞事,我不能去。陳萬友說:我保證你安全回來。我說你上次就是這樣保證的,他說:上次我說了不算,這次絕對不能對不起你,就這樣把我騙到公安局。

見到主管副局長李運陽,市政委高書記,李問:都誰和你聯繫了?我說我只是接了兩個電話。高說:這就是聯繫。我說:我家安電話就是用的,我接電話犯甚麼法。我再說甚麼,他們也不聽。

他們兩個起身出去後,陳萬友說:「局長說了,還得把你送進去幾天,我也知道不合理,我們說了也不算,我爭取一個星期就把你弄出來。」在填寫拘留票子時他們研究了好半天,最後給我安了一個「攪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拘留了我。

在非法拘留期間,我被染上疥瘡,疼癢起來鑽心的難受,睡不著覺。我在痛苦中煎熬了近五個月,直到過中國新年的前一天讓在我保證不准進京、不上訪的條子上簽了字才放我回家,這一次被非法關押了只差8天就5個月。

剛到家的第二天晚上,集賢縣太平鎮的惡黨書記,帶一幫惡警在順和派出所的帶領下,來砸我家的門。說我妹妹等幾個人進京了,非要我把人交出來,還想把我帶到集賢縣做人質。當夜我和愛人一起被綁架到順和派出所拘留了一夜,第二天在單位擔保的前提下,才放我們回家。家人、單位領導除了交1000多元生活費外,為感謝市局請吃、送禮共花掉3000多元。陳萬友獨得1000元說是保金。

四、正當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

2000年6月之前的幾個月我多次寫信,找市公安局、我們單位的領導,希望他們這些公僕能真正為民做主,向上反映煉功人學功後身體健康,更好為社會服務的真實情況。可他們都說:中央已做出了決定,我們也只能是服從,我們不能違抗。我說:這樣看來我們煉功人只有自己直接上書向國家領導反映情況了,他們威脅我說:「你要去的話,你也能知道是甚麼結局,後果自負。」

經過了一番思考後,2000年6月12日我乘車去了北京上訪。13日在「兩辦」信訪辦門口已布滿各地警察,所有為法輪功上訪的,不等說話,就被攔截,信訪辦成了抓人辦。

無奈之下我走上了天安門,同修給了我一個條幅,我打出「法輪大法好」橫幅,意在直接向國家領導人反映實情,當即被天安門派出所綁架,並被佳木斯駐北京的警察綁架到佳木斯駐京辦事處,他們花50元錢買了一副手銬,將我扣在床上。一個警察告訴我:我花了300元錢把你買出來了,這樣你不佔佳木斯的指標。他們還說:山東來的人最多,但人家都花錢買回去了,連天安門的依維柯客車都是山東給買的。

在北京辦事處我被關押了一天一夜,6月14日被佳木斯市鐵路分局去的人綁架回佳木斯,佳木斯市的警察向我單位的人要了1000元錢,說是往出買我的錢。這樣他們從中又貪佔700元。回到佳木斯後,市局的警察怕我的絕食抗議帶來影響,將我非法關押在鐵路看守所。7月25日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吃的是發霉面做的發糕,看不見一滴油的菜湯,衛生條件極差,多次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和電視。所長趙××、副所長侯××、教育科長劉貴范、轉化隊長林××等多次做我的轉化工作。由於我拒絕轉化,被單獨關押近兩個月。幾位大法弟子不轉化的,被長期關押在集訓大隊。由於缺少正常的修煉環境,加之生活環境的惡劣,我出現經常性的腹瀉,最後下肢開始麻木,逐漸失去知覺,即使這樣他們也不放我,於是,我開始絕食抗議,2001年12月5日被保外就醫,佳木斯勞教所的兩位管理科長將我送回家。
 
五、遭受酷刑致殘,在認定我已經不行了的前提下,把奄奄一息的我抬送回家

2001年12月我被從勞教所釋放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我的身體得以快速恢復。2002年4月佳木斯順和派出所所長牟永平帶領一幫警察來敲我家的門。在此之前已有幾位像我一樣被保外的同修再次被綁架。

為了躲避邪惡迫害,我和愛人一起離開了家。後來市局公開懸賞通緝我,市610、公安局向我所在單位施加壓力,他們把抓捕我與單位領導的政績掛鉤。我的家多次被市公安局、順和派出所、鐵路分局公安分處等多個不法部門隨意用萬能鑰匙打開。每來一次都要進行一次掃蕩。師尊的法像被抄走,我家的大小兩台電視、VCD機、煉功用的坐墊等物品都被抄走,就連我家的萬年曆、兩個老闆杯也被洗劫。

據女兒講,有一次鐵路公安分處半夜來抄家,家裏只有我一個不滿20歲女兒一人在家。惡警用萬能鑰匙將門打開,一個胖惡警叫喊著非讓在睡夢中剛剛被驚醒的女兒起床下地,兩個惡警在女兒只穿一件內衣的情況下強行搜身,其實質就是耍流氓。從那時起,我女兒一聽警車叫,一看見警察就心跳得不行,一直到現在身體一直不好。          

還有一次我媽媽和我叔家的一個妹妹在我家,市裏公安局王化民等惡警來冒充鄰居來敲門,我女兒剛一開門,他們就竄了進來,在一陣翻找之後,強行把我妹妹(也修煉)帶走,並非法判勞教二年。

我的父母家、弟妹家、岳母家等親屬家都經常被市局和鐵路警察騷擾。

2002年12月12日我去原租房屋退房時,被早已在此蹲坑的佳木斯鐵路公安分處的王鳳君、栗祥國(已患肝癌晚期)等惡警綁架,隨即將我交給了佳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樹卿、國保大隊教導員陳萬友、國保大隊長陳永德,還有高志倫、張東輝、東風公安分局等多名惡警對我使用酷刑迫害。

當天下午他們將我關進佳市看守所的一個會議室,惡警張東輝扯著我的耳朵給我照像。他們給我戴上手銬和腳鐐,逼問我住在哪裏了,與誰聯繫,離家這段時間都幹了些甚麼?

我告訴他們:「我走到哪裏都是在做好人,與我聯繫的也都是好人。」

傍晚,副局長李樹卿帶來一幫惡警,問我:「你知道他們是幹甚麼的嗎?他們是東風分局刑警隊的,你知道刑警隊是幹甚麼的嗎?再頑固的刑事犯的嘴都能給撬開,你還是說吧。」我沒有說話。

晚上以惡警張東輝、高志倫、某某某為首的一群惡警開始迫害我。他們將我的頭蒙住,用背銬的方式將我吊起,只有腳尖接近地面,為了防止我的腳抬起,他們踩住腳鐐子,把我的身體抻直,由於神經被阻斷,兩隻手開始像火燒一樣的疼痛,一會兩隻手就失去了知覺。

每隔一兩分鐘惡警就搖一下我的手,說是怕神經壞死,其實是故意的,因為每次搖動我,我都會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在背扣吊掛的過程中,每兩、三分鐘就在我的胸口打一拳,每一拳下去,感覺五臟六腑都要吐出來。在吊扣的過程中,他們還用鐵棒從小腿向上一直到大腿,不停的抽打。惡警還將我的幾個手指向外硬掰或向內擠壓,致使我右手無名指落下了殘疾。惡警們把我的腰用椅子的背頂住,一邊向下摁我的兩肩,一邊摁我的兩條腿,說是給我直羅鍋……

就這樣多次將我迫害的暈死過去,醒來後繼續迫害。兩天兩夜沒讓我閤眼,只要有一點空閒,剛一閉眼,惡警就上去一腳。後來我的兩隻腳的指甲全部脫落,惡警們分成三班輪番迫害直到迫害的我已不能站立,下肢腫脹,失去知覺。原定的七天七夜的迫害兩天兩夜後,沒有經過看守所的醫生檢查身體,由兩個惡警架著將我拖進號中。當時我一直絕食絕水抗議。看守所將我扣在地板上,天天給我注射不明藥物。

十幾天以後,佳市公安局又再次對我實施迫害。他們以提外審的方式將我綁架到前進公安分局的順和刑警中隊,又是用三班惡警輪番迫害的方式不讓我睡覺,這次迫害的第二天晚上,副局長李樹卿帶領陳友德、陳萬友、張東輝、王化民等惡警,都喝的醉醺醺的。首先是李樹卿拿起一尊佛像往我臉上挫,見我不動,王化民、張東輝等輪番的用裝滿水的大飲料瓶子往我頭上打,後來還把瓶子的水,澆到我的頭上和身上,他們每個人滿嘴污言穢語,不堪入耳。

李樹卿局長威脅我說:不怕你不說,我們只要筆頭一歪歪,照樣判你10年、20年的。他們迫害我兩天兩夜後,又將我拖回看守所。

2003年3月份,市局張東輝非法提審我,向我念了非法起訴書,在沒有任何人證、物證的情況下,給我羅織了一大堆罪名。4月份,東風區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的一個提審室的小屋裏開庭,怕我的家人參加,沒敢告訴我家人準確日期。

開庭那天,在公訴人念證人證詞時,所有的證人幾乎都證實與我沒有關係,在這種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他們製造了一些偽證,對我非法判刑12年。緊接著我提出上訴。市中級法院去了之後,問我你還煉不煉了,我說我為啥不煉?他說,「我只能告訴你一句話:如果你不改變,我們甚麼都不用看。像你這樣夠級的,說甚麼都沒有用。」

2003年7月,佳木斯看守所將我非法投入黑龍江香蘭監獄,因檢查身體不合格又被返送回佳木斯看守所。有一次看守所強迫我穿囚服,我不穿,科長王映輝叫來惡警、惡人將我從大字形釘在板鋪上。我絕食絕水抗議,第五天惡醫顧某某強行給我灌食時,用開口器將我的門牙撬掉兩顆,當時就吐出一顆,不幾天被撬倒的那一顆牙也掉了,並將我的兩側大牙全都捏鬆動,後來陸續掉下8顆大牙。

2003年10月份我已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佳木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610等部門不顧我的生死,每天強行注射不明藥物,直到12月,我已被迫害臥床3個月了,半昏迷狀態,體重只60多斤,心率在130餘次,下肢骨節僵死,他們還在逼我的親屬交保險金。直到12月25日,我開始間歇性手腳痙攣,神志不清,12月28日他們害怕我死了有責任,將我用車送到家,用擔架抬著放到屋裏就不管了。

六、用騷擾、監控,經濟截斷等方式繼續迫害

我回家後,市公安局、東風區法院、前進區辦事處、順和派出所、小區居委會,以看望我為名,不斷的上門騷擾。

愛人不停的給我念大法書,同修及一些善良的鄰居在生活上關心,把我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由於我被開除公職,全家三口以愛人的每月300元的退休金生活。我愛人多次找有關部門,要求為我檢查身體,要求各政府部門幫助解決在生活上難題,雖然很多都表示同情,但沒有辦一件實事。

2004年7月份,佳木斯看守所醫生黃××、警察孫連生,還有幾個刑事犯人,找到我家,要抬我去檢查身體。因檢查費用過高,一連轉了兩個醫院。在醫學院只在外科進行了檢查確定下肢僵死。無自理能力後,就說檢查完了,黃醫生說:我們的任務完成了,別的不用檢查了。此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不是為了關心我,而是看我是不是好了,再進行迫害。就這樣我又被抬送回家,這一次折騰,我又痛苦了多日。

2004年8月,我家因交不起電費被我原來工作過的單位,佳木斯鐵路水電段徹底斷電了。我曾在工作過的鐵路水電段擔任四年副段長、段長,曾主管電力。我從來沒難為過誰,在水電段我是被全段職工公認的最廉潔的領導,職代會評分也是最高的。現在我卻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迫害的沒了工作交不起電費,而被斷電至今。

2005年10月,佳市公安局動用警力和監控設備,對我家的來人進行監控盤查。女兒的對像也被跟蹤,致使關心我家生活的好心人不敢登門,生活一度十分艱難。這真是在實施江氏集團的「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的邪惡迫害手段。

七、全家煉功,人人受益,個個遭受邪黨迫害

1999年7月迫害開始後,父母、伯父母、叔嬸(都70多歲)弟妹等20多人都被抓進集賢縣看守所。

我愛人闖靜原患有子宮肌瘤,修大法後已經痊癒。這幾年中她曾四次被綁架,其中三次被非法關押,兩次被判非法勞教,最後一次被迫害患上子宮癌,在骨瘦如柴的情況下才被保外就醫。

母親修煉前曾患有肺心病,類風濕等多種疾病,修煉後所有疾病一掃而光,那一次被非法關押兩個月,被迫害的出現了全身痙攣,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才不得不放人,其他人都是交了2000元保證金才被放回家。母親因家裏人都遭迫害,精神極度緊張,現已雙目失明。

父親在妹夫被勞教後,70多歲的老人承擔起全部家庭負擔,包括種兩垧多地。

大妹夫是鄉村醫生,修大法後的他的好人品遠近聞名,卻被集賢縣610,看守所,綏化勞教所迫害的出現癲癇病的症狀,由於不能行醫,家裏兩個上高中的孩子面臨因交不起學費而輟學。

二妹夫也因修大法被非法勞教,在佳木斯勞教所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生命垂危時才被放回。

岳母本來因我的岳父是在文革時期被迫害致死的陰影還沒消除,這一次又整天為我們擔驚受怕,因突發心臟病而死,去世的前一天還在和我的大姨姐說:「我最擔心的是你老妹子他們,也不知啥時是個頭。」

這些年我們被迫害的一無所有,女兒去年在農村找了一個家境貧困的對像,結婚時,只在我家拿了幾床舊被褥,幾雙碗筷,沒有一件新家具,沒有一件新家電,沒舉行任何儀式。

她媽媽問:「亮亮啊,爸爸媽媽修大法遭迫害,這幾年已沒有能力幫你了。當你看到人家的孩子穿的戴的都比你好,你恨不恨爸爸媽媽?」女兒說:「我不恨。我知道如果爸爸媽媽不修大法,我可能早就沒有了爸爸媽媽,成了孤兒了,說不定還不如現在呢。」

八、呼喚良知正義

在我得法前重病在身時,醫生已經給我的生命劃了句號,是大法給了我新的生命。在我生命再次出現危機時,又是大法挽救了我。

我用生命為代價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天我寫下我所遭受的迫害,是讓更多的人了解大法,分清是非善惡,為自己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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