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我和同修幾人進京上訪,到了北京當天下午在天安門廣場洪法被惡警抓捕,我們幾人和其他省的同修當天晚上被關進監牢裏,一進監牢惡警強行把我們一個個的衣服、褲子扒光,一絲不掛進行搜身,關了我們四天,我們幾十人絕食了四天,惡警對我們強行灌食,用管子插進鼻子裏灌入不明藥物。還強收我們每人六十元所謂藥物費。四天後又到了重慶駐京辦事處,幾天後又被當地政府、公安抓回家鄉。沒想到剛脫虎狼又遇豺狼,天下烏鴉一般黑,又強制罰幾人每人一千八百元現金,還拘留十五天交生活費用二百元。自從上京後,時常都受到惡人的干擾。十五天後回家,政府書記硬逼著我抄他寫的保證書。
二零零一年我寫嚴正聲明書交給政府,沒過幾天,區公安和當地政府惡人又來強行要我抄他們寫的保證書,一個姓孔的黑大漢站在我的面前,握起拳頭說:「不抄就打。」就這樣我屈從了邪惡。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月十一月,三個月每月來一次抄家,第一次抄家是重慶北碚區公安一幫七、八個人到我家,在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進行的強盜行為。有個惡警最特殊,專找衣櫃的小盒子翻金、銀、財寶、錢,翻的同時還用衣櫃的門把他的身體遮擋住,不讓我看到他在找甚麼。我早就做了準備,他甚麼也沒找到。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天天都在煉。氣的惡警吹鬍子瞪眼睛。一個惡警大叫,又搜。結果還是沒找到甚麼東西,只好灰溜溜的開著兩輛警車走了。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當地大隊書記收走我的大法書四本,二零零一年七月一個晚上,六一零頭目彭毅帶領派出所五、六個人晚上九、十點鐘闖入我家,搶走我的《轉法輪》書、動功、靜功磁帶和一個收錄音機,還把我抓去派出所關一天一夜。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九日,我又被抓進派出所,因發(九評)被人告到北碚區公安。當時我是幫賣布的老闆做服裝工作的,工作很忙,老闆要貨,在老闆的求情下我被放出來了。沒過多久重慶開甚麼峰會,說有甚麼外國人要到重慶來開會,惡黨害怕,在九月十六日那天十幾個壞人和惡警開兩個警車到我家來,我家在蓋新房,在很忙很困難的情況下邪惡強行把我拖到警車上,送到重慶井口洗腦班進行洗腦,在裏面根本沒有一點自由。我一個快滿六十歲的老年婦女,左右兩邊各一個年輕婦女把我看守住,吃飯、睡覺、拉屎、拉尿都被監視著,甚麼都寫在他們的記錄本上。我進去的第一、二天又吐又拉,兩個幫教硬要我服藥,不服藥她們就罵,強行灌。一個星期過去了,要我寫「三書」,我說寫不來、不寫,她們就幫著寫,強迫我一個字一個字的抄,我不抄,她們就把我的手抓住強迫抄。
就這樣我在裏面度過了二十幾天。在這二十幾天裏,他們不准我家人給我送衣服,九、十月的天氣已經很涼了,惡人們都穿著秋天的服裝,可我還是熱天的棉綢短衣短褲,光著一雙腳連鞋子都無一雙,惡人不告訴家人我在甚麼地方,家裏人也找不到我,惡人太狠毒了。
現在我再一次嚴正聲明:惡人幫我寫的,強迫我抄的一切、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