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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學員全福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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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22日】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學員全福,1996年喜得大法後,身心受益,其樂溶溶。

1999年7月20日,中共誣陷與迫害法輪功的報導使他再也坐不住了,他想說:法輪功是正法,媒體上說的全是謊言。他本著事實依法上訪,可等待他們的不是信訪人員的公正執法,看到到處都是警察在非法抓捕和平、理性的大法弟子。到信訪辦,道路兩邊都是警車,看見上訪的人就圍過來一群便衣,問是不是上訪的,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說是就抓到警車裏,說是到他們那去上訪。上訪是憲法賦予的人權,可這些權利卻被江氏犯罪集團強制打壓、剝奪。

他們被非法送到長春駐京辦事處,那裏已有一屋子大法弟子。下午,長春駐京辦事處的人向大法弟子要錢,有的二、三百元,有的被勒令把身上的錢全拿出來,買的是臥鋪票,每人都交了錢,可他們卻把五個人用三個手銬子銬在一個臥鋪上,長春公安7處的處長負責往回帶人,此人非常兇惡,總是罵人,花五個臥鋪的錢,卻把五個人塞擠在一個臥鋪上,顯然其餘四人的錢被他們私分了,那一次就有八十多人,他們得勒索多少錢!

到長春後,榆樹市公安局去接人,強制每個拿出150元的打車費,公安局胡滿山收的錢,他們從不給收據。到榆樹市公安局胡滿山給每個大法弟子一頓打,對大法弟子非法拘留,沒有任何法律手續。

因合法上訪,全福被榆樹市公安局兩次非法拘留,第1次18天,第2次40多天;在拘留所,吃不飽,又餓又冷,每天被強制出工,挖魚池,背土、割地、蓋房子、鋪磚地。惡警企圖用強制勞動的手段動搖大法弟子的信念,摧毀他們的意志。

2001年,城發鄉派出所到全福家騷擾,家人被嚇得寢食不安,正常生活被干擾,他只得到他鄉外出打工。天冷時,全福回到了家。2001年11月23日晚10點左右,城發鄉派出所的李豔文、開車的大張、永富村治保主任劉立新、新義村治保張志平等到全福家,把門硬拽開,門被拽壞,把正在睡覺的全福從睡夢中拽起來,李豔文跳上炕按住他就把他帶上一隻手銬,四、五個人一齊上又給帶上另一隻手銬。劉立新把大法書和磁帶全拿走。他被強行帶到城發派出所,被銬在老虎凳上,手腕子被銬破。所長張曉峰對他又罵又打,說:「你們這幫人就得收拾。」

第二天又是一陣恐嚇,強行取筆跡,手印、照像。早上6點公安局沒上班,張曉峰和劉立新就把他送到榆樹市公安局,到了那裏,公安局有人問張曉峰還有幾個沒有完成,他說還有兩個。那人說:有的鄉多,挪幾個得了唄。全福這才知道:城發鄉為了完成上邊的邪惡「指標」,就把他抓起來充數,真是違法亂紀的沒人管,甚麼壞事不做的好人卻可以被隨意非法抓捕!

公安局的石海林做的筆錄,說沒事拘幾天得了,一拘就是15天,第16天說放人,可是到了接待室,城發派出所所長張曉峰等三個人已在那裏等著哪,張曉峰又給他戴上手銬說勞教了。就這樣,全福被城發派出所張曉豐、李豔文,榆樹市公安局等迫害非法勞教1年,後來有人告訴說,城發派出所一直派人看著全福,這次是同村的張××舉報說他在家,張××事後竟從痛苦不堪的全福老母那得到舉報費300元,可他從此就惡報不斷,一次從車上摔下來,險些出現生命危險,花了幾千元,老伴也有病,花了許多錢,從這些惡報事件中,他們有所醒悟。

全福第一次勞教在九台飲馬河勞呆了1年,被非法加期4個月,在那裏長時間超負荷勞動,冬天冒著嚴寒強制打稻子、掃雪、走正步;夏天頂著烈日幹建築活,除草;秋天冒著雨割地;春天在稻田裏踩著薄冰插秧。他曾被幾根電棍同時電頭、臉、脖子、小便、大腿,渾身傷痕……但一切強制的手段不能改變人心,只是讓人看清了孰正孰邪。

2005年3月20日,全福正在村口等車,突然一輛車停在他面前,城發派出所李豔文、大張子等三人跳下車上前不由分說,就把他按進車裏,他問他們為甚麼抓人?李豔文說到派出所再說。

到了派出所把他銬在床上,張曉峰說:不是我們找你,是國保大隊找你,你上網了,不是上你們的網……過了半小時又把全福拉到家裏,國保大隊的張德青、齊立、石海林等都在,家門鎖著,張德青拿來二尺子硬把門別開,進屋一頓翻,甚麼也沒找到,就把他拉到公安局,他們沒抓到所謂的證據,竟然把上次綁架全福妻子時掠去的資料的事來要挾他,問他材料的來源。在送全福去拘留所的路上,惡警齊力和張德青說:這回咱倆又得5分,他仍然被勞教。就這樣全福被強行送朝陽溝勞教所,勞教是到長春現批的。

全福妻子被綁架,城發鄉派出所、國保大隊掠走家中僅有的1700元和大法書,妻子被澆涼水,三天兩宿被鎖在鐵椅子上不讓閤眼,15天人幾乎斷氣,一支手臂不能動了,他們才肯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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