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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學員抵制秘密審訊遭拘禁 引發強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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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十•二三無准證集會」案在新加坡初級法庭開庭。案中遭起訴的六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是因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在繁華地段烏節路發放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聲援中國民眾退出中共的資料,而被新加坡警方冠以所謂「無准證集會」的罪名。

此案源起於新加坡當局為討好中共而故意打壓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因而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來自世界各地的許多法輪功學員和支持者來到法庭,欲旁聽庭審過程。然而,在被告法輪功學員多次要求更換的情況下,此案仍被安排在僅有八個座位的最小的三十五庭審理。法庭以座位不夠為由拒絕任何人旁聽,包括家屬、親朋和媒體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集體抵制秘密審訊,被判「藐視法庭罪」,被關押兩天,不准保釋。此「無准證集會」案將於一月二十四日繼續開庭審理。

拒絕旁聽 新加坡法庭罕見舉措

「十•二三無准證集會」案屬刑事案件,涉及六名法輪功學員。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當六名被告學員一同進入法庭房間後,庭外的家屬和媒體也向警察要求進去,但被拒絕。警察的理由是裏面八個座位已經佔滿了。據消息人士稱,公開審訊不允許親屬和媒體旁聽,這在新加坡歷史上非常罕見。

庭審後大約四十分鐘左右,警察讓庭外的支持者退下,說法官決定拘留所有六名被告。不久,六名被告戴著手銬被警察帶出來。詢問學員被帶走的原因,庭警回答說「她們不合作」。

被告王宇一博士的家屬要求在妻子被帶走前見她一面,但被拒絕。家屬之後又多次要求旁聽或與親人談話,也都被拒絕。詢問理由,警察則一概推說是法官的決定。

抵制秘密審訊被判監

下午兩點半,該案接著開庭審理,但是直到下午四點半左右庭審結束都沒有再看到被控的法輪功學員,後來得知她們是從另外的通道被帶到法庭內。庭審結束後,庭警聲稱,六名學員被判坐監兩日,不得保釋,不准探監。「無准證集會」案件將於兩天後的週三續審。經過家屬再三要求,六名被告學員才被允許在去監獄前和家人或者朋友通話,由此筆者了解到在法庭內所發生的經過。

據王宇一博士等人的敘述,早在法庭安排開庭之前,她們就曾經給初庭法官寫信要求更換大的庭房,但法官回信拒絕。今天她們上午開庭後,再次要求法官更換一個大的庭房,法官拒絕說已經沒有更大的房間了。王宇一問法官:「你能肯定嗎?」法官不作回答。學員表示可以等到有合適的庭房時再開庭,或者即使不更換庭房,也可以增加一些可以移動的椅子,因為在以前三十六號法庭審訊時是有此先例的。而且學員們要求,只要能夠允許她們的親屬和媒體進入法庭旁聽,她們就可以接受繼續開庭。

但是,法官對於法輪功學員們的要求完全不予理睬,強行開庭。為此,學員們背向法庭,抵制這種變相的秘密審訊。當「十•二三烏節路」案的控方證人──在現場攝像的警察到庭,並開始接受主控官夏宏俊的盤問時,被告學員們開始背誦《轉法輪》一書中的《論語》。法官要求停止,但是學員繼續背誦,因此法官判她們「藐視法庭罪」,她們表示抵制秘密審訊不等於「藐視法庭」,因此不認罪。法官罰六人監禁兩天,不許保釋,不准探監,週三繼續開庭。

在電話中,幾名上庭的法輪功學員均表示,如果週三的審訊仍然安排在這個最小的三十五庭,且不准旁聽的話,她們將繼續抵制這個秘密審訊。

不公對待引起廣泛關注

新加坡這樣一個自詡強調法制的國家,在該案上打破循規蹈矩的常規,屢次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不公對待,已經引起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和支持者的強烈關注,並前往新加坡駐各地使領館抗議。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新加坡當局李光耀等人在中共的威逼利誘下,對法輪功學員的合法煉功和講真相等活動屢加限制,並先後製造「麥裏芝」案和「魚尾獅」案等,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而二零零六年六月後發生的一系列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驅逐出境事件和起訴案,與李光耀七月邀請前中共六一零頭目李嵐清訪新有關。新加坡法庭在案件審訊的過程中,褻瀆法律公正精神,不斷刁難被告的法輪功學員,顯示當局為討好中共而對法輪功肆意打壓的態度。

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均對新加坡目前的情況表示極大關注,各地正義之士呼籲新加坡當局立即停止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無罪釋放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呼籲國際社會正義支持的活動正在展開。當日即前往新加坡領館抗議的香港法輪功學員,以大型的橫幅給予新加坡當局以忠告:「善待法輪功,就是善待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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