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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醫生因強制活體摘器官在波士頓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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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6日】(明慧記者王英報導)7月24日,著名人權律師泰瑞•瑪什代表所有在中國監獄及拘留所中,在非自願情況下,被強行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美國麻塞諸塞州的檢察處正式遞交刑事訴狀,起訴兩名中國外科醫生陳忠華和朱同玉涉嫌強制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這兩名醫生是在波士頓參加2006年世界移植大會期間被起訴的。刑事訴狀已於25日下午送達陳忠華手中。這是法輪功就中共活摘器官所提起的第一起國際人權訴訟。

被告陳忠華是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長,朱同玉是上海長征醫院器官移植研究中心主任。這兩家醫院的醫生在電話錄音中承認為病人移植的活體器官來源有活著的法輪功學員(有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電話錄音為證)。

訴狀要求對涉嫌強制活體摘取被中共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陳忠華和朱同玉進行調查。

該刑事訴狀,主要控告來訪的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院長陳忠華和上海中山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違反美國「酷刑法」(Title 18 USCA Section 2340A)和1994年美國所批准生效的「酷刑公約」。被告被指控,對於未經監獄受刑人的同意,從受刑人身上,包括法輪功學員身上活摘器官並且盜賣牟利的行為應負起主犯或是從犯的刑事責任,尤其對於法輪功學員的活摘器官,不僅是觸犯酷刑罪,更是同時觸犯國際刑事法上最嚴重的「群體滅絕罪」。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最近所發布的首批追查通告,被告陳忠華所主持的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是中國衛生部的重點實驗室,該醫院僅2005年2月份所施行的腎臟移植手術就達1000例以上。

法輪功學員表示,控告本身不是目地,希望在中國所有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療人員切勿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應當提供相關犯罪證據,協助制止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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