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被迫害回來的宋文華 |
惡黨迫害法輪功後,宋文華經常被段領導叫去問話,保衛科王姓科長等也經常到宋的家裏來騷擾,並派人監視宋的行動,2001年鐵路分局在溫泉舉辦非法洗腦班,保衛科王科長強行送宋文華去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2003年5月16日,宋文華到通化縣葫蘆套鄉(通化市郊)發真相資料,被一個不明真相的惡人舉報,當地惡警綁架宋文華時,這個舉報惡人也坐在車裏。據說這個惡人是從部隊回家探親的。當時宋文華不報姓名和資料來源。
宋文華被劫持往通化縣國保大隊途中,縣國保大隊長於濟生幾個人坐在車裏,車開到治安橋時,於濟生說你不說就把你從橋下扔到河裏。到縣國保大隊又非法審了一陣,幾個惡警把宋文華的衣服扒下來,一絲不掛,連踢帶打,於濟生一邊抽煙,一邊往宋的身上燙,把煙頭往宋的褲襠扔,流氓透頂,這就是共產黨的「人民警察」。惡警打了他很長時間,半夜到宋文華家抄家。當時宋就在外面車裏,被一個惡警用槍頂著下巴。
隨後惡警把宋文華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兩年,2003年8月8日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
2004年3月宋文華的身體健康惡化,勞教所已經知道宋文華身體染上肺結核,更嚴重的是,一側胸膜80%積水,隨時有生命危險,勞教所醫生李飛說:「如果死了勞教所不負責任。」2004年6月,家屬要求保外就醫,勞教所推說上面如何不通過,最後乾脆停止家屬接見、停止家屬存錢買些營養品補養。後來,宋文華連續10多天39度以上高燒不退,連續4、5天不能吃東西,最後眼睛看不清東西、耳朵失聰。家屬再次見面時,宋文華已不能自理,不能說話,骨瘦如柴,僅56歲,被迫害得像70多歲的人。2004年10月8日宋文華被放回家,幾天後含冤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