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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市陳春林正在大慶市監獄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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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0日】黑龍江省安達市法輪功學員陳春林於2001年被非法判7年,投入哈爾濱監獄;2004年又被轉入大慶監獄非法關押至今,現在陳春林在大慶監獄仍遭受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

陳春林在哈爾濱監獄遭受了不讓睡覺、捏睪丸、悶血頭、按眼珠、煙頭燙等種種卑劣、惡毒的摧殘。

2002年9月20日,陳春林被強行關入小號,獄警派兩個打手以監護的名義,對陳春林隨意打罵、侮辱、不讓睡覺、澆涼水、只給一點米湯一樣的稀粥,給他的身體造成無形的傷害,從而剝奪健康。

2004年3月15日,哈爾濱監獄惡警柴加濤在小頭目陳樹海的帶領下,又開始對陳春林進行又一輪迫害,私自關他禁閉,整整一宿不讓睡覺,又安排四個犯人監視並隨意侮辱。第二天晚上要睡覺時,犯人張雪峰、孫秀波、於雷把陳春林按在大鋪上,在全號50多人的注視下,對陳春林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推、掰胳膊等,直至他們無力為止。作為一名幹警,柴加濤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顛倒黑白,違反和破壞國家法律,視他人生存和健康權利為兒戲。

2004年3月17日,陳春林被醫生檢查完送入病房後,又被惡警指使犯人扒光衣服,澆上涼水,打開窗戶凍他,同時拳打腳踢三、四個小時,抬到床上進行更加惡毒的迫害:捏睪丸、悶血頭、按眼珠、拳打腳踢。隨後惡警柴加濤又帶領犯人架著陳春林坐在床上,由犯人充當打手毆打,直到柴加濤滿意後才停手。

2004年3月19日在陳春林被迫害得不能行走的情況下,柴加濤派兩人邱明傑、宋振峰架著他,又把他關入了小號,並鎖在地環上,19天後陳春林才被放出來。陳春林身體上留下了多種傷痕,煙頭燙後的疤痕、踢打後血痂掉後的痕跡,仍清晰存在。

2005年5月12日,陳春林在大慶監獄五監區被長期關押在屋裏,包夾用身上的蝨子、蟣子給陳春林進行灌食。

2006年7月27日,陳春林因不穿囚服被關進小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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