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朱穗生:約50歲,1999年6月由原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調任廣州市公安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2005年9月調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
犯罪事實:
朱穗生自1999年6月任公安局局長以來,不遺餘力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廣州市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之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大會及誣蔑法輪功的宣傳。
1999年7月20日,廣州幾千名法輪功學員到市政府、省政府和平集體上訪,遭到廣州市公安圍堵、強行驅散,大批法輪功學員被車拉到郊外。張孟業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2000年6月18日,廣州近千名法輪功學員在天河體育中心、越秀公園、中央公園、烈士陵園集體煉功,廣州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強行驅散煉功的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抓捕關押幾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各看守所,之後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2005年9月12日大抓捕:廣州市各區集中在9月12日、13日前後,610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13人,並送入廣州市法制教育學習班強制洗腦。 (摘自2005年10月26日「追查廣東省參與非法大搜捕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通告」 )
參與迫害港澳、東南亞地區的大法弟子。
住址:黃華路24號35棟601房 郵編 510050
其父親朱繼德,原廣東省勞改局負責人(已離世)。
2)梁國聚,男,出生日期:1947年10月。職務:廣東省委常委、省公安廳廳長、政法委書記。2000年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至今。
犯罪事實:
梁國聚涉嫌操縱、指揮廣東省惡黨人員迫害法輪功,對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案件負有難以推卸的直接責任。廣東省是全國迫害法輪功的嚴重省份之一。截至2004年12月5日,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30名,惡黨人員對法輪功迫害的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 梁國聚是省委省政府主要執行迫害的人員。(摘自「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緝的200名中共高官罪行實錄」)
迫害廣東省公安系統的法輪功學員:將廣東省公安廳九處的李訪松科長開除公職,並送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強迫廣州市天河公安分局消防科科長李育玖辭職;強迫廣深公司廣州東站派出所的公安粟嵐辭職並非法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強迫廣安大廈團委書記林珊辭職;迫害大法弟子趙瑩。
幾年來參與迫害三水勞教所法輪功學員。
參與迫害港澳、東南亞地區的大法弟子。
住址:佛山市公安局宿舍
3)郭鐵鷹
約52歲,原廣東省九處(政保)處長,現調任廣東省委610辦(綜治辦)副主任,廣東省公安廳國保局政委、副廳長。
犯罪事實:
99年7.20後,主動配合廣東公安廳長梁國聚充當惡黨政治打手,參與迫害法輪功活動及誣蔑法輪功的宣傳。
迫害廣東省公安系統的法輪功學員:將廣東省公安廳九處的李訪松科長開除公職,並送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強迫廣州市天河公安分局消防科科長李育玖辭職;強迫廣深公司廣州東站派出所的公安粟嵐辭職並非法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強迫廣安大廈團委書記林珊辭職;迫害大法弟子趙瑩。
參與迫害港澳、東南亞地區的大法弟子。
其妻子名叫盧萍、兒子叫明明、陽陽
住址:廣州竹絲崗74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