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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朐縣惡人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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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24日】我於1998年2月份喜得大法,身心得到了健康,心靈得到了淨化。自1999年7.20邪惡在全國對大法與大法弟子進行了史無前例的迫害,我們全家也沒能倖免。派出所以馬宗政、白利鋒、陳學增,李學軍為首的人員聯手對我們進行迫害強制寫保證、不許煉功、不許進京上訪,動不動就找到鄉派出所查問,專人監視。

2001年正月廿三日有馬宗政帶領縣610的惡警竄到我家進行抄家,抄走了部份大法資料,還把我們全村的法輪功學員都關押到了鄉派出所。我和我大哥被610 頭子劉建國非法拘留15天,並交費用208元。後又被劉建國、李興武把我們關押在一個秘密旅社進行迫害,並強行罰現金2000元,家人托人等費用花去近1000元。我女兒在這期間也被非法抓捕關押在臨朐縣看守所30天,期滿後被610的邪惡組織關押在租用的旅社進行迫害,白天黑夜的把人銬在桌子腿上,當時女兒才18歲;幾天後被派出所接走,關押在派出所,由鄉政府書記周世德指使,銬、坐在鐵椅子上,後被罰款200元,李學軍收的現金,沒有任何單據。他們還強行每人賣給一本邪書,收費20元。

2001年的農曆五月廿九日兩同修路過我家時,被610頭子劉建國追到我家,並打電話組織20多人,把我一家三口和兩位同修非法強行抓捕,把我女兒和另外兩同修非法勞教三年。強行把我和我妻子關押在610新建的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基地,把我們的鞋子脫掉,腰帶抽掉,用銬子銬在床頭上。裏面關了很多學員。三天後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呂傳玉以窩藏罪名為由把我關進了看守所。

在裏面真是人間地獄,受盡毒打殘酷的迫害,每天幹14-15小時的活,吃飯吃不到半飽。30天後又被610 的惡人押回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基地關押18天,有15天是戴著手銬度過的。

2002年4月再次被沂源縣610、公安局三叉派出所聯手強行遭綁架,關押在三叉派出所一天一夜。惡人的姓名記不清了。沂源縣610的人直接對我說:我們有上邊的口頭文件,像你們這些學法輪功的人,打死白打死,算自殺,打死了由我們的法醫鑑定,證明是自殺。

到了晚上惡人們對我說:等我吃飽了活扒你的皮。後來,他們毒打我。到了第二天下午,把我關押在南麻看守所,晚上有惡警指使刑事犯罪人員用高壓電棍進行電擊。26天後我們一塊被抓捕的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關押在淄博勞動教養所三年。天天灌些歪理邪說,以後強制勞動,使用的用料都是些揮發性很強的有毒原料,長時間的勞動,惡警還經常打學員,把學員關在小號裏,進行殘酷的迫害。我們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惡警還動不動就給我加刑加期。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惡警有大隊長張兆貴、薄本先、王利軍、張本義、周立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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