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們通過民間途徑搜集到的海化開發區部份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案例,請正義之士提供更多線索。
*田淑芳:女,六十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遭北京惡警非法抓捕,被濰坊駐京辦事處人員非法搜身,搶走現金五百元。在被非法押回的路上,濰坊公安局的惡警以「交車費」為名勒索現金五百元;海化集團物業公司保衛處王增信和倫玉啟將她非法拘禁在物業公司三天。惡人田新富用被子把她臉蒙起來,對其毒打。海化公安分局惡警將她非法拘留三十天,後延期至四十五天才放她回家。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她家人被海化公安分局無理罰款三千元,不給收據;物業公司保衛部又逼交罰款三千元和被關押期間的生活費四百六十五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清晨,田淑芳在人工湖公園東側參加集體煉功被海化公安分局王春橋指揮著一群警察將她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綁架到大窪派出所,遭非法審問、錄像,被帶上大背銬在院子裏折磨數小時。之後被非法拘留九天。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期間,公安惡警逼迫她到鹽灘(海化公安分局的鹽場)拉碌碡,刑警隊長張樹軍毒打她頭部;派出所所長楊志英用皮鞋踩,將她腳踩脫了皮,痛腫了好長時間,家人又被惡警勒索現金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老河口洗腦班迫害七十八天(詳情另述)。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晚上,田淑芳在回家的路上被海化集團保衛處惡人綁架到大窪派出所,因懷疑她散發真相材料被送入壽光看守所非法拘留,後被物業公司保衛處轉移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遭迫害十五天。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五日晚九點多鐘,田淑芳剛躺下休息,三、四名公安惡警突然闖入家中把她叫起帶走。惡警楊慶華惡毒的對她搧耳光,打累了又用掃帚把打她的頭和臉,打的她頭暈目眩,差點昏過去。第二天,被海化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關押於壽光看守所。三十天後被送往邪惡的王村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張瑞蘭:女,五十八歲。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被房山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七天後,張瑞蘭被海化集團物業公司保衛處倫玉啟、馬強從北京將她押回非法拘禁在保衛處,遭海化公安分局惡警非法審問,後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罪名,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物業公司保衛部詐取她女兒住房公積金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清晨,在人工湖公園參加集體煉功,被海化公安分局惡警王春橋等非法抓捕到大窪派出所,遭非法審問、錄像,被帶上大背銬坐在院子裏折磨數小時,又被非法關押於分局鹽灘的拘留所非法迫害九天。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期間,被逼拉碌碡。期間遭惡人張樹軍毒打頭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老河口洗腦班遭迫害十八天(詳情另述)。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張瑞蘭回娘家,下午一點鐘在海化汽車站被保衛處惡警張國良、王增信劫持到海化集團保衛處,後轉移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關了一晚。惡警對她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邪惡之徒王增信見她就破口大罵。第二天倫玉啟夥同公安惡警楊慶華等人企圖將她非法勞教,拉到醫院折騰了一番,體檢不合格。邪惡之徒還不肯罷休,結果被一醫生怒斥了一番「人都病成這樣了,不能再折騰了!」惡警才不得不送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七日半夜一點鐘,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把熟睡中張瑞蘭驚醒。四名公安惡警闖入她家,將她家翻了個底朝天,把她和老伴劉文生一同帶到公安分局河套警區。惡人倫玉啟對她破口大罵;一男惡警(中等個,四方臉,四十多歲)對她老伴劉文生劈頭蓋臉一頓毒打,重重的拳頭打到他的腹部、胸部。第二天,把他倆的正在上班的女兒叫去也對其一頓毒打,之後讓他們的女兒保證張瑞蘭老倆口不煉功,才將他們一起放回。回家後,她老伴身體每況愈下。老伴修煉前被醫院診斷為肺癌,修煉後全好了。這次遭惡警恐嚇、毒打使他舊病復發,幾個月後含冤離世。
*崔榮秀:女,四十一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進京去為大法說實話。十一月十九日晚被大窪分局抓回,遭惡警拳打腳踢,公安分局罰款八千元,並被非法拘留二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農曆四月初八晚到同修家慶祝師父生日,初九被叫到派出所罰站一天。公安人員大罵大法弟子。晚上被關在物業公司。初十上午分局警察郝貴軍把她拉到靠窗的椅子上站著,逼著她從樓上跳下去,遭她拒絕,郝貴軍一把把她扯倒在地,一腳跺在腰部,連續用腳踢,打的她爬不起來了,天黑才讓她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海化集團物業公司馬強、孫興利等將她強行拉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非法關押近三個月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的一天,風雪交加,分局警察到她店中非法抄家,抄出真相材料二十六份,被非法抓到派出所關押一晚上,第二天在寒冷的雪路上遊街示眾後被送往壽光看守所,在那裏被非法迫害三十八天,受盡折磨。
*馮淑香:女,五十多歲。二零零零年農曆四月初八晚上因為到同修家給師父過生日,初九被物業公司的人叫到派出所罰站一天,公安分局惡警牟鑫磊滿嘴污言穢語,大罵大法弟子,晚上被非法關在物業公司。初十晚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因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大窪公安分局抓到派出所拳打腳踢,下午又被送到分局鹽場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三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被物業公司倫玉啟騙出來說是到物業公司開會半小時,結果被送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非法關押,被徐慶雲強迫寫放棄修煉保證書;惡警牟鑫磊對她破口大罵拳打腳踢,遭非法關押近十天放回。
*李會婷:女,四十二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被拘禁在海化二中三天,逼看中央電視台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節目,逼寫放棄修煉「保證書」,不寫就不讓上班,也不准回家。此事由海化區管委會副主任徐松萃指揮,海化二中的部份幹部教師具體執行。她當時學法不深,還沒有認識到這場邪惡運動的違法性迫害性,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但當她看到電台、電視台、報紙等媒體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肆無忌憚的污衊教人修心向善,無條件幫人祛病健身的大法和師父,世人被鋪天蓋地的謊言矇蔽,她大哭了一場,內心痛苦極了。
九九年十月十二日,她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遭北京惡警非法抓捕關押迫害,先後關押於北京前門公安局、豐台體育場、懷柔看守所、崇文看守所,遭懷柔看守所惡警(中等偏矮個頭,五十歲左右)皮帶抽臉,被逼罰飛、罰站、蹲小號;遭崇文看守所惡警劉某某、李某某電棍電擊等野蠻迫害。十一月十九日晚上七點左右,被押回到海化公安分局。當晚她被逼著坐在地上,銬在一張椅子上過了一夜。十一月二十日,惡警趙新錄、王耀傑以「破壞法律實施罪」為名,將她非法刑事拘留,給她銬上手銬送到壽光看守所迫害二十五天。不法之徒王平多次找她談話,逼她寫放棄修煉「保證書」,對其精神迫害,不寫保證書就天天罰站。副所長劉某親自督「站」,一站就是七天。其中惡警牟鑫磊指揮他人給李會婷帶上多年都沒用過的已生鏽的大號腳鐐折磨她三天三夜,導致李會婷雙腳雙腿腫脹走路困難,晚上痛的既不能動又不能睡。在她被關押的日子裏,家人多次受到海化公安警察的恐嚇、威脅、勒索,被逼交巨額罰款三千元、保釋費五千元,不給任何憑證。
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家人保釋後,海化區教委主任趙永德不許她到單位上班,逼她在家寫對法輪功的所謂「認識」,對其進行經濟和精神迫害。原二中校長因是李會婷的親戚,校長職務被撤,二中那年被評上的「先進文明單位」稱號因此事被取消。二零零零年新年後,她要求回單位上班,恢復工作,被教委主任趙永德拒之門外。二零零零年二月底三月初,因拒絕教委主任趙永德、政工科孫奎山等人的無理要求:上電視污衊大法、宣布放棄修煉或寫書面保證放棄修煉,從此她的工作被停,並扣發自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以來的全部工資至今。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她第二次上北京上訪。因不明真相的人告密,當天晚上她在青州火車站遭非法劫持,被抓進海化區大窪派出所。二十二號一大早海化區的惡警在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春橋的指揮下,用大背銬酷刑逼供數小時。李會婷被鎖在鐵椅子裏,惡警牟鑫磊將其痛的幾乎不敢動的雙臂上下抖動數次,至銬子牙嵌入肉中,最後都打不開了,銬子牙扎入手背,手上留下的疤痕至今猶在。李會婷的雙臂麻木了近一年。惡警牟鑫磊還夥同其他惡警侮辱性的給她頭上扣報紙摺的大帽子,反銬著雙手,雙腿並直前伸,大六月天中午坐在太陽底下曝曬;晚飯後刑警隊長張樹軍惡毒的抓著李會婷的頭髮往派出所的四稜柱上碰,並發瘋般的叫嚷:「給根繩子快吊死吧!」李會婷告訴它:煉功人不殺生,自殺是有罪的。惡警張樹軍氣急敗壞的將她一把推倒在院子裏,因帶著反銬爬不起來,張樹軍又抓著她的頭髮將她拽起來,當時一院子公安幹警在場。惡警們折騰夠了,在她倆拒絕簽字拘留的情況下被非法送到壽光看守所繼續迫害七天,七天中李會婷一直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其中連續七十二小時被鎖銬在看守所大廳的鐵椅裏。從那時起海化區管委會主管迫害法輪功副主任徐松萃又無理扣發她家屬每月工資的20%,對其全家進行經濟和精神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清晨,李會婷在人工湖公園參加集體煉功,又被海化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到大窪派出所,王春橋指揮著惡警給參加集體煉功的大法弟子都被帶上了大背銬,遭非法審問、錄像,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強行關押於海化拘留所公安分局鹽場的兩間小屋。李會婷和同時被抓去的女大法弟子關在一起,一間小屋,半間土炕上大半張破席,大白天老鼠竄上竄下,四個人吃住、大小便都在裏面。在她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中,王春橋指揮惡警夥同海化醫院的護士對其進行迫害性插管灌食,灌完後故意不拔出插管折磨她數小時。派出所所長楊志英用皮鞋踩她的臉,副局長王春橋威脅她:你再不吃飯我就來個緊急措施!五天時間,李會婷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第二次插管時出現生命危險,教委的司機接她回家時,王春橋還嚇唬她:「李會婷,你再參加集體煉功,我就勞教你。」
二零零零年十月,海化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邪惡洗腦班成立,地點設在老河口邊防派出所。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八九點鐘,當時二中校長孫明聚帶一名教師到她家騙她,叫她去學校上班,說給她發部份工資,她拒絕了他們的「好意」。二十八號上午十一點左右,黨政辦幹部、「六一零」副主任孫守國,公安分局趙新錄、魯亮、王某某,二中副校長孫雲光,教師劉美龍、秦增祥等數人以欺騙的方式把李會婷丈夫從單位騙回家開門,等李會婷接放學的孩子回家吃飯時,滿屋都是人。她以自己修煉的親身經歷跟那一群人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鎮壓是錯誤的,指明所謂的「學習班」是非法關押,是侵犯人權,是犯罪,她拒絕參加。「六一零」副主任孫守國說:「我不管誰對誰錯了,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當官的這樣安排的,我就得這樣做,要不我就沒有飯吃!」說著給那群人使眼色,四、五個大男人不由分說將李會婷提著胳膊抻著腿的從樓上抬下來塞到車裏就拉到老河口洗腦班了。那一次她被非法關押迫害兩個多月。徐慶雲一夥還指使海化區國土局的人以欺騙的方式把她丈夫劫持到海洋賓館洗腦班迫害半天。
自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至今,李會婷家除被海化公安局非法巨額罰款八千元外,海化開發區黨政辦、公共事業局、海化二中對李會婷的經濟和精神迫害就沒停止過。她多次到二中、公共事業局等要求恢復工作,但沒有人給予公正答覆。不放棄修煉就不讓工作,轉幹不給轉、工資全部停發、工資卡、醫療保險卡全部由海化二中會計保管,工資被他人冒領,生活費一分不給,導致李會婷一家經濟拮据,生活困難。每逢它們認為的敏感日還不斷上門騷擾,給本人和她的家庭成員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
*郝務忠:男,五十八歲。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晚飯前後,山東濰坊純鹼廠(屬海化集團)車間主任黃玉德、副主任李明傑及保衛科長李學書等人兩次上門,逼他寫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否則不讓他上班。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早上,郝務忠等八人在人工湖東側集體煉功,海化公安分局副局長王春橋指揮一群惡警把他們八人劫持到大窪派出所,王春橋指揮惡警給他戴上背銬,伸直雙腿挺直腰坐在院內數小時。後以「危害社會秩序罪」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七天。他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王春橋又指使惡警和護士給他野蠻插管灌食,約十名惡警強行把他摁在炕上,海化區大窪派出所所長楊志英猛力一下把他的左腳踩上(後來腳脖子腫疼了很長時間),左胳膊摁在土炕上硌的鮮血直流,插的他口鼻流血。灌完後他在院子裏吐血,王春橋大叫「把他鎖在鐵椅子上!」過了一會兒,王春橋等惡人又逼他拉碌碡,直到累的走不動為止。被非法關押迫害七天還被勒索現金一百多元,藉口是生活費。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郝務忠為法輪功到北京上訪,在信訪局大門外被濰坊公安局和濰坊信訪局人員劫持到駐京辦事處,身上的二百多元錢被非法搜去。十七日晚九點帶回大窪派出所。王春橋逼他坐在地上,指揮一惡警一盆一盆的從頭上往下澆涼水,冷的他渾身發抖。十八日早上,王春橋帶一群惡警逼他在非法拘留書上摁手印,遭拒絕後上來幾個人暴力脅迫他按了手印。王春橋還將郝務忠的頭髮剪的亂七八糟。最後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送壽光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在被非法拘留期間受盡了犯人付某、馬某的殘酷打罵,一天幹十幾個小時的活。回家後遭公安罰款一千元和從北京回來的路費七百四十多元。
十二月二十八日,郝務忠被鹼廠保衛科長夥同惡警騙至老河口洗腦班遭迫害三個多月(詳情另述)。
在受迫害期間,從二零零零年七月三日至零一年三月,九個月不讓他上班,工資分文不給,給其造成經濟損失約一萬五千多元。不法之徒不但在經濟上和肉體上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在這幾年的時間裏,每逢節假日和它們所認為的敏感日就派人在他家的樓前樓後多處監視,惡警半夜三更砸門騷擾多次。
*王文德:男,五十九歲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下午為給大法討公道去北京上訪,被濰坊公安劫持到駐京辦事處並被非法搜去身上所帶的錢。七月十八日上午被本單位拉回到海化公安分局。分局副局長王春橋帶一幫人在院子裏對其拳打腳踢、上背銬;還把他的頭髮剪的七長八短的侮辱謾罵;在院子裏用涼水潑;坐鐵椅子,王春橋還狠狠的打了他四巴掌。晚上被關在一間屋子裏在凳子上坐了一晚上。十九日早上逼他在拘留單上簽名,他拒絕,結果被一個四十來歲的海化惡警用皮鞋底打的嘴裏直流血。最後惡人給他寫上名字,幾個人按著他強行在上面摁上手印後將他強行送到海化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用掃帚打、面壁罰站、戴手銬等迫害,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二天,吃、住、大小便都在一間屋子裏,到放出時手銬都鏽住了,最後用鉗子才擰開。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所在工作單位副科長劉光明逼他去洗腦班,他正念制止。其後單位書記丁金枝帶著四五個小伙子強行將其綁架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非法關押。有一次看管人員和他一塊出去,邊防派出所邱某某發現他不在後就到處找,找到後不問青紅皂白就拳打腳踢,被非法關押迫害二十多天,每天扣五十元生活費。吃飯時,看守人員把王文德反鎖在屋內,惡人用大法弟子的錢大吃大喝後,把剩下的飯菜帶回一點,給大法弟子吃。王文德還被徐慶雲、孫守國等送去濰坊「六一零」洗腦中心迫害;被巨額罰款,從工資中強行扣罰總計五千多元。
*蔣洪昌,男,五十九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上午,被海化集團退休辦孫玉樸騙去退休辦談話,去後被非法關押七天。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逼交大法書、當時蔣洪昌被逼交出九本書,逼寫不煉功保證。七二零後惡黨鋪天蓋地的全面非法鎮壓期間,由於公安分局、保衛處、退休辦、單位等經常有人到家中騷擾、威脅,非法跟蹤監視,由於法理不明,在精神幾近崩潰的情況對大法犯下大罪,毀了一本《轉法輪》,一套講法錄音、教功掛圖、法輪圖、《洪吟》、師父法像,這是對他最邪惡的迫害,逼其離開慈悲偉大的師父,離開大法。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去北京證實法,為大法說句實話。剛到北京信訪局,就被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到濰坊駐北京辦事處,在辦事處遭惡警非法搜去身上所帶的錢。晚上在水泥地上過了一晚。十八日上午被本單位(海化運輸公司)李希松用車拉回後非法送海化公安分局派出所。分局王春橋指使一幫惡警強迫大法弟子跪在地上對其拳打腳踢,王春橋惡叫著:「你們就是殺幾個人也比去北京好!」打完後又潑冷水、上背銬、非法審問。最後被銬在派出所的椅子上過了一晚。第二天上午被一個叫劉黑子的惡警打了兩耳光後送到分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在絕食抗議迫害期間,遭到警察的打罵和恐嚇。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運輸公司汽修廠廠長張義超劫持到洗腦班遭迫害三個月。(詳情後述)
*姜述榮:女,六十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左右,海化保衛處在她家監控,不讓她出門。後來騙她到老幹處被保衛處張國良、方志傑監控起來。七月二十日開始逼迫看惡黨電視台編造的誹謗大法污衊師父的電視,由於學法不深,寫了「不煉」的保證,被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她到北京信訪局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濰坊駐北京辦事處的警察拉到辦事處大廳,她在辦事處大廳打坐,不明真相的警察用腳把她的腿踢的青一塊、紫一塊。第二天,被單位派人帶到海化派出所,當天送到壽光看守所,遭迫害三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姜述榮在海化生活區發真相資料,被物業公司保衛處方志傑發現送海化大窪派出所,強制坐鐵椅子,一惡警(白方臉、中等個)一邊拿刷子往她臉上刷漿糊,一邊罵罵咧咧的。第二天,海化派出所惡警在她拒簽字的情況下,強行送壽光看守所非法迫害一個月。在看守所裏遭到非法提審、灌食、罰款等迫害。在提審時,海化分局楊慶華謾罵師父,說了許多難聽的話。四月二十九日她又被楊慶華和馬立傑轉移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非法拘禁迫害。一個月後,公安分局羞辱性的將姜述榮拉到海化生活區遊街示眾,押她的是一姓馬的警察。後姜述榮又被押到大窪鎮政府簽字,在拒簽的情況下,被楊慶華和姓馬的警察送到王村勞教所。王村勞教所邪惡至極,因殘酷迫害大法弟子在明慧網上多次被曝光。對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首先就是不讓睡覺,再就是包夾無休止的對肉體的折磨,滅頂的恐怖使她無法承受,違心的寫了「三書」,六個月後被送回家。
*劉素香:女,五十五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海化六區居委會主任吳某(男)和董某(女)先後兩次到她家逼她寫放棄修煉保證書和逼交大法書籍。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遭北京惡警非法抓捕。遭濰坊駐京辦事處人員非法搜身,搶走現金五百元。在被非法押回的路上,被濰坊警察以「交車費」為名勒索現金五百元。海化集團物業公司保衛處王增信(男)和倫玉啟(男)把她非法拘禁在物業公司三天,遭物業公司辦公室主任田新富(男)毒打,因拒絕寫放棄修煉保證書,海化公安惡警將其非法拘留三十天,延期至四十五天才放人。在被非法拘禁的日子裏,海化公安分局派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煉功帶和大法書,家人多次受到惡警的威脅、恐嚇。被海化公安分局非法罰款三千元卻不給憑證。放回後,海化集團保衛處又逼交罰款三千元和非法關押期間的生活費四百六十五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她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因遭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晚上,在青州火車站被惡警劫持到海化派出所。二十二日清晨,公安局副局長王春橋命兩名惡警給她上大背銬且雙腿並直前伸讓她坐在一間飯廳的地上,一年輕惡警(中等個,四方臉)對她刑訊逼供:腳踩在她的腿上,喪失人性的提著銬子提起、放下三遍,約五十多次,銬子深深的勒入她的手腕,雙手黑紫、腫大變形,銬子都打不開了,直到她雙臂失去知覺,才肯罷休,接著,副局長王春橋惡毒地罵著踢起跟前的凳子,飛起的凳子沒打著劉素香,他的鞋踢掉了,王春橋喪心病狂地抓起皮鞋毒打劉素香臉部無數下,又從屋裏打到院子中……過了一會兒,惡警牟鑫磊一夥污辱性地給她扣上報紙摺的大尖帽子,大六月天的中午把她銬在太陽底下曝曬,幾乎熱暈過去。晚飯後,一幹部模樣的惡警(五十歲左右,中等個,四方臉),在一群警察的陪同下,一句話沒說,用拳頭猛擊劉素香臉部、太陽穴、眼部等要害部位,劉素香頓時被打的滿臉青紫變形,眼睛腫的看不見東西,惡警們折騰夠了,在沒有任何簽字手續的情況下,強行將她送往壽光看守所繼續迫害,她絕食抗議非法拘留,壽光看守所惡警們叫犯人拿著皮鞭強制她連續七天趴在高溫水泥路面上曝曬不讓動,身上流出的汗水是整個的一個人形,一動就遭到犯人皮鞭抽。當打人的犯人看到劉素香變了形青紫色的臉時還問:是哪個種這麼狠,把人打的這樣?七天後劉素香被迫害的出現生命危險,只好將她送回家。惡人停止他兒子的工作四天並扣她兒子工資共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農曆四月初八,因給師父過生日,四月初九劉素香被海化派出所非法拘禁,罰站一天。四月初十被轉移到物業公司,被公安分局惡警非法審問,被惡警郝貴軍毒打。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所在小區委會主任老吳等二人欺騙,被物業公司人員劫持到海化區老河口「六一零」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七十多天(詳情另述)。
*陳向英:女,三十七歲。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一日進京上訪,未到信訪局就被北京房山派出所抓了,後被關押在房山看守所。一週後被家人和單位上的人找回,回來後又被海化公安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行政拘留十五天。海化集團公司保衛處逼家人上交不外出上訪保證金六千元,被非法拘留期間每頓飯只給一個小饅頭和一小杯水,卻要每天收十五元的飯費。後來因不寫保證書而不讓上班兩年之久。
*孫桂華,女,六十五歲。九九年十月下旬去了北京為大法討公道,兩天後被海化公安局追回來,說要非法拘留十五天,結果拘留三十多天,勒索現金三千元,每天交十五元的生活費。從此以後分局經常到家中騷擾。中共開十六大時,一天晚上快九點了,三個惡警到他家抄家,把她的大法書、錄音機全部拿走了。十天以後又來抓她,孫桂華正念走脫,被迫流離失所兩個多月後剛回到家又來人抓她,給她及家人贊成極大的恐懼。影響她全家正常生活。
*王秀蘭: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晚被海化公安不法人員綁架,被強制坐在對付重刑事犯用的鐵椅子上,非法審訊,直坐到九日上午八點,才被允許上廁所,她剛一起身就暈倒在地,不省人事。
海化公安幹警不顧她的死活,硬把她送往壽光看守所。因無口供,壽光看守所拒收,當晚她又被劫持回海化派出所,遭值班的兩惡警點燃香煙,戳進王秀蘭的右鼻孔,又亂踢她的左腿。九月九日上午,海化分局刑警副大隊隊長楊慶華帶人去她家非法抄家,被她的丈夫張華三嚴詞拒絕。九月十日上午,她已經全身浮腫,生命垂危。壽光看守所見她病情加重,仍是拒收,負責看管的兩惡警又往她鼻孔戳燃燒的香煙,又點燃火機燒她的眉毛、頭髮,掐擰她的兩大腿內側,亂踢亂踩她的雙腿,又來回地拖,她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九月十四日,她家人接獲通知去壽光看守所接人。不到六天,已被折磨得形容枯瘦,氣息奄奄。
*朱克增,男,六十歲左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惡黨非法迫害法輪功以來,大窪鎮的惡警把他和幾位同修硬叫到村裏,輪番洗腦,強行寫保證書,二天才放回家。後來,又把大法書抄走,把他家裏翻了個遍。後來,又對他強行洗腦迫害。最後,逼迫拿上三千元,才回家。
*王蘭花,女,四十多歲。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為法輪功去北京上訪。在信訪局遭到了電棒電、膠皮鞭打等一些惡劣手段的迫害。又送到壽光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三天,家屬托關係拿上了二千元,才放回家。
*袁秀華,女,六十多歲。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惡黨非法迫害法輪功以來,大家窪鎮的惡警把她和幾位同修強行叫到村裏,輪番洗腦迫害,逼家屬替她寫不學不煉的保證書,二天才放回家。兩次到她家抄家,全部的大法書被抄走。
*孫愛香,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濰坊為法輪功上訪,回來的路上,到岔河路口時被警察截住,大窪派出所和村委把她們幾個同修關在村委洗腦,逼家人替她寫不學不煉的保證書,家人不會寫,惡人們就替寫,關了三天才放回了家。在以後的日子裏,惡人白天黑夜圍著宅子轉,到她家抄家兩次,並到她女兒家進行騷擾。
*袁因容,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濰坊為法輪功上訪,回來的路上,到岔河路口時被警察截住。大窪派出所和村委把她們幾個同修關在村委洗腦,逼家人替她寫不學不煉的保證書,關了三天才放回家。在以後的日子裏,惡人白天黑夜圍著她家宅子轉,非法抄家一次。
*尹文龍,男,三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號左右,海化鹽場保衛科孫明標為了便於迫害他,把尹文龍從二分場調到四分場五工區非法關押迫害十天。在這十天中,鹽場總廠惡黨書記袁某某罵他;孫明標用腳跺他,並罰他蹲在地上兩臂伸直數小時;在這種情況下妻子受驚嚇造成流產。九九年底被工區孫書記監視五十天,下班後不讓回家。被逼交一萬元押金後才准許回家(後來他妹妹去要這錢它們卻不承認)。
二零零零年三月尹文龍去北京為大法上訪,回來後陳慶明把他送給孫明標。遭到惡人孫明標用竹竿毒打,竹竿打爛後又用電棍電嘴迫害,逼交罰款三千元;押金三千元;非法扣押摩托車半年。海化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遭到惡警的打罵並逼他母親交一個月的伙食費四百八十元。出來後又被惡人孫明標非法關押十五天,逼迫家裏人交一萬元押金給保衛科方某某(約一年後只退給五千元),還要扣尹文龍父親的工資卡。孫明標指使分場停發尹文龍工資兩個月。本單位惡人朱某某在尹文龍父親來領他時唆使孫明標用電棍電他,並錄音逼他罵師父。尹文龍回家後,遭到朱某某等二人的非法監控二個月,不讓出門。
二零零零年六月上班後,海化鹽場四分場陳慶明、方建廣、王春曉不讓尹文龍下班後隨便回家,一個星期只准他回家一次。其後四五個月工資扣發一半(後來補發了扣發的工資)。尹文龍的妻子生孩子,他下班後照顧妻兒的時間都受到限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惡人陳慶明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將尹文龍送到老河口洗腦班非法迫害。家人去推尹文龍放在單位的摩托車,剛加的油也被人偷去,十五、六里路只好推回家。
「六一零」洗腦班惡人徐慶雲指使張國良夥同數人多次用電棍電;毒打尹文龍,導致腦部積水。尹文龍身體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曾割腕自殺抗議迫害。徐慶雲一夥怕擔責任讓單位來人接他回去,單位來的人不敢接。尹文龍的母親來看他,張國良騙她說尹文龍思想鬥爭激烈,頭疼在治療。到海洋賓館後,在尹文龍神智不清醒的情況下被徐慶雲、孫守國安排的邪悟人員迷惑,寫了放棄修煉的三書,犯下了背叛師父、污衊大法的罪。尹文龍在洗腦班遭非法迫害五個月。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尹文龍因不滿單位對他的迫害,特別是不讓休班,尹文龍休了三天班被方建廣開大會宣布扣五百元工資。因單位和「六一零」的非法騷擾而不敢去上班,後被海化集團鹽場開除。開除後又派惡人多次去他家騷擾他。
*王永傑,男,四十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他到山東省會濟南去上訪,被海化電視台的車拉回後送到他原工作單位(羊口鹽場化工廠),被廠長孫效功與單連發派了四名職工晝夜看管一週左右,逼寫下放棄修煉「保證書」才允許他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晚十點左右,制滷四分區主任張景偉、柴文平到王永傑家,以欺騙的方式把他騙到單位。十月二十六號上午八點左右,王永傑被張景新送到制滷分場後,被鹽場保衛科孫明標等人送到老河口邊防派出所洗腦班。被「六一零」徐慶雲、張明華、丁某某非法看管,逼聽污衊大法的錄音,強制轉化。徐慶雲、孫守國等還把他和另一名大法學員王智國送到濰坊「六一零」洗腦班洗腦迫害,轉化後被徐慶雲、孫守國利用著去幹轉化其他大法弟子的壞事。在不清醒的情況下,還給邪惡的「六一零」送了錦旗。寫污衊師父、污衊大法、放棄修煉的「三書」,給他修煉路上留下永遠的恥辱和不滅的污點。逼他離開師父離開大法,這是對他最大的迫害。洗腦班於二零零一年三月結束後,他還未徹底清醒。上班後,被單位扣除「培訓生活費」一千元。
*李順花:女,四十二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號左右,海化開發區有幾個大法弟子被當地抓起來了,當時李順花很著急,就向功友家打了個電話,緊接著濱海開發區公安局副局長王春橋領一夥警察來到李順花原工作單位(壽光運輸公司大窪汽車二隊)。在她單位的辦公樓上,王春橋、張樹軍、馬立傑等對她非法審問後,被關在大窪汽車二隊的辦公樓裏一個星期左右,逼著寫了保證才把她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李順花和幾名同修為了替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被當地保安抓住。保安脫下皮鞋就朝李順花的臉上打,打的她鼻青臉腫。把她非法關押了三天。海化開發區公安分局王春橋、馬立傑把她們押回了大窪公安局。分局張明華非法審問她們。刑警張樹軍指使郝貴軍用電棍電李順花的頭部,給她脖子上掛上大牌子照相後,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關押到分局鹽場拘留所。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鹽場單保剛、警察於鵬看管,每天交十五元生活費,只給一小塊饅頭。大小便在屋裏,便桶滿了也不讓倒;大冷的天窗戶上沒玻璃。惡警李光耀到李順花非法勒索三千元不給收據。非法關押了一個月交四百五十元生活費,逼著寫不煉了的保證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二十一日,李順花與幾個同修第二次到北京證實法。在北京信訪局門口被便衣抓捕。後被濱海開發區分局警察王國智、郝貴軍押回海化分局大家窪派出所,第二天,惡人楊志英逼李順花在拘留單上簽字,李順花拒簽,楊志英用手砍她的脖子。後被強行送往壽光看守所刑事拘留。在她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期間壽光看守所惡警在六月天逼她們趴在外邊的水泥地上曝曬,從早上八點一直到晚上八點,惡警們指使著犯人拿著皮鞭看管,誰一動便遭一頓毒打。六月天的地面溫度高達幾十度,身上淌下的汗水在地上形成一個整個人形。七天時間,李順花被折磨的身體極度虛弱,奄奄一息。濱海開發區分局指使李順花丈夫單位從他工資裏扣了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壽光汽車運輸公司第二分公司經理王會義、單連增強行把李順花送到老河口洗腦班。「六一零」洗腦班主任徐慶雲很邪惡,指揮著張明華、張國良一夥計劃對大法弟子實行軍事化管理,不轉化就長期關押或送勞教。李順花絕食二十六天抗議非法關押。徐慶雲一夥聯合海化醫院的醫生護士把李順花摁在半間小屋的地上強行插管灌食五次。這幾年來每當節假日、惡黨的敏感日,惡警就會上門騷擾。徐慶雲還以放人回家的謊言欺騙李順花,把她從老河口拉到海洋賓館繼續洗腦,指使被徐慶雲孫守國送到濰坊洗腦中心讓邪悟後的人員去轉化她,給她看洗腦邪悟電視錄像。兩個多月的關押迫害,不轉化就無限期關押、送勞教的恐懼,使李順花無法承受,違心的寫了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後離開了洗腦班回到家中。
幾年來,李順花除遭到以上迫害外,每逢節假日或它們認為的敏感日,公安分局和所在單位多次派人打電話或上門騷擾。
*桑海青,三十八歲。一九九九年惡黨非法鎮壓法輪功後,大法弟子桑海青被所在的工作單位山東海化集團純鹼廠。主管執行鎮壓法輪功的人逼迫她寫悔過書,並被調換環境差的工作;被車間主任強行扣發工資斷絕經濟來源。
二零零零年六月桑海青到北京上訪,被海化公安分局有關人員王春橋等非法審問辱罵,被惡警郝貴軍用鞋子打的額頭鮮血直流。最後被海化分局非法拘留十幾天,並罰款數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車間主任常守軍等人以開會為由,把她劫持到邊防派出所「六一零」洗腦班強制洗腦。強迫聽污衊大法和師父的宣傳,限制各種自由,不得與外界接觸。在反迫害中他絕食抗議,殘暴的「六一零」主任徐慶雲等人命令惡人們對他強行插管灌食迫害。桑海青還被惡警張明華等捏著鼻子灌水,致使他被迫害的嘔吐並吐血水。一個月後桑海青又被徐慶雲、孫守國強行送到濰坊邪惡的洗腦班非法迫害三個月之久。
在濰坊洗腦班受邪悟者的誤導,放棄了修煉,給濰坊洗腦班、海化「六一零」分別送了錦旗。在徐慶雲、孫守國的指揮下,做轉化大法弟子的惡事。不久,在功友的幫助下,認識到轉化是錯誤的,從新走入修煉。
二零零二年七月,山東濰坊海化集團公司以長期曠工為藉口開除了桑海青的工作。她多次去單位要求恢復工作,單位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書記逼她寫悔過書、保證書,否則決不讓上班。從此和上小學的兒子相依為命的桑海青沒有了經濟來源。
李華:男,三十三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大法弟子李華遭到海化集團小蘇打廠副廠長王寶慶、袁泮利等人的拘禁,逼看邪黨電台污衊大法的宣傳,逼他寫保證書。
一九九九年九月,被惡人宋某某舉報,海化集團保衛處、開發區公安分局對其非法審問,逼他寫保證書、思想認識,被小蘇打廠非法拘禁半個月之久,放回後一個月的時間不准上班。二零零零年二月,李華去北京為法輪大法上訪。在北京被綁架到濰坊駐京辦。身上所帶的錢物被惡人非法搜去。後被工作單位的人押回,遭到廠長等人的毒打。海化公安分局惡警楊慶華等二人審問他一天,逼他坐在水泥地上,身上多處被惡警用鞋子打壞。在公安分局鹽場拘留所強制拘留一個月,遭到王春橋等惡警的暴打,每天只給一點點饅頭,到拘留期滿,李華被迫害的皮包骨了。海化集團保衛處逼其家人交罰款三千元,所在工作單位逼其家人交罰款五千元,李華五千多元在集團入的股錢也被單位扣去。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李華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北京信訪辦被惡人扣留,帶到濰坊駐京辦,隨後被單位帶回到海化派出所。在派出所裏遭到惡警們的圍攻,身體多處被打傷,送入壽光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李華被猶大和惡人出賣,被騙到壽光洗腦班,在那裏遭到了非人的折磨。邪教大隊惡警郭洪堂、馬溫和把李華的衣服扒下,雙腿用鏈條捆上,雙手反戴手銬,摁在地上,用電棍渾身上下亂電。惡人李同忠、猶大王翠燕不斷折磨李華,用電棍電、不准睡覺、逼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遭非法迫害二十多天。自二零零零年來,海化集團就不准李華上班,工資全部扣發,直到現在連基本的生活費都不給。在海化集團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中,因修煉法輪功被除名的多名人員中就包括李華。
根據上述情況惡人榜上有名字的:徐慶雲、於海鵬、楊慶華、王春橋外,需要另外補充到惡人榜上的人有:徐松萃、孫守國、田新富、張樹軍、楊志英、倫玉啟、郝貴軍、牟鑫磊、、孫明標、張國良。
在此奉勸那些在不明白真相的情況下被迫參與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人:王寶慶、袁泮利、馬立傑、常守軍、孫雲光,劉美龍、秦增祥、黃玉德、李學書、魏雲景、劉光明、單保剛、李光耀、丁金枝、孫玉樸、李希松、孫效功、張景偉、張景新、柴文平、張義超、趙永德、孫奎山、王增信、馬強、孫興利、老吳(原鹼廠六區居委會主任)、陳慶明、方建廣、王春曉、王會義、單連增、四分場的朱某某、保衛科的方某某等人,你們在這場邪惡對大法弟子的瘋狂迫害中,因不明真相,在無知中幫了惡人,在這裏大法弟子希望你們能了解法輪大法是怎麼回事,快看《九評共產黨》,認清邪黨本質,為自己的行為改過。真誠的希望你們能抓住機緣,否則待真相大顯的時候,誰也救不了你了,真心希望你和家人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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