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大法修煉之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我叫Bozena,修煉大法已經超過兩年了。我在波蘭西南部的格利維採市居住和工作。多年來我對自我改善很感興趣並且嘗試過不同的方式,我不斷的尋找著,但是我沒有能發現滿足我內在需要的東西。我從朋友圈子裏得知了法輪大法。然後,我們決定一起學習更多關於法輪大法的基本原則。我們決定學習《法輪功》,並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了書,然後學功。我們還邀請了一位華沙的法輪功修煉者到我們鎮,他很高興並答應幫助我們。

我很緩慢和小心的接觸李洪志老師的教導。超過二十年的尋尋覓覓,嘗試和差錯留給我許多失望,教我不要過於輕信。然而,我越修煉,越讀書,越加深了對李老師所講的法理的理解,我注意到我的思維方式變的積極了。

剛發現大法的時候,我的生活不是很平安和諧。我的家人強烈反對我修大法,他們稱其是我的新「興趣」。早先寬宏、安詳的和理解我的人都變成反對者了。他們開始嘗試對我「拯救」,以使我返回到我原來的狀態去。我平靜的承受著這些痛苦,我理解到我走上的這條修煉路實際上是我命中註定的緣份。我了解了不斷的考驗和再考驗的經歷,都是為了淨化我。與魔難的抗爭幾乎持續了半年。我度過了許多艱難的時刻。我被人瞧不起、取笑,甚至面臨背井離鄉的危險。

我知道,這是考驗,在它背後,有力量想毀掉我。但同時,我感覺到有力量在幫助我。我做出選擇,我選擇在每時每刻,我要真誠、誠實、同情、善良、平靜、理解、堅持不懈和容忍。我的正信增強了我的力量。我相信師尊和他給我的方向。結果表明,我的正信沒有錯,所有干擾都停止了,平靜下來。正像它突然到來一樣,突然它又離去了。

今天,在我周圍,和平與和諧佔主導。我家人接受法輪功並且積極的支持我修煉。在我家,我們與其他修煉者碰面並且學法、修煉。誰想要了解法輪大法我們都很歡迎。

現在,我想要分享我的一些關於理解和耐心的體會,這是我不久前在工作場所發現的。

我在採煤業工業體系的一個化工實驗室工作。我是一個受過訓練的化驗員,做各種各樣的化學分析。我最近經常被要求來為下午班工作,以便幫助不同的技術員快速分析,這就需要做的快速以便適應生產的實際進程。那之前我僅在早晨工作,處於一種獨立的情況,我很少有機會與其他技術員一起工作。現在,所有工作的技術員都知道了法輪大法。我利用所有的機會,告訴了他們很多關於大法的事,我們總共有十六人。

這些人都對大法持正面態度。一些人說他們印象深刻,被深深吸引了。有時他們會問我:「那麼,法輪功到底是甚麼?」當我回答時,我儘量聲音不大,但是當心裏充滿慈悲時,空氣中就有種不可思議的安靜主導著,雜音沒有了,在場的所有技術員都在聽,其中包括那些離我很遠的不知道我們在談些甚麼的人。

這類事經常的發生,隨後,一些技術員開始讀我帶來的材料,還有《九評共產黨》。他們向我要傳單看,還有互聯網地址。我的心裏充滿了喜悅──他們有機會得救了。

我最近也注意到了實驗室工作氣氛上的許多變化。這些實際上是相當微妙的變化。技術員的精神狀態在改變。較少說閒話了,相反更為踏實、對他人更豁達、同情和容忍了。

一個星期在下午班期間我對耐心和理解方面獲得了很多理解。我有一個想法,修煉者不僅通過交流修煉大法的體會,還要通過生活,在每天與人交往之中、在各種各樣的情況下,展示「真」──通過做真實的自己,我們展示法輪功的教導。

那些技術員,尤其那週和我共事的,對我這樣說:

「Bozena,您在這兒為我們帶來變好真是太好了。當您在這裏時,我們有種祥和的感覺。「

「Bozena,您是怎麼做到的,您變化這麼大,變的這麼棒這麼好?」

「Bozena,您知道嗎?在您的影響下,Halinka以前是很難打交道的,充滿敵意的,已經一百八十度大變化了「

「Bozena,有您真是我們的福份,您非常平靜、耐心和理解。」

當然在開始我很吃驚,我只是微笑。後來,我回答說,這是法輪大法的修煉和提高心性給我帶來的變化。

我希望上面所引述的話沒有被視為自誇。我只是不會用不同的方式表達當時那個情景。我認為通過我們的性格和行為的展現,我們在一個特定地方的存在有了最了不起的意義,依照「真善忍」的原則,證實法。

我與大家分享的只是我的工作場所發生的一個例子和我的觀察和理解。我將在法輪大法修煉的路上、正法正信的路上繼續前行。我相信與其他修煉者一起,沿著這條路,我們每天都在改變著社會。

通過法輪大法的修煉恆定改善自己時,修煉者將變的對他人更負責任。由於對我們周圍的一切,包括人們,的更深刻了解,我們可以幫助他們得救。他們可以因此了解法輪大法的美好。

我相信,當我們改善自我及我們的品格、提高我們的心性時,我們的心與他人的心更容易接近,與他們分享我們的仁愛來自於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原則就更加容易。

我感謝師父,感謝師父的保護和指導。我全心全意的問候師父。也感謝所有的同修們,很高興與大家分享我的體會。也向同修們致以誠摯的敬意。

(二零零七年歐洲法會發言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