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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潼南縣大法弟子張華在縣看守所遭受酷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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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張華,女,四十四歲,重慶市潼南縣農機公司職工,九六年十月十八日喜得大法。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六點多鐘,張華到潼南巨豐大廈看望父母,被惡人舉報,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遭受迫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她的父親和兒子把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張華從看守所背回了家。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張華又遭斑竹鄉小渡鎮派出所的惡警綁架。目前,張華正在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遭受酷刑迫害。

張華九六年喜得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為人善良,處處為別人著想,是大家公認的一位賢妻良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以後,多次遭到潼南國安大隊長張良的綁架,非法抄家、關押、勞教等迫害。丈夫承受不了這種壓力,與其離婚。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被拆散。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六點多鐘,張華到潼南巨豐大廈看望父母,被惡人舉報。中午十二點十分,潼南國安大隊惡警張良帶領李指導、張世茂等十多個惡警闖入她父母家中。當時她正在幫她媽媽炒菜,惡警強行給她戴上手銬拖出家門。出門後,張華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來了很多圍觀的群眾,張華就對他們說:「你們看哪,惡警綁架好人啦!」當場的群眾說:「張華在家沒有做甚麼壞事呀!怎麼要抓她呢?」張良見越來越多的群眾圍觀,他做賊心虛,就急忙叫了一輛出租車,強行將她塞進車裏,拉到潼南正興街派出所。

張良指使兩個手下守著張華,當天傍晚,張良一夥又把她秘密轉移到縣看守所。張良指使高翔、羅永紅、張世茂、李恆毅、李指導、邱重陽等十多個警察,針對張華組織了「專案組」在看守所對她進行精神折磨。一共四、五班人,每班兩人輪番來欺騙、哄詐、不許睡覺,並且強行張華承認掛喇叭、掛條幅和做大法傳單。她不配合他們,惡警邱重陽端一杯冷水就潑在張華臉上,並罵她。

七月二十六日,張華開始絕食抵制張良一夥對她十天十夜不准睡覺這樣的精神迫害。七月三十日張華出現生命危險,國安大隊副隊長高翔強行把她拉到潼南縣醫院門診部,把兩隻手用手銬銬在床上,整個人成大字形,強行給她輸液。輸完液又轉回看守所,過幾天又強行拉去縣醫院門診部輸液迫害,這樣反覆迫害。二十多天後,張華出現嚴重脫水。高翔等惡警又把張華轉移到縣醫院內科三樓,嚴密封鎖消息,全部由警察和武警中隊看管,不許與外界接觸。

惡警把張華兩手用手銬銬在床的兩邊,成大字形,強行輸液。高翔指使護士在張華精神出現恍惚時強行給她插管灌食,並把管子用膠布固定在鼻孔和胃裏,以方便他們每次灌食。導致張華喉部和胃非常難受,痛苦不堪。在高翔放鬆對她的監視下,她用盡全身力氣,側向一邊將管子扒掉。高翔發現後,不但不顧她生命垂危,反而狠狠的打她一耳光,接著又用拳頭猛擊她的左臉,邊打邊罵,並且又指使護士重新給她插管。高翔把她的頭狠狠的按在病床上,指使護士插鼻飼管,插左鼻插不進,又插右鼻,多次才插進去,插的兩鼻孔鮮血直流。然後把鼻飼管固定在胃裏,想長期不取。膠管進入胃,導致胃,肚子劇痛,醫生見此症狀就說:「因為她多天沒進食了,只能少量的灌一點食。」高翔反而親自拿起注射器往鼻飼管裏大量推礦泉水,致使張華的胃,肚子劇痛難忍,把灌進去的礦泉水全部都吐出來了,吐出的水把衣服浸濕,枕頭都泡脹了。她還是不吃飯,惡警就耍手段卑鄙的叫來了她的父親,父親見到僅僅一個月未見的女兒已經骨瘦如柴了,就很著急的勸說:「女兒你要吃飯呀!你不吃飯就沒命了……。」她父親就流著淚離開了。張華擔心父親無法承受這沉重的打擊,一個月後就吃飯了。惡警又把她轉回看守所繼續迫害。

十一月上旬,潼南縣法院拿來一張傳票: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半,非法開庭審張華。張華聽到此消息後,十一月十八日她又開始絕食抵制對她的長期非法關押和非法的審判。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法院來了三個人,準備提張華去非法審判。由於長期的非法關押和絕食,她的身體出現嚴重脫水,全身無力,一點都直不起身子。就由兩個女刑事犯把她背出來,看守所幹警告訴法警:「她不能行走了。」沒想到三個法警竟說:「不能走,不能走,就背。」於是就由一個法警背,一邊一個法警扶著張華,三個人共同才把她背到看守所大門外的車子上。正要開車時,法院院長打來電話問張華的情況,一個法警接電話說道:「我接了十幾年的犯人,都沒有見過這樣嚴重的,……把她放在車上就倒了,……。」院長說:「那就不忙拉來,我們研究一下再說。」半小時後,法醫來了,法醫給張華診脈後說:「這人這麼嚴重,開不了庭,送回去。」法院才不得不取消了這次對張華的非法審判。但它們仍然不放人,又把她轉回看守所繼續迫害。

十二月二十三日,張華又開始絕食抵制對她無期的非法關押。幾天後看守所叫來縣醫院門診部主任劉天福和護士又來給她插管灌食。同時叫來三男三女六個犯人,把張華按在地上,頭部、手、腳全部給死死的壓住,一點不能動。就是這樣,護士兩個鼻孔反覆插,多次插還是插不進,兩個鼻孔都被插的鮮血直流,還是插不進去。張華就又被轉到縣醫院門診部,把她兩手銬在床兩邊,由護士長楊菊清強行輸液。輸完液就轉回看守所。

幾天後,看守所又叫來醫生和護士在101房間給張華強行灌食,叫來兩男三女五個犯人,把她按在床上,護士叫男犯捂緊她的嘴,不讓管子從嘴裏吐出來,由於捂的太緊,差點把她憋死,還是插不進去。她的兩個鼻孔又被插的鮮血直流。

二零零六年二月份公安局給看守所施壓,無論用甚麼辦法都必須插管進食,想達到長期關押的目的。因此看守所第三次叫來縣醫院醫生和護士給她插管。同樣插的兩鼻孔直流鮮血,還是插不進。醫生劉天福離開看守所時,用手指著張華威脅道:「我不怕你不吃,明天找一跟大管子從你嘴巴裏插進去。」後來看守所惡警專設一個屋,把張華的腳、手分別用手銬、繩子、軍用帶刑具綁在床上,成大字形。同時找來血站的護士周影給她輸液,輸上四至五天,又停上三至四天,由於長期反覆的輸各種不明藥物(註﹕在這期間輸液所加的不明藥物都是潼南縣醫院門診部副院長劉光海配的),導致她的眼睛出現嚴重的流眼淚,脹痛,眼睛就像要突出來了似的,一點不敢見光,雙腿麻木,酸痛,噁心,嘔吐,腹瀉等,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三四十斤降到了五十來斤,周身只剩下一層包骨皮。惡警見絕食六十九天胃裏沒有進一滴水,生命已經垂危了,它們為了推脫責任,就叫張華的父親和兒子給她辦保外候審。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她的父親和她的兒子才把奄奄一息的張華從看守所背回了家。為了避免惡人的繼續迫害,幾天後,身體極度虛弱的張華不得不離開父母和兒子,被迫流離失所。自從張華離開家後,惡警經常去騷擾她的父母和兒子;九月十八日國安大隊去了三個到張華的婆婆家找張華妄圖再次綁架。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張華和丁紅梅、付汝芬去潼南縣斑竹鄉講真相,剛到斑竹鄉張繼方家一會就遭小渡鎮派出所的惡警綁架。目前,張華正在重慶市永川女子監獄遭受酷刑迫害。

直接參與迫害部門及人員:
殷建忠(男),潼南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  辦公室電話:44582001 住宅電話:44556679 手機:13908348968
李明星(男),公安局副局長(專管法輪功) 辦公室電話:44582003 住宅電話:44552669 手機:13908354919
張 良(男),國安大隊隊長       辦公室電話:44582011 住宅電話:44552429 手機:13709428300
高 翔(男),國安大隊副隊長(原縣建設路派出所) 辦公室電話:44582048 住宅電話:44567929  手機:13883778667
張世茂(男),國安大隊指導員  辦公室電話:44582048 住宅電話:44556219  手機:13072396999 小靈通:44907079
羅永紅(男),國安大隊副隊長  辦公室電話:44582048  手機:13983268567 小靈通:44907513
李指導(男) 電話待查
邱重陽(男)註﹕此人多次打大法弟子,此人是太安派出所幹警
太安派出所電話:023-44310333   023-44310368
周青,太安派出所所長    辦公室電話:023-44906960  住宅電話:023-44552678  手機:13883878999
正興街派出所電話:44551745
鄭 剛(男)-- 正興街派出所所長 辦公室電話:44563666  住宅電話:44553999  小靈通:44901999
小渡鎮派出所辦公室  電話:023-44270031

所長張 洲辦公   電話:023-44270031   住宅:023-44270502  手機:13609428530
警員王友平辦公   電話:023-44270031   住宅:023-44270397  手機:13509428869
警員李大紅辦公   電話:023-44270031   住宅:023-44558268  手機:13389655568

潼南縣醫院電話:023-44551535

劉光海,潼南縣醫院門診部副院長(註﹕只要大法弟子絕食反迫害,此人就開藥灌食或者開藥打點滴,2003年,給吳詠梅灌食和打點滴,加不明藥物曝光後,他收到國外電話後,卻說是在騷擾他,栽贓他,他沒有迫害吳詠梅。但他當時在看守所配合惡警罵師父和大法,還想配合惡警在吳詠梅處掏出點所謂的「證據」。

劉光海辦公室電話:023-44 563155住宅電話:023-44554793 手機:13500318508

張代友,潼南縣醫院門副院長(註﹕此人是國安大隊隊長張良的哥哥)辦公室電話:023-44551915 住宅電話 023-44552628 手機 13508357398
李春容(女),潼南縣醫院內科三樓
劉天福(男),縣醫院門診部急診科主任辦公室電話:023-44559511  住宅電話:023-44553047
楊菊清(女),縣醫院門診部護士長辦公室電話:  023-44557319  住宅電話:023-44554769
周 影(女),原潼南血站護士,現縣醫院外科護士

李德貴(男),法院院長          辦公室電話:44564306或4457655  住宅電話:44552198  手機:13609421896
林廷玉,法院副院長         辦公室電話:44551151 住宅電話:44553559  手機:13509488113
黎安澤(男),法院副院長         辦公室電話:44551151 住宅電話:44550186  手機: 13509427835
王代清(男),檢察院檢察長        辦公室電話:44551962 住宅電話:44575999  手機: 13908374218
李春燕 ,檢察院副檢察長       辦公室電話:44551669 住宅電話:44555166  手機: 13883414678

李 濤 (男),檢察院副檢察長    辦公室電話:44566198 住宅電話:44569238  手機: 13709428003
蔡 聘 (男) ,政法委書記      辦公室電話:44568968 住宅電話:44566068  手機: 13808337398
李金勇 (男),政法委副書記     辦公室電話:44551812 住宅電話:44554359  手機: 13308366928
龍 英 ,政法委副書記兼綜合辦主任  辦公室電話:44558698 住宅電話:44552868  手機: 13709428500
敬 進 (男) ,610主任        辦公室電話:44568610 住宅電話:44566268  手機: 1399608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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