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陳繼忠被當地道台橋派出所惡警李玉文、朱某、王某綁架三次。第一次被非法拘留在依蘭縣第二看守所48天,第二次非法拘留二個半月,第三次非法拘留四個月,共非法罰款5千多元。
陳繼忠第四次(時間待查)被610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後下落不明。明慧網於2003年10月6日大陸綜合中曾報導陳繼忠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
陳繼忠的妻子經不住丈夫被四次非法抓捕的驚嚇,加上家中沒吃、沒喝、沒柴燒,精神崩潰了,失常了,生活不能自理,有時犯病無理智,有時昏迷,隨便哪裏都犯病,一次躺在鍋蓋上,後背、手、胳膊、都燙壞了,有四次最嚴重的,兩次燒傷。
陳繼忠的親友不明白,陳繼忠一生忠厚老實,待人和氣,從不和人計較,修「真、善、忍」何罪之有?為甚麼判得這麼重?而且還不通知家屬,至今又下落不明。尤其是現在中共惡黨活體摘取、盜賣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暴利的罪行曝光後,惡黨這樣濫殺無辜,草菅人命,陳繼忠的親友擔心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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