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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淶水縣六一零頭目王福才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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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我叫喬永福,農民,59歲,是河北省淶水縣王村鄉趙各莊村人。我要揭露河北省淶水縣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福才踐踏國法、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帶人到我家翻牆越院,抓人、抄家、毀壞財產等犯罪行為。

自我們全家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心受益非常大。中共惡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鎮壓法輪功開始,我們全家遭受了淶水縣六一零、公安局對我們進行的非法抓捕、罰款、抄家、毀壞財產,被迫長期流離失所,不能正常勞動和生活等迫害。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半,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福才,帶領三、四人到我家,對我們老倆口和我的兒子喬金海及兒媳進行非法抓捕,當時我們都沒敢在家呆,他們見大門鎖著,其中兩人翻牆入院,用刀子將窗紗挑開跳進屋裏,把屋裏東西翻了個底朝天,小孩的衣服扔得到處都是,一箱鮮奶也砸了一地。當時現場有村民見證。當天晚上十二點左右,王福才等人又來抓我們,沒有抓到,就走了。從此騷擾不斷,最多一天來兩三趟,我們老倆口也開始流離失所。(我的兒子喬金海和兒媳在這之前早就被迫流離失所了。)

同年十二月四日下午兩點多,王福才帶領三人,乘坐一輛吉普車,又來抓我們老倆口和我的兒子、兒媳。他們把車停在村民張慧森(音)家門前。其中兩人翻牆入院,沒等走到房屋門口,每人順勢操起一塊磚頭,砸向房屋東側窗戶。由於用力過猛,磚頭撞成碎塊。隨後,他們砸開大門,進來之後,把鐵锨頭卸掉,用锨柄瘋狂的砸,把屋裏屋外所有門窗、家具上的玻璃和部份家用電器,全部砸毀,其中包括縫紉機、電風扇、錄音機、大衣櫃的玻璃,砸了將近半個小時,現場有十幾名村民見證。而且他們把我們的另一處宅子也砸了個亂七八糟。當天夜裏十一點左右,王福才等人開車又來了一次,企圖繼續抓捕我們,沒找到我們就走了。現在我們老倆口四處流浪,有家不敢回。

六一零組織完全是一個由中共惡黨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正當的政府機構和非正當的法律專職機構,是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人員合法權利的非法組織。因為這個組織的非法性,所以也決定了王福才對法輪功人員所實施的一切迫害行為都是非法的、犯罪的。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剝奪公民信仰罪

我們信仰的「真、善、忍」法輪大法對國家、對人民是百利而無一害的,他不僅使人的身心得到健康,而且使人類道德得到回升,所以,王福才迫害我們這些信仰「真、善、忍」的人,是有罪的。

二)侵犯名譽權罪

王福才誣陷我們是「邪教」,我們修煉「真、善、忍」守德、守法做好人,我們的行為是最正的。真正的邪教是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邪黨、和其爪牙六一零非法組織,王福才等人的行為才是最邪的。他嚴重的侵犯了我們的名譽權,因此,王福財必須通過媒體公開向我們賠禮道歉,澄清事實,恢復名譽。

三)非法抓捕罪

由於王福才以我們信仰「真、善、忍」為藉口,而多次對我們全家非法抓捕,既不履行法律程序(就是履行法律程序也是非法的,)給我們全家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創傷。使我們全家時刻處於恐懼狀態之中,四處躲避,不知何時又會被他們抓住迫害。我們完全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環境,有家回不了,有田種不了。

四) 私闖民宅、毀壞財產罪

王福才等人私闖我家民宅、毀壞我家財產的行為,完全是一種流氓、暴徒、強盜行為。既不履行法律程序(就是履行法律程序也是非法的)未通知本人翻牆入院,亂翻亂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最低五千元。

五) 危害社會治安罪

王福才等人到處尋找法輪功人員進行迫害、非法抓捕、刑訊逼供、勒索錢財、路途攔截、打、砸、搶,嚴重干擾了社會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別是包括我們全家在內的所有法輪功人員的正常生活秩序。王福才他們說法輪功人員妨礙了社會秩序,但是,在這幾年的被迫害中,我們依然以「真、善、忍」為標準,就像我們李老師說的那樣:「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從來沒有幹過翻牆越院、打、砸、搶等流氓土匪勾當。王福才他們才是真正危害社會治安的根本原因所在。

這幾年因不斷遭受六一零的非法迫害,我們全家人長期不得團聚,完全失去了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條件,四處流浪,有家難歸,無法從事正常生產勞動。不但不能為家庭創收,還要靠借債和親戚援助維持生存,這幾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約十五萬元。同時對我們的身心也造成了很大傷害,因此,王福才應賠償控告人十萬元。加上毀壞財產損失五千元,共計二十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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