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證實法過程中的點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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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1日】我這是第一次拿筆寫這篇文章,以前有兩次也想寫,老認為自己寫的不好,也不會寫。今天我悟道,再不能這樣去認識了,我們通過《明慧週刊》,互相之間能起到比學比修,整體提高的作用。在這值千金值萬金的最後時刻,我們能堅持在法上修的同修,一定要把自己這些年的證實法的好經驗寫出來,通過《明慧網》我們可以互相切磋交流,能夠真正的走好最後的每一步。

我是一名普通的農村婦女,於1998年經同修介紹大法好,我走進大法中修煉。在剛開始學法時,我丈夫就千方百計的阻攔,不讓我學。當我看完一遍《轉法輪》時,我就覺得這不是一般的書,好像我這一生就是為他而來的。所以我想,在我認準要走向修煉這條道路上,不管我丈夫怎樣對我,我都不在意。我不能錯過這千年不遇的萬年不遇的機緣。

在1999年春天的一個晚上,我與同修們在一起看師父講法錄像。也正是在那天,我丈夫很遠的一個親戚來了,說晚上要見我,叫我回去,別看了。我告訴丈夫看完師父講法就回去,丈夫看我這麼說,臉色就變了,他拳打腳踢的把我打倒在地上,我也沒有還手,也不說話;他就氣勢洶洶的拿一把钁頭掄起來,朝我身體兩側使勁來回打,他見我還沒還手,就舉起钁頭朝我頭頂猛打下來。當時我沒有害怕,因為我心中有法。第二天我身體被打的地方都是黑色的,可是一點也不痛。這是丈夫比較大的一次動手打我。

我修煉不到一年的時間,迫害就開始了。當時,我們頂著壓力向世人講清大法的真相。由於家人不讓我出去講,我就避開家人,白天去做這件事。那是一天下午,我帶上150份真相資料,去很遠的兩個沒有大法弟子的村子。

到那以後,我挨家挨戶的給發放真相資料。看到有人的時候,我就當面給他們講大法真相,送他們資料看。還有的人一下子跟我要了好幾份,說他家住的地方有好幾戶人家,拿回去給他們看看。有的好心人看到我說:「你要注意安全,現在電視裏說的很嚇人。」我說「謝謝你」,還有的人語氣就不同,說「你這個人,膽子也太大了,大白天的,就敢做這種事,就不怕警察抓你?」真是甚麼樣的人都能遇到。

那個地方住的人家不集中,這個地方做完了,我就去另一個地方。中間的路程都是跑步去的,要不然一下午的時間根本不夠用,當我做完兩個村子之後,太陽也要落山了。我心想,這麼遠的路,怎麼走呢?這時發現前邊有一輛摩托車停在那,旁邊有人在說話。我就走上前問車主能不能雇他送我一程,車主答應後,就這樣很快到了離家附近很近一個地方。我下了車,那時還有兩分資料,我就送給了車主,告訴他,大法被迫害的真相。

第二天,那個車主帶著真相資料到派出所告我,派出所的人就準備來抓我,當車走到半路就不想來了,他們又回去了。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師父在保護我,化險為夷。後來聽說告我的那個人,還被罰款2000元錢,真是現世現報。

還有一天晚上,我帶了一些真相資料和標語,一瓶漿糊,上路了。路途中還要經過一個大嶺,步行真是太遠了。於是我心中反反復復出現常人心了,就近做吧,不去那麼老遠了。又一想,身邊這個地方做了很多次了,遠地方又沒有人去做,那裏的眾生看不到大法的真相資料。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肩負著講清大法真相,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做最神聖的事情,得發自內心去做,於是加快了腳步,心裏想,有師在我身邊,我甚麼都不怕,心裏發著正念,覺得不一會兒就到了。

那裏的農民不少是種煙的,晚上要烤煙,燈幾乎是亮的,人也很少睡覺。我在做真相資料時,有兩個人跟我走,其中一個跟我走了很遠,我回頭問他為甚麼跟著我?他說看我可疑:你那口袋裏裝的是甚麼?我說是罐頭,他聽我這麼說,轉身走了。我還繼續做我該做的事,把真相資料做完之後,天也亮了,又步行走回家,那一晚上我走了15個小時。腳也走疼了,好幾天不敢走路,但心裏卻很踏實,為了使更多的眾生能得救度,再累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這些年來,我真正的體會到了,只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那才是最安全的。因為師父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呵護著我們,保護著我們。師父為了我們能夠真正的提高,在講清真相中,再三的告訴我們別忘修好自己。師父為我們費盡了一切苦心,我們還有甚麼理由不做好呢?同修們,我們趕快放下後天形成的不好的觀念,共同精進,跟隨師父返回我們美好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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