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國的法律,當一個人被判決後,法院必須把判決通知書交給其家屬。但惡人自知做惡心虛不敢把對馮炳坤的非法判決書交給他家屬。怕留下其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鐵證!所以在馮炳坤被綁架的兩年中家人只是在2006年3月份才收到馮炳坤的一封簡短的問候家書,但家人按收信地址多次寄出去的信和衣物等卻一次次地被退回來。可憐父母孤苦無依,老弱的身體只能依靠每月不到100元的錢來維持基本的生活,(有時連買米的錢都沒有)更沒法前去不確切的關押地點探詢馮炳坤的生死狀況。
2006年12月在好心人的資助下,馮炳坤老邁的父親才得以前往廣東四會濟廣塘四會監獄隔著厚厚的玻璃用電話傳聲與馮炳坤會面,會面過程中由監獄全程監聽監視,因此無法掌握四會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更多詳細的情況。但據馮炳坤透露「打是少不了的」。據了解,四會監獄一般被關押的人一個月能與家人會面兩到三次,可以在監獄裏給家人打電話,也可以在會面室一起吃飯。但大法弟子被嚴厲監控,列為考察級即嚴管級的對像,每月最多只給會面家人一次,不給打一次電話,不給寫信,收信,所有寄去的包裹一律退回。即使家人親自帶去的衣物,也只允許收下內衣內褲,而外衣外褲,鞋襪等一律不允許收。
惡黨對大法弟子人格,人權、經濟、生存的迫害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了,其更害怕被中國、國際民眾知道其迫害的真相,一直層層封鎖消息。善惡有報,天理循環,勸惡人少做惡給自己未來的生命留條後路。
對於馮炳坤的妻子湯金愛,原增城市鎮龍人,多次被中共惡警610系統迫害(見明慧網2005年4月7日文章《廣東增城懷孕兩月的年輕母親被惡警暴力墮胎》)。自從馮炳坤被綁架後,帶著不到一歲的小孩開始了艱難的流離失所背井離鄉的痛苦生涯,沒錢只能靠好心人、朋友的一點資助,沒地方住只能不斷換著地方寄人籬下。當地派出所惡警為了領功請賞,為抓住湯金愛,竟然在她父母家附近租了一個出租房子長期監視、監聽。用老百姓的納稅錢幹著無恥的迫害老百姓的事。
2006年6月,惡警利用其對家人父母的牽掛之情,知道她的電話,使用精密的手機跟蹤定位技術,直接包圍湯金愛臨時工作場所,再次非法綁架(見明慧網2006年7月30日文章《廣州湯金愛遭綁架 2歲幼兒離雙親。》)綁架後其家人向當地派出所要人,惡警他們不但不放人還給湯金愛栽贓陷害。根據共產邪黨自己制定的法律,當一個家庭中有幼兒需要哺養而父母雙方均被捕後,父母中其中一方必須放回承擔起哺養幼兒的責任。但廣州惡警雖然不判處湯金愛任何罪名,卻惡毒地把她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槎頭洗腦班。
做這些惡事的廣州610、派出所惡警連基本的人性都已喪失了啊!其變態的心理再次向世人展現了中共的醜惡!
參與迫害馮炳坤夫婦的人啊,勸告你們:法輪功的學員只是煉功鍛煉身體,做好人,同時告訴人們迫害真相的事實。為甚麼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這些手無寸鐵的善良群眾,他們也是你們的父老鄉親、兄弟姐妹呀。為了自己的職位嗎?為了上司的壓力嗎?為了自己的前程嗎?為自己分辨不清的迫害事實嗎?這些都不能埋沒良心的原因和藉口。善惡必報,因果循環對每一個人都是絕對公平的,行惡的人一定會看到惡報臨頭,失去未來一切的一天。你們只有停止迫害,並彌補自己所犯下的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才可能有將來!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1/25/82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