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清華碩士秦鵬遭邯鄲勞教所惡警陷害延期關押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8月3日】秦鵬,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系碩士生。1999年10月秦鵬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非法抓捕,2000年6月又因公開煉功被綁架,後被清華大學強迫休學。2001年1月1日凌晨,秦鵬被中關村派出所警察抓捕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北京團河勞教所三大隊遭受酷刑折磨。

2003年6月19日,剛剛解教僅幾個月的秦鵬被清華大學不法人員騙回校再次被非法抓捕。他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法制學校。秦鵬曾雙手被銬在床上單獨關押一個月,他的膝蓋被踢傷。

據說北京市公安局警察想讓秦鵬當特務、內線,並表示如果配合他們即放他回家,但遭秦鵬當場拒絕。惡警惱羞成怒,2003年12月將秦鵬非法判勞動教養兩年六個月。之後北京市公安局派遣處以每名1500元的價格將他和其他100人賣給了河北省保定市高陽勞教所。

在高陽勞教所,因一名女法輪功學員被惡警侮辱毆打,秦鵬將此事告到所部,惡警報復他,用繩子將他捆綁起來毆打,17個晝夜不讓他睡覺,造成秦鵬胸肋疼痛,至今未癒。

2005年10月,高陽勞教所把秦鵬等人又轉到河北省邯鄲勞教所五大隊。隊長派普教人員監視秦鵬的言行。普教人員班長尹海軍多次找碴刁難秦鵬,並向隊長打小報告。大隊長李修段還揚言不會讓秦鵬好過。

2006年2月乾土方活,隊長故意讓秦鵬和幾名腿有病的老弱人員一起拉車,拉磚、拉土,以此折磨他。

2006年4月,惡警每天讓秦鵬做兩打(20雙)豬皮手套。一天,秦鵬幹完自己的活後,又幫普教幹活。﹝編者註﹕大法弟子遭野蠻折磨和奴役的惡性事件反映了勞教所惡警的邪惡。同時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應該拒絕邪惡的任何命令和指使,按照師父新經文《正念制止行惡》指出的那樣,用修煉人的正念制止惡徒行惡,制止人對修煉人犯罪,而不是像常人一樣無可奈何地接受和配合迫害。﹞沒想到,隊長郝長江、張坤找碴說秦鵬不好好幹活,破壞大豬皮料等。秦鵬想解釋,卻被隊長郝長江強行推拉出屋拳打腳踢,五大隊全體勞教人員都看見了。隊長李海明見狀也上來毆打秦鵬。張坤還叫來普教學員張培增毆打秦鵬。他們四人多次把秦鵬打倒在地,又拽起來又打倒在地。從下午2點一直打到4:30.此時魏副所長來五隊檢查,正好看到四人毆打秦鵬的場面,然而隊長惡人先告狀說:秦鵬抗拒勞動,不服從管理,還罵隊長等等。

打完秦鵬後郝長江當眾說:派兩名普教學員晝夜看管秦鵬,寸步不離,上廁所也要跟著,不許秦鵬和別人說話,也不許別人和秦鵬說話,否則加期處理。大隊長李修段、張坤、李海明、郝長江等人研究給秦鵬加期。並要求普教學員按隊長的意思每人寫一份揭發、檢舉秦鵬的證明材料,做偽證。手段極其卑鄙。

今年5月秦鵬勞教期滿,應該解教。可是邯鄲市勞教所相關幹警上下勾結,明知秦鵬冤枉,還互相包庇,陷害秦鵬。他們執法犯法,喪盡天良。

06年6月2日,勞教所召開大會宣布秦鵬堅持法輪功修煉,反對××黨,反對社會主義,不服管教,抗拒勞動,不穿勞教服等等罪名,給秦鵬加期6個月4天,並把6月份定為紀律整頓月,把秦鵬作為反面典型迫害。秦鵬不服寫行政覆議,向駐檢所(檢察院駐勞教所的檢察所)人員告狀,但是沒有得到公正的回覆。

秦鵬三年來歷盡惡警惡人的迫害,身心遭到極大的摧殘。至今還被關押在邯鄲市勞教所。

請海內外善良人士營救大法學員秦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