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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陸委會指證歷歷 中共人權惡化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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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記者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陸委會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指出,中共為爭取舉辦二零零八年奧運,在二零零一年申奧時曾作出包括改善人權、新聞自由及環境保護等多項國際承諾,但是事實證明,申奧成功六年半以來的中國人權紀錄,不但沒有任何改善跡象,甚至可以說是嚴重倒退。

中共禁止十一類「黑名單」參加奧運會

今年十一月,基督教組織「對華援助協會」公布一份中國公安部於四月份下發的「關於嚴格開展奧運會及測試賽申請人員背景審查的通知」秘密文件。該文件除要求對所有參與奧運會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如奧委會成員、運動員、媒體、贊助商等等,並明確列出禁止參加奧運會的十一類四十三種人。中共的這十一類「黑名單」 包括所謂敵對分子、法輪功等組織人員、宗教極端及宗教滲透人員、民族分裂分子、危害奧運會的傳媒人員、對奧運會有現實危害的非法組織、危險分子、司法機關偵查中的人、被管制及緩刑等刑事犯罪分子、暴力恐怖分子、非法組織成員等。

陸委會強烈批評,每四年一度的奧運會是眾所矚目的國際體育盛事,是不分種族、信仰、國籍均能參加的盛會。在當前國際恐怖主義方興未艾情勢下,加強奧運會保安工作自是理所當然,但中國法制尚未完備,對於所謂敵對、反對、危險、暴力、非法、分裂、危害等罪名經常是任意羅織,不僅嚴重侵害基本人權,亦明顯違背奧運憲章「保障人類尊嚴」、「尊重普世道德根本」的核心原則,特別是其對宗教人士的限制。

中共所謂尊重新聞自由的宣示是假相

中共迫於國際壓力,於二零零七年一月開始實施「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規定外國駐華記者在北京奧運期間可在中國境內自由採訪,且範圍不僅僅限於對奧運會,也包括政治、技術、文化和經濟等領域的報導活動。

然而北京駐華外國記者協會八月一日公布的一項調查報告卻顯示,在受訪的一百六十三位駐華記者當中,百分之九十五認為中國的報導環境沒有達到國際普遍接受的標準;百分之六十七認為中國政府沒有履行給予外國記者更多報導自由的承諾。百分之四十的外國記者反饋表示,從二零零七年一月以來在報導過程中受到中國政府的某種干預和限制,包括跟蹤監視、恐嚇騷擾、非法拘禁、對記者本人及消息來源的暴力侵犯等。

部份外國駐華記者亦認為,在公共場所採訪諸如抗議等敏感事件時還是會遭官方禁止,在深入報導少數民族等敏感問題時,還是會遇到很多來自行政部門的阻礙。

陸委會認為,中共針對境外媒體訂定奧運期間採訪辦法,表面上看似遵守申辦奧運的承諾,但也是任何擁有新聞自由的國家不必做的事,且從上述調查結果、西藏和新疆等地區仍列為限制旅遊區,及限制記者採訪、阻止採訪宗教與社會案件、打壓新聞自由事件頻傳等情況來看,即可知中國根本無意尊重新聞自由,其所謂「充份的新聞自由」的宣示只是假相,而其所推出的「規定」也只是為緩和批評的權宜措施。

來自國際組織的批評不斷

近來中共層出不窮違反人權的紀錄,明顯戳破當年中共申奧時對國際所作承諾,已引發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例如:二零零七年一月,「人權觀察」公布「二零零六年世界人權報告」指出,中國人權和新聞自由均呈現倒退現象。二零零七年三月,美國國務院公布「二零零六年人權報告」指出,中國大陸「部份領域的人權狀況逐漸惡化」。

二零零七年六月,「無疆界記者組織」、「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聯盟」、「廢除酷刑基督行動組織」、「國際人權協會」、「中國團結聯盟」、「人權行動組織」、「支持西藏人民委員會」、「團結對抗死刑組織」等九個國際人權組織,在巴黎共同發起對北京提出八點要求的運動,希望能改善中國人權狀況。

今年八月六日,記者無國界在北京奧運組委會的總部對面舉行記者會,要求釋放近百名中國記者和網上異議人士,並為此進行示威抗議。八月七日,包括鮑彤、劉曉波、陳子明等在內的四十二名中國知識份子,向胡錦濤、溫家寶發出公開信,要求落實申奧承諾,推進中國人權的改善,期盼在「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的同時,也能擁有「同樣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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