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冤屈平反 天降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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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21日】人如果做了違背「天理」的事,上天就會降下懲罰。所以如果發生冤獄,就會天降大旱,如有明君賢臣能及時糾正錯誤,彌補過失,那麼天譴就會自行消退。史書中對此有很多的記載。比如:

東漢明帝永平十三年,楚王被治罪,很多無辜的人受到株連,有一千多人被抓捕。因為承受不了毒刑拷打,很多人被屈打成招。這個案子三年多時間還沒有審理完,已經有一百多人死於酷刑之下。結果導致天降大旱,土地龜裂,顆粒無收。宰相袁安受命審理此案後,他趕到那裏,不入府衙而直接進入監牢中審理案件,受株連的人都被無罪釋放,一天就保全了上千人的性命。這時,天降大雨,旱情得到緩解,這一年農事獲得了大豐收。

漢和帝永元六年的秋天,京城發生了旱災。當時雒陽監獄中關有冤屈的囚犯,漢和帝於是親自來到雒陽的監獄大牢中,重新審理案件,為冤屈之人昭雪,並且法辦了雒陽縣令,將其關到了大牢中。案件審理完畢後,漢和帝剛離開監獄,還沒走回宮中,滂沱大雨就從天而降。

顏真卿是唐朝著名的詩人和大書法家,為人忠義雙全,為官正直清廉。開元年間,顏真卿考中進士,任監察御史,出使到河西和隴右。當時,五原地區有冤獄,長久以來都沒有決斷。顏真卿來到這裏後,立即公正審理了此案。當時正值大旱,案子剛剛審理完畢,立時下起了大雨。因此,縣裏人都把這場雨稱之為「御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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