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辛敏鐸 |
9月1日,辛敏鐸被迫害致死的當天,辛家人還在錦州南山監獄等到四點半,由於獄方不讓見人,才無奈返回。
這是辛敏鐸從勞教所出來第三天的照片。 他剛回家時站不起來,用後腦勺頂著牆才能勉強站住。 |
大法弟子辛敏鐸,是遼河油田物探公司測量分公司的職工,業務技術骨幹,是單位、社會、家人鄰里公認的大孝子、大好人。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真善忍」,說明法輪功真相,在1999年7.20以後七年來,遭到了邪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死狀極其痛苦悲慘,兩眼圓睜,家人努力合都合不上,死不瞑目啊!
據辛敏鐸2004年給遼河油田職工家屬的公開信自述:
「在盤錦市看守所,我被用手銬大字形固定在地板上,鼻子裏插個管一直插到胃裏,犯人用針管天天往裏面打米湯。這樣過了幾天後我的胳膊受傷不能動時,惡警叫犯人每天放風時拽我的胳膊,美其名曰:給我活動活動,怕我胳膊被綁殘了。實際上是給我上刑。那疼痛無法言表,開始疼得大叫,後來叫的力氣都沒有了。就這樣整整過了26個日日夜夜……」
「在盤錦市勞動教養院,我曾經被關在籠子裏吊了七天,我雙手被吊著,那個大隊長唐曉彪往我臉上吐唾沫,天天電棍電我。還有一次我被連續吊了三天三夜,最後腳腫得老高,自己的拖鞋都穿不進去;我曾經前身被電棍電得看不到一塊好地方;曾經被拿頭撞地板;曾經被一群警察拿著警棍輪番打;曾經在操場上被1米8大個的惡警陳長力拳打腳踢,直累得他呼呼直喘;每天上廁所受限制,曾經因上廁所的問題多次挨打;曾經胳膊上被綁著鍬把,再綁在床上強行打點滴三個月;曾經每天被強迫坐塑料板凳,有近兩個月時間,每天要坐18個小時。曾經被野蠻灌食……」
一、在辦公室被綁架,絕食抗議遭折磨
2001年6月29日,辛敏鐸在單位辦公室上班時被邪惡闖入非法綁架抓捕。他對綁架他的警察講真相說:「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是受國際法和中國憲法保護的。法輪功提倡的『真、善、忍』精神,使修煉者身心健康、道德回升,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發展與進步。」遼河油田「610」的王有山等邪惡之徒、遼河公安局惡警不由分說就把他非法關押到遼河油田看守拘留所,並掠奪走了他才買不到半年的當時價值一萬七千餘元的筆記本電腦等。
在遼河油田拘留所關押期間,辛敏鐸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用絕食來抗議非法迫害。他在極其痛苦的情況下絕食抗爭了近40天。在此期間,惡警指使犯人對他進行了野蠻的所謂灌食。它們讓犯人腳踩、膝蓋頂、按扭他的四肢和頭部腦袋,手摳下巴,用鐵鉤子把嘴敲(撬)開,將牙都撬歪了,撬的滿嘴臉是血。之後又從鼻子往裏插管,反覆的插入之後才插進去。有時直接往嘴裏強灌呀,非常容易嗆死人的。灌食時用鐵夾使勁撐著嘴。
「灌食」本應是專業大夫小心仔細耐心的做的工作,可是邪惡們大都用一些惡狠狠的犯人來做,大夫只是做旁觀者。並暗示藉機狠狠的整治折磨被灌食者,每次灌食中辛同修的慘叫聲都不斷。有一次插管灌食時,眾多犯人按的太死,把辛敏鐸按的直翻白眼。
眼看要憋死了,獄醫生才發現異樣,讓犯人鬆開手,辛敏鐸從死亡中活了過來。當時有的犯人都流淚了說太殘忍了,有的犯人說:「以後我怎麼也得找理由再也不去做這件(給法輪功學員灌食的)事了。」
二、被盤錦教養院迫害瀕臨死亡
辛敏鐸堅定的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配合邪惡,2001年8月16日他與幾位同修被遼河油田「610」勾結「遼河公安局」非法勞教3年,並送押盤錦教養院。在盤錦市教養院遭受迫害期間,他與其他大法弟子不承認迫害、不配合邪惡的一切。在惡警逼迫他寫所謂「轉化」三書、罵大法、罵師父時,他堅定的義正詞嚴的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師父是慈悲救度世人眾生的。煉『法輪功』,修『真、善、忍』於國於民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人不能昧著良心良知去做事啊。」
盤錦教養院在以張守江為主要惡首的邪惡之徒的指揮下,對被非法關押在教養院的「法輪功」學員瘋狂的進行殘酷的酷刑折磨迫害。它們強迫大法學員勞役、出操、打太極拳(以破壞「不二法門」)、看聽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音像及材料等。辛敏鐸從到教養院就拒絕出操打太極拳,為此他遭到了邪惡警察護管大隊的陳長力(音)殘忍的毒打。2001年8月17日那時他在遼河油田拘留所長時間的絕食抗議,才進食不到4天啊,身體還很虛弱,走路都不太穩呀。陳長力這個沒人性的惡徒就在當場有出工和出操學員以及其他警員上百人在場的光天化日之下,滅絕人性的對辛敏鐸大打出手。把辛敏鐸拳打腳踢打倒在地滿地滾還不夠,又把他的頭揪住往停在那的麵包車上死命的撞。
當時,陳長力在上百人的目擊者面前又將辛敏鐸拖入70多米外的號屋裏,再與其他惡徒一起上來毒打。在樓外也能聽到他慘叫聲。後來知道當時辛敏鐸被它們打的大小便失禁。毒打之後,又把他關入小號(鐵籠子)中,將他吊銬在鐵籠裏一個多禮拜,一天只給一兩塊苞面發糕,腿腳腫脹的看不見腳後跟。
勞教院的護管大隊的牆上、黑板上有污衊攻擊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標語和宣傳畫,多次遭到大法弟子的銷毀清除。為此大法弟子遭到邪惡的瘋狂酷刑迫害。之後,惡警又把標語等弄出來並保留了一段時間。辛敏鐸被關入教養院後,一直想清除這邪惡的標語。一天上午終於找機會撕掉了標語和邪畫以及擦掉了黑板上的邪惡標語。辛敏鐸遭到了酷刑毒打後又被關進小號中吊銬,並遭到大隊長唐小彪的殘酷折磨,用電棍長時間電身體的薄弱敏感部位(每次30分鐘以上)、擰、掐、踢打、往臉上吐吐沫、譏笑謾罵、往腦門上貼寫有罵師父罵大法的紙片等等。
以後辛敏鐸和其他同修對邪惡標語隨時撕掉、擦掉,這大大的打擊了邪惡的囂張氣燄、震懾了邪惡。在一次被關押在此的幾乎全體大法弟子參加的撕毀邪惡宣傳畫後,惡警再也沒敢把邪惡標語等貼、寫出來。這對其他被關押在此受迫害的同修,特別對有怕心在殘酷的迫害中有點消沉的同修鼓舞很大。
因辛敏鐸堅信大法、勇敢的維護大法,堅定的抵制邪惡的一切要求、安排,拒絕背院規(20條)等。惡警對他十分畏懼,暴跳如雷,瘋狂的酷刑迫害他,企圖使他屈服。可是它們一次次的失敗了!狗急跳牆的護管大隊長唐小彪惡毒的對辛敏鐸等大打出手,並把他又關入了小號吊銬起來。隨時用電棍電他半小時,指使當中崗(又叫托兒)的犯人隨時掐他、擰他、專門向他的小便、小腹部位猛踢、猛打,打倒後用腳踩。有一次唐小彪穿著硬皮鞋惡狠狠的踢他的臉,一腳踢下去一塊皮肉就掉下去了。
一次盤錦市和遼河油田610的惡警們在教養院圍攻提審辛敏鐸時,威脅他說:你還有事,等著改判刑送監獄!」說完就用電棍電他、警棍(內有螺旋鋼筋,外有橡膠狼牙的棒子)打他。不知打了多少下、多長時間,他疼的承受不了了,他本能的用手去擋棍棒,結果連手帶胳膊全紫黑腫了。他質問邪惡之徒說:「法律不是不許刑訊逼供嗎?」一個惡警衝上來邊打邊無賴的說:「誰逼你了,誰打你了!」先打後審,逼著他「轉化」。
面對邪惡他毫無懼色,抓住一切機會講真相。辛敏鐸慈悲和善的說:我們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很大,思想境界不斷昇華,道德高尚。事事處處能為他人著想,做事先考慮別人,工作任勞任怨,不計個人得失,是民眾中公認的好人。你們讓好人還往哪兒轉化呀?」為這話他又遭一頓毒打。
後來,惡警體罰辛敏鐸和他的同修們,讓長時間不動的坐塑料板凳,每天長達18小時不准活動。不讓上廁所,屁股都坐爛了,淌著血水黏液。在迫害中著涼尿有點頻,為上廁所他挨過多次毒打。教養院的中崗犯人就是邪惡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經常打法輪功學員。辛敏鐸也經常被他們打,遍體鱗傷,滿身是電棍電的燒焦痕跡。
為了抗議非法關押在盤錦教養院中遭到的非人的折磨迫害,辛敏鐸又進行了長期的絕食抗爭。據那兒被關押過的同修回憶,辛敏鐸在盤錦教養院先後持續絕食5個多月(也有說6個多月的)。在此過程中,他經受了邪惡的迫害式的長時間綁在床上野蠻灌食、毆打、關小號等折磨。他被迫害至舌苔全部脫落,嘴爛的張不開,不能說話(已無力說了),不能動,無力睜眼,只有微弱的呼吸,還被迫害的滿身疥瘡,癢的難以忍受。
2002年5月28日辛敏鐸在勞教所裏被關押了11個月,受盡了恐嚇、體罰、侮辱、毆打和折磨,後來經歷了近半年痛苦的絕食抗爭,瀕臨死亡,才被已年過六旬的老父親抱回家,當時他已骨瘦如柴,體重只剩下80斤。
三、26天死人床
2003年4月2日,辛敏鐸在講清真相證實法中再次遭非法綁架抓捕。期間,他又遭受了酷刑迫害。盤錦市興隆台區國保大隊當時的大隊長張潤秋從他身上非法搜走現金一千二百元、兩部手機、一串鑰匙。他被關押到盤錦市看守所,再次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迫害。他遭到了26天的慘無人道的死人床定位和酷刑折磨,直到生命垂危。
2003年4月29日,興隆台區國保副大隊長劉敬雨往辛同修父母家打電話,讓第二天拿二萬元到國保大隊去。30日他父母去了國保大隊找劉敬雨問情況。劉敬雨對他們說:「你兒子身體不好,為救你兒子要取保候審得拿二萬元的保金。」
辛父母說沒那麼多錢,一萬行嗎?劉敬雨冷冷的說:「不行!不救你兒子算了。明天我們放假了,你兒子死活你們自己負責!」其父母問這錢到底幹啥用?大隊長張潤秋(曾直接迫害過幾十名大法弟子,幾年來勒索大法弟子家人錢財達30─50萬元歸自己)說:「先把錢交了,回來告訴你。」
就這樣辛敏鐸父母被逼迫欺騙敲詐勒索了二萬元才肯放人。辛敏鐸他回家後,坐不住,躺不下,剛回家兩個小時內,全身一次次劇烈地疼痛難忍,三天三夜沒閤眼,上肢全失靈,躺、坐翻身不能自理,手不能拿東西,連手紙都不能撕。
據辛敏鐸生前說:一個姓趙的惡警惡狠狠的發誓說:「這回如果不把你送進監獄我就跟你姓……」。這以後不知它們編了甚麼樣的罪名,寫了個訴訟送到檢察院,後被檢察院駁回。我在盤錦市看守所經歷了近一個月的「定位酷刑」:把我用手銬子大字型銬在地板上,鼻子插管灌食,屎尿犯人接。當我兩臂嚴重受傷,生命垂危時被放回,並且訛了我家兩萬元錢。回家不到一個星期,警察就跑到我家去騷擾,當時我兩臂疼得睡不著覺,身上的衣服我自己根本就脫不下來。警察走後,我又一次被迫搖搖晃晃地離開了家……
四、第三次被綁架到盤錦市看守所
辛敏鐸身體稍好轉後又馬上開始做大法弟子該做的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事。遭到興隆台國保大隊長許皓等邪惡之徒嚴密監視與定位跟蹤。
2005年8月3日下午,辛敏鐸騎自行車在盤錦興隆台的喬家匯美家具城附近的馬路(泰山路)上行走時,突然就被惡人打倒在地,與此同時衝出5個惡徒毆打他並把他往車裏拖拽。過路的人都以為是流氓在光天化日下公開搶劫呢,直到他喊:「法輪大法好!」行人百姓才恍然大悟。唉,又是在抓捕煉「法輪功」的好人啊。這伙歹徒既不穿警服也不出示警察證件和拘捕證就在路上強行綁架。同時對路人百姓謊稱:是抓傳銷的。看起來,它們也知道抓捕迫害大法弟子這樣的好人群體是見不得人的邪惡行為。
後來聽說,當時人們看見邪惡之徒將人打的太慘了都很氣憤,議論紛紛。曾有一過路的人看不下去直接質問它們:「你們為甚麼這麼下狠手的打人!?」邪惡心虛的小聲說:「我們是警察(並拿一個證件晃一下),他是煉法輪功的。」路人又問:「他犯甚麼法了?煉法輪功的怎麼了,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他犯到哪兒了有法律。你們憑甚麼亂加私刑!?」惡警心虛的低聲問:「你是幹甚麼?」路人答:「你別管我是幹甚麼的,你就說說你們為甚麼這樣往死裏打人?誰給你們的權力?!」這時圍觀的人也出聲指責惡徒們。惡警小頭目看看惹起了眾怒,急忙叫同伙趕快逃離了現場。
辛敏鐸又再次(第三次)被關押到盤錦市看守所迫害。後來才知道綁架辛敏鐸的這伙歹徒是興隆台區國保大隊長許皓帶領的一夥專門欺壓善良百姓的惡警。
許皓利用從辛敏鐸身上搜到的他家中的鑰匙,在他本人及家人不在現場的情況下非法闖入他的家中抄家搶掠。把他家新買的冰箱、洗衣機、現金一萬二千六百餘元、他父親的五千元存摺、液化氣罐(2個滿氣)、電腦等值錢的私人物品東西全部搶掠走了。後來,當他母親等幾個親屬在幾個興隆台國保警察的監視下,去辛敏鐸的居住屋要取他的衣服時,被眼前屋內的景象驚呆了。整個屋內被翻的亂七八糟,遍地狼藉。櫃子、物品包都打開著,值錢的東西全沒了,只剩下被子、衣服、碗筷,大小包全都空了,連一分錢現金都沒剩下。
當辛敏鐸母親質問許皓:「我兒子不是搶劫盜竊犯,為甚麼要拿走冰箱、洗衣機、存摺、現金等呢?難道這也跟煉法輪功與否有關係嗎?」許皓無賴的說:「你有發票嗎?不是偷、不是搶,怎麼沒有發票!你把發票拿來。」辛敏鐸母親說:「把家搜的連片紙都不剩,把發票都拿走了,都在你們手裏,你再讓我上哪兒去拿?」
就這樣公安國保大隊利用敲詐、勒索、抄家搶掠等非法手段先後從辛敏鐸家拿走的現金和東西折合人民幣五萬餘元。相當一部份錢物至今仍舊未歸還,也沒有向物主說明任何理由。
五、「整死你!」
辛敏鐸第三次被非法拘禁羈押期間,在無處說理被逼無奈下他繼續採用絕食抗議非法抓捕關押,遭到了盤錦市看守所惡警的慘無人道的野蠻灌食,並被「大字形」長期固定綁銬在床上,由鼻孔插管灌食不知何物的東西。其間他一顆門牙被打掉了,骨瘦如柴,直到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惡警也仍不放人。
到2006年2月21日,辛敏鐸被盤錦市邪黨法院和興隆台區邪黨法院在其身體非常虛弱的情況下,強行送到錦州市南山監獄繼續迫害。至此,辛敏鐸在盤錦市看守所已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了7個來月。盤錦市興隆台法庭在國保造假陷害的基礎上非法審判他時,他已經被迫害的無力行走起坐,他是被幾個人架抬著拖進法庭的。在非法對辛敏鐸開庭前,惡警不允許家人與親朋好友和他(辛)見面,甚至阻撓它們自己指派的律師與辛敏鐸及其家人見面,更不管他的死活。許皓一夥邪惡之徒的目地很清楚:那就是擔心謊言被揭穿、罪惡被揭露曝光,擔心正義得到伸張,也對辛敏鐸曾經揭露過它們的惡行懷恨在心和恐懼。
興隆台區邪黨初級法院在對辛敏鐸等大法弟子非法開庭前,既不通知家人也沒有寫出開庭審判的告示。都是家人經多方打聽得到消息後才通知親朋好友的。出人意外的是:對旁聽非法審判的人竟然要起身份證來,並當場做面部錄像。致使臨時沒帶身份證的親朋好友被擋在法庭外不能參加旁聽。既然它們膽敢對大法弟子開庭審判,為甚麼這麼怕見人、怕公眾知道、怕見陽光、怕人們去旁聽呢?!
邪惡的許皓(當地藉著迫害法輪功爬上來的惡徒之一)等惡人欲置辛敏鐸死地而後快。為達到這一目地,它們緊鑼密鼓的公然造假陷害,精心炮製所謂的「證據」。許皓等惡徒把私人財產隱沒歸為己有,將抄家所得財物不上或少上清單;又無中生有的陷害,在抄家清單(有事後補造的)上寫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千一百個光盤,說是辛敏鐸與妻子共同製作的,並利用造假照片為證據。
當辛母質問說:「我兒子家裏根本沒有刻錄機,怎麼能製作出甚麼光盤呢?」自以為得計的許皓得意忘形的拿出事先偽造拍好的彩色照片給他母親看。照片上的景象是:在地板上放著的一小堆幾個光盤,而辛家的屋地面是瓷磚的,跟照片上不一樣。惡警做夢也沒想到它們的造假會很快就被以前從沒跟公安警察打交道的百姓看破。辛母一下就明白了惡警的欺詐行徑,但怎麼也不能馬上接受這種移花接木的栽贓陷害手段竟然出自所謂的「人民警察」之手,而目地又是要置大法弟子於死地的憑空捏造材料。她明白了邪惡集團迫害大法是如何的不擇手段不遺餘力的,這就是他們的本質。
許皓等更為愚蠢的造假是偽造辛敏鐸在抄家的清單上的簽字的材料,以此來宣示偽造搜出所謂大量光盤證據的合理、合法性。當他母親當場揭穿清單上的簽字不是她兒子的字跡時,許皓惱羞成怒的說:「有三人證明就可以代簽!」大家看,迫害證據就是這麼隨心所欲的弄來的。更有甚者它們在事後竟然找興海街道辦事處興順社區主任苑英華代表社區補簽偽證詞,作為庭審的證人證詞(沒出庭),真是煞費苦心。你組織部門對組織部門的證詞即便它是真的,它還有法律效力嗎?!
庭審前許皓與馬力(女)(興隆台邪黨法院代審判長)等邪惡之徒狼狽為奸,密謀內定判辛敏鐸13年徒刑。至此,對幾位大法弟子走過場的非法審判也就開始了。2005年9月12日前,許皓等惡徒炮製的偽證自認為齊全了。為了欺騙群眾,在百姓面前冒充公正,它們先是為辛敏鐸等指定律師做有罪辯護。可有的律師卻沒按它們事先的陰謀辦,而是做了無罪辯護。它們雖然很驚慌,但還是覺的大權在握,允許對辛以後的幾次庭審自己請律師,可是背後卻給律師施加壓力。
對於興隆台區檢察院這個公訴人羅列的所謂「罪名」,律師和當事人當場揭穿偽證。庭審的法庭上一片嘩然,人們都知道了所謂的罪證實際是許皓等栽贓陷害偽造的,辛敏鐸等大法弟子應該無罪釋放。大家都把希望寄託在法官身上,盼望能還法律的公正清白形像。可法官卻一臉奸笑的宣布休庭。
事後許皓曾找到辛的律師:「案子是哥們辦的,請高抬貴手留點面子。」律師說:「我要忠於法律,按法律、按證據辦事。」許皓聽後勃然大怒說:「你等著瞧,看你犯到我手裏,整死你!」是啊,在中國權大於法,有良知的正義律師想堅持原則要準備付出代價。據悉,這次非法判刑事件跟市、區政法委的指示干預有關,他們是真正的幕後黑手。
雖然當庭沒有結果,但過後許皓仍與法官馬力等密謀非法將辛敏鐸判刑13年,並拖延著不及時將判決書發給當事人或其家人,以達干擾阻撓當事人上訴伸冤的目的。家人通過相關渠道知道判決後馬上上訴到盤錦市中級法院。律師又做了強有力的辯護。經多方努力,盤錦市法院以證據不成立事實不清駁回到興隆台區法院重審。
但許皓等仍肆無忌憚的偽造所謂的罪證,繼續勾結邪惡法官馬力等,設計好圈套進行陷害。公訴部門、公訴人員聽之任之,它們既不去搞調查,也不去認真核實,視法律為兒戲,視百姓人命為草芥,繼續製造冤、假、錯案。於2006年1月15日仍將辛敏鐸判刑13年。2006年2月21日在辛身體極其虛弱的情況下強行送往錦州市南山監獄迫害。
六、強行火化
辛敏鐸在南山監獄期間,始終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定大法修煉信仰,不承認、不配合邪惡的迫害。他拒絕穿囚衣和勞役,一直要求無罪釋放,遭到監獄惡警關小號等迫害。他繼續以絕食的形式抗議迫害,遭到中共錦州南山監獄的殘酷摧殘和酷刑折磨。
2006年7、8月間,辛敏鐸家人多次與錦州南山監獄方聯繫,獄方多次答應家人可以探望。但是,當辛家人頂著酷暑烈日趕到錦州南山監獄時,又被告訴不可以見。辛敏鐸年邁的雙親頂著烈日在監獄門外打轉,眼瞅著監獄大門,卻見不到兒子,問誰都碰釘子。可憐的老人因心急雙眼模糊,一口牙掉了一半。不但見不到兒子,還受到監獄方的威脅、刺激。獄警態度蠻橫地說:「家長給(我們)寫恐嚇信(勸善信),又曝光,把我們頭惹著了。好像你們有多大本事,你們整吧,死了也不放人。」
2006年9月1日又一個年輕而善良的生命被中共惡黨統治下的邪惡警察謀殺了。辛敏鐸的遺體在9月3日早6點左右被錦州南山監獄強行火化了。這就是江澤民的「政治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個滅絕政策造成的惡果的又一鐵證!試問錦州南山監獄:你強行火化就能達到毀屍滅跡掩蓋罪行的目地嗎?!
據消息來源稱:辛敏鐸在他死後,其家人見到他時,他的雙眼是圓睜著的,表情極其痛苦。家人幾次想把他的眼睛合上都沒有成功。有良知的人士傳出信息稱:辛敏鐸生前曾被南山監獄邪惡之徒強行灌食糨糊、高濃鹽水(幾乎全是精鹽);他是被強行插管折磨窒息而死的啊。迫害的詳情那些參與迫害的邪惡之徒最清楚,不管它們如何封鎖消息,真相終究會大白於天下,邪惡之徒是逃脫不了懲罰的。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辛敏鐸2004年給遼河油田職工家屬的公開信中說:「不要以為法輪功與你無關。迫害法輪功的事就在你身邊發生,你對此事的看法就能反映出了你的品質、你的心,每個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選擇。大家想過沒有,為甚麼這幾年天災這麼多,乾旱、地震、洪水、蝗蟲等等,還有以前沒聽說過的,『沙塵暴』、『非典』、『禽流感』,誰知道過些日子還會冒出個甚麼來。也許下面的一段話能給大家個啟示。漢代大學者董仲舒研究了過去天災與人的行為的關係,認識到天災的出現是對國家失道行為的譴告,而若對天之譴告不思反省,奇異天災就會來臨,以警示世人。倘若還不能改過,真正的災害就會來到。(『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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