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市市議會通過該決議案的當天,法輪功學員也參加了會議,一位市議員詼諧的說:「我們美國很多大公司的生意在中國大陸那裏,比如說:沃爾瑪(WALMART),所以我們要……」聽起來似乎表現出要投反對票,但緊接著,他臉上露出了笑容,就聽這位議員說:「只是開玩笑,其實我是支持這個決議案的。」然後議會的所有議員閃出綠燈,全部議員投票通過該決議案。
花園市還表示,能夠在反對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件事上給予支持,感到非常的高興。學員帶去親手做的蓮花表示謝意。
決議案全文如下:
鑑於,法輪功是一項和平非暴力的個人信仰和修煉,在中國、美國和世界八十多個國家有上億名學員修煉法輪功;
鑑於,中國政府禁止法輪功修煉者們信奉他們的信仰,並對他們進行殘酷的迫害;
鑑於,這種禁止違反了中國本國憲法同時也違背了《國際民權與政權條約》,及《國際人權公約》;
鑑於,全中國幾十萬名普通公民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並向政府上訪要求保護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而被投入監獄;
鑑於,有許多可靠的報告列舉了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到的折磨和其它殘酷的、有辱人格的非人待遇;
鑑於,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判以勞教,顯然是根據行政手續,允許不經審判而判刑;
鑑於,大批女性法輪功學員遭受系統的性侵犯和虐待,包括強姦和輪姦;
鑑於,在中國成千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因拒絕放棄信仰而失去了工作,學生因拒絕放棄信仰被開除學籍;
鑑於,一名為美國援助機構工作的法輪功學員卜東偉,同時是加利福尼亞州居民婁宏偉的先生,僅因信仰法輪功而被判處兩年半勞教,現在仍然被關押在勞教所;
鑑於,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已直接侵犯了個人信仰自由、言論和集會自由等最基本的人權;
鑑此,花園市議會做出如下決定:
第一、花園市議會認為中國政府應該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
第二、美國應該通過所有適當的公開和私下的場合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包括加州居民的家屬卜東偉在內的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停止對他們及其他良心犯進行酷刑折磨及其它殘酷的、非人的、侮辱人格的對待;
第三、美國政府應該調查中國政府及其駐外機構和代表在美國進行的非法活動,包括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以及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官員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為;美國政府應該採取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實施移民法律,對於被發現在美國國土上進行非法活動的中國官員應訴諸於法律或將其驅逐出境;
第四、本決議的正式文本將送達本市的法輪功學員;
第五、市職員將證明該法案的批准通過該決議,一經批准立即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通過批准上述決議案。
證明人:
花園市市政職員:魯思•史密斯 市長:威廉姆斯•傑•達爾頓
加利福尼亞州
橙縣(County of Orange)
花園市(City of Garden Grove)
我,魯思•史密斯(Ruth E.Smith),作為花園市政職員,茲此證明上述決議案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在花園市議會會議上通過,投票結果如下:
通過票:市議員:布勞德沃特、瓊斯、阮、羅真、達爾頓(Broadwater, Jones, Nguyen, Rosen, Dalton)
反對票:市議員:無
缺席:市議員:無
市政職員:魯思•史密斯(Ruth E.Smith)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10/22/90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