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5年7月修煉大法以來,我就在大法煉功點這塊淨土上目睹了學員境界的昇華,我看到了人性、良知價值的所在,找到了生命的歸宿。大法把我從一個「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人生狀態中喚醒回來,我努力按照「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轉法輪》)修煉著自我。大法讓我真正體驗到無病一身輕,同時也感受到了與人為善的輕鬆快樂的心情。對大法的感激之情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清楚。我多麼想能讓更多的人學習大法!
1999年7.20以後,我在公園裏煉功被派出所抓捕,被大連姚家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家裏人被勒索交了飯錢,我才被放回家。1999年10月下旬我進京上訪,走在天安門廣場上訪的路上,被2個武警綁架到派出所,然後被我所住(大連轉山派出所)片警帶到大連開發區拘留所25天。在拘留所裏還要幹活,是做加工,每天3餐中2餐是黑色玉米麵窩頭、菜湯,每天還要扣8元錢。在同修們絕食的情況下,派出所把我帶回。
回家後母親告訴我說:單位讓我去一趟(大連沙河口區房管處),結果去單位又被拘留,白天被2男保衛看守,晚上2女職工上我家看管。我無住房,住在我姪子的房裏。(那時單位已準備給我房,因堅持煉功也不給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單位照樣給我們家人製造威脅。單位職工、領導謾罵我給大家帶來麻煩,逼我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單位領導折騰了一個月,又把我帶到旅順部隊精神病院,被關在24小時有人監護的重病房,不准隨便走動。從第二天開始一連5、6天把我按倒在病床上捏著鼻子用鋼板撬我的嘴強行叫我吃藥。
農曆新年過後我回到家,片警常去我家騷擾。一次讓我填表,我堅決抑制,我質問他們:你們這樣做不是知法犯法嗎?惡警竟說:犯法你可以去告我,公檢法是一家。警察又找我哥哥讓我哥哥同我去公安局做精神檢查,後來聽哥哥說交800元錢檢查費才了此事。
2000年10月末一天,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單位、居委街道多人突然闖進我家把我綁架到了大連戒毒所。在戒毒所裏警察問我能否做到不煉功、不學法,我說:做不到。惡警猶大做我的「工作」(放棄信仰),每天坐小板凳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一天晚上煉功,被男警抓著頭髮往牆上撞,踢我的腿,手腳分2頭銬在床頭。我絕食抗議,要求釋放。灌食的警察抓著我的頭髮,手銬在椅子上,灌食的管嘔吐出來再插鼻管,警察惡毒的說:就是要折磨折磨我。後來威脅我要剃光頭做甚麼靜脈注射。我向當班的警察、領導講明我如何被綁架到這裏的,如何被打,要求停止灌食。經過8天絕食,單位組織部長孟琦(現已退休)去帶我,說甚麼要送我去精神病醫院,我堅決抵制。在戒毒所共住47天,聽說單位還扣每月2000元的費用。(具體扣多少說不清,因我知後阻止)
2002年9月30日,片警白天、晚間到我家敲門。母親讓我離家躲躲。我離家走在老虎灘派出所附近,被轉山派出所2男警兇猛的一句話沒說抓著頭髮扭著胳膊帶到派出所,銬在鐵椅上一宿,。第二天一惡警往樓上拖我,我掙脫跑到對面辦公大屋,他拳打腳踢把我踢倒在地上,我坐起來後還用東西打我的頭部。後來我看見所長,對他說:「你們警察打人。」他說:誰看見了。扭頭就走了。從被抓到第二天我被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警察沒給我一口飯吃。到看守所後讓我簽字,我拒簽,2犯人扭我,警察拿笤帚打我的頭部,我堅決抵制,又把我帶到8-2監室。進門犯人讓我脫光衣服,進門必須洗澡,實際上是又一次搜身。姚家看守所孟所長進來把我手從背後連腳銬在床環上說:只要簽字就給打開。我不簽。廁所又不讓去。我絕食抗議,惡警又說:吃飯就打開銬子。每天帶我到醫務室灌食一次,我戴著手銬被4-5男犯按著,獄醫也用手銬打我。犯人們成天謾罵我強迫我運動,我沒有褥子,因人多隻準讓我側躺,凍得腿直抽動。11月1日中山分局讓我簽字說是勞教2年,我拒簽,告訴他們我被綁架來並且絕食一個月了,他們找來大夫量了血壓,把我帶回中山分局叫轉山派出所帶回。晚上到家後居民委又有人上我家看管,我告訴片警撤人不然我馬上離家出走。在哥哥的勸說下晚上他們走了,第二天還得向他們彙報。我繼續絕食抗議,幾天後開始吐血,再沒人來了。
2004年10月14日我因貼了一張「法輪大法好」小貼,被人看見跟蹤,一群特務把我綁架到大連葵英派出所,家裏只有86歲的母親,抄走甚麼不知道,我拒絕簽字,葵英派出所一個胖警察與巡防連拖帶踢把我帶到6監室,第二天就把我帶到勞動號四肢分銬在板床上,犯人把我的外褲、鈕釦拔掉。我絕食,插管灌食3天3宿一動沒動,一天灌2次,灌食就手銬著連著腳銬在板床環上,插鼻管膠布貼得靠嘴喘氣,當我手腫得很厲害時,打開銬才拔出鼻管,拔出時管上沾滿了白粒狀塊,另一頭變黑,因幾天才拔管,管已長胃裏了。拔出來只在便所自來水沖一下,下次再用。脖子上貼膠布連皮撕破,一次次流血水,強行擦藥,灌食小盆常放在便所裏。3天後打開銬子拖我下地,我已是渾身腫脹,頭暈目眩,一警察指著另一警察(可能叫王英)說:「你感謝她給你打開了。」我沒吱聲。她氣狠狠的說:看你給我們找的麻煩。我說都是你們製造的。又把我帶到待發監,強行按我洗澡,後來犯人告訴我給用的毛巾牙刷都是刷便所用的。一次剛灌完食,一個蘇姓警察進來說:一會再灌2個雞蛋,一會真的端來一盒變質的東西,強行給我灌下。我說:你在撒謊這哪是雞蛋。大隊長強行犯人拖我運動,我不服從。
在姚家看守所住了26天,我被迫害的手腕上道道傷痕很長時間才消失,葵英派出所又把我帶到馬三家,(連外褲也沒給我,穿著拖鞋)。那裏大夫看我眼睛說是明顯瞳孔放大,檢驗尿全是血,晚上他們又把我帶回家。
我是近60歲的單身婦女,就因修煉法輪功說句真話,遭到共產黨一次次的滅絕人性的殘害,這一切都淋漓盡致的暴露出共產黨的邪惡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