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陰曆正月底,同修們進京證實大法被惡警帶回來關在團旺敬老院裏。二月初二日那天團旺趕集遇到了幾個同修就一起去看被邪惡關押的同修,我們去了以後邪惡就連我們也關了起來。到了晚上就把我們轉到了計生辦。當時惡人給我們的飯極少,也就是每頓飯一、二兩饅頭吧。大家就一商量不吃他的飯了。真不吃了,惡人又害怕了,就打來讓同修吃。到了第五天,怕出人命,就叫家人去領人,是一個個的走。卻把我和另一同修叫到屋裏,把這個同修的兒子叫在眼前看著,好幾個大男人輪番打。兒子看著媽媽吃這麼大苦,在惡黨面前又不能說甚麼,就跪著,哭著說,媽你別煉了。這位同修不聽,他們就打的更起勁了。打了一會兒,就又找來她丈夫來打,不管怎麼打,同修就是煉。最後惡人沒招了,最後就說,你願煉過來讓你煉。惡人就叫學員半蹲著,頭往前伸著,說就這樣給我煉。叫我也過去這樣煉,我說我們的功法不是這麼煉,邪惡大聲說,一邊給我呆著去。就又去打那個同修。
我那個時候不會從理性上認識大法,不會悟,就是心裏老想著,堅修大法心不動,邪惡打同修的時候,我在一邊呆著,我的手就成了黑紫色,又聽著屋裏有吧嗒吧嗒的聲音,我一看地上有一滴鮮血。又望望同修,不管打的怎麼重,一點也不怎麼地。現在才知道,全是我們最最尊敬的師尊給承受的。想起當時的情景,心裏真不知是甚麼滋味,知道自己太愧對師尊了。其他的同修都走了,我是最後一個,叫我到另一個屋裏,我一看家人在那裏等著。惡人叫我簽名不煉了,我不簽,邪惡就叫家人簽,要不簽就不放人。我又看到邪惡桌子上擺著那麼多包子,還有雞蛋西紅柿湯,我知道這是給家人看的。回家後家人說還要了200元錢,錢是我村支部書記董志實給借上的。
到了下午,書記到我家去看我,我告訴他,你給我拿上的200元錢,我一點兒也不領你的情,因為我沒有罪。這些壞事全是鎮黨委第三副書記、邪惡頭子姜署東指派人幹的。
2000年的陰曆五月廿二,我和同修進京證實大法,到了濰坊上火車的時候讓惡警給叫住了,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回答,是。這個惡警把我們的車票要去一看,是99元的車票(一個人),就美的打著手響跳高,又打電話叫團旺去領人。當時就感覺這個惡警又要撈一筆錢。
下午四點,團旺派出所和團旺片長李傳芳就去了,把我和同修擁到車上,又罵又打,到了派出所的院子天就快黑了。姜署東一看見我們就把我倆拿的飯踢的滿院子都是。把我和同修推到派出所屋裏,用手銬銬在排椅頭上蹲著,姜署東就用手來打我的臉,還不解恨,就用穿著皮鞋的腳踢我的眼和臉,要不是師父我的眼早看不到光明了。這時,天已經黑黑的了,惡人姜署東就叫其他的惡人說:「走,吃飯去,吃飯回來再收拾她們。」
那天的晚飯他們是到飯店吃的,又都灌了不少酒。他們回來就把我和同修轉到計生辦屋裏,姜署東叫惡人拿來一米長的自來水管子對折就開始打我,狠狠的打了我三下子,就大聲說:「就這樣給我往死裏打。」那個時候我心裏甚麼也沒有,就師尊的《見真性》和《圓明》兩首詩,在心裏反覆默念著。惡人姜署東說完後就把管子給了惡人李傳芳。惡人姜署東就去打另一個同修去了。惡人李傳芳這邊有七、八個小伙子,突然他們把電燈拉滅開始打我。我也不知道打了多久,後來聽同修說我甚麼都不知道了,他們還打,抓住我的頭髮把頭往牆上撞,打的我一點兒氣沒有了,就用水往身上潑,潑了好幾桶水,我才醒了。他們怕出人命,就把我送到醫院打點滴,打了半瓶我就把針拔下來了。
第二天早晨 ,我村書記去了,醫院要錢,李傳芳就叫書記拿錢,書記說:「我沒有錢,叫她家屬拿。」我說:「不用,我有錢。」(因為我的錢本來放在鞋底裏),李傳芳打我的時候把鞋給打掉了),錢被李傳芳拿去了。這時惡人姜署東又來了,一看我沒事了,就說:「走,回去,你以為這是叫你來養著?」就又把我推到車上,回到了計生辦。
下午,又來了一位叫蓋明寶的惡人和李傳芳一起叫同修煉功,煉也打,不煉也打。接著,把我叫過去,叫我也煉,我說:「你叫我煉功就是為了打我,我的這條命是我師父給的,你非要拿,你就拿去吧。」我就直直的站在他面前,閉上眼就背師父的詩。這時惡人蓋明寶就大聲說:「你的身體就像麥秸草,誰稀罕?滾回去!」這一天就沒事了。
第三天又來了一個惡人叫戰克衛,我村的書記也來了。戰克衛就打我和同修的耳光,一直打了有半個多小時,一邊打,一邊說,要給他親哥哥報仇,我和同修都不知道他倆是甚麼關係。打得我嘴裏滿滿的,我以為是把牙打掉了,原來我吐出來的是血塊子。到了第四天老百姓都說下了一場好雨,惡人姜署東一看老天下雨了,就帶了二十多個人叫書記董志實領著,把我家的手扶車和摩托車都搶走了。到了第六天就放我回家了。我回到家,家裏人一見面就火冒三丈:「人家都種玉米,我們家怎麼種,車,人家也搶去了,你看著怎麼辦吧!」沒辦法我就出去找人,好不容易把玉米種上了。到了秋天種小麥的時候,大家都忙找人都找不到,沒法子,我們就自己拉犁,拉靶,拉也拉不動,還得看家人的臉色。
在2000年的陰曆十月二十五日,我又和另一個大法弟子進京證實大法,到了天安門廣場。剛寫了個「法輪大法好」、拿了個條幅、橫幅還沒掛就叫惡警把我們抓著往警車裏推,推的時候我們就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拳打腳踢,不讓喊我就大聲說:「以前是人民警察愛人民,人民有事都找人民警察,你們這算是甚麼警察,現在是人民警察打人民。」這些警察也就不打了。
因為我們不說姓名,惡警辨別口音把我們帶到了青島駐京辦,同修沒忍住說出了姓名地址,他們就打電話給萊陽駐京辦。惡警孫××一回到辦公室就給團旺打了電話,叫派出所領人。
到了晚上這一間屋裏有兩個床,有五個大法弟子,還有去領人的三個男人(不是團旺的),常人在床上,大法弟子在地板上用銬子銬在排椅上。到了晚上七點多鐘的時候,駐京辦兩個惡人吃完飯檢查大法弟子能不能跑了,孫XX進門就說,我們真叫你們給害苦了,都是有家有口的人,我兩個多月都沒回家了。我就說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們這些人都是做好人的,害誰了?江澤民先迫害法輪功,其中還有你。姓孫的一聽甚麼也說不出來,灰溜溜的走了。另一個惡人就說你們回去以後,趕快和那些還沒走出來證實法的說一說,就說萊陽駐京辦讓他們快來證實法,保證不打不罵,好吃好住。我知道這個人是為了錢。每個村去領人都要請他們的客,還得送他們禮。連鄉鎮也一分不拿,全是哪個村去領人,哪個村負擔這些錢。第二天團旺派出所和村各去一人,我村沒去。
我們是陰曆十一月一日到了派出所。當天他們就把我走著後門送到了看守所。我在看守所住了二十天才悟到不能在那裏偷生,得趕快出去講真相,就開始絕食,到了第五天的早晨惡警怕出人命就帶我去醫院灌食,檢查身體說我有風濕性心臟病,灌食就灌死了不能灌。惡警就又把我送回看守所,到了下午五點,惡警說:「快收拾你的東西走。」我說:「我家來人了?」「你還有家?打電話給你鄉鎮,鄉鎮不要你,給你村,你村不要你,你自己走吧。」那時天已經黑黑的了,從看守所到團旺有七十多里路,我從五點走到深夜一點半到家。和周圍的人講真相,人們都說大法真神了,不講五天不吃不喝,就是天天吃飯,能走回來也算不錯了。
李傳芳,團旺片長,家住萊陽市後周格莊,妻子叫董美翠,南團旺小學教師。
原村書記董志實(現在不當書記了),電話:754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