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人人都成為協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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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我們地區一直以來就是那麼幾個協調人,大大小小的事多數都找協調人處理,比如購買耗材、整理材料,動員家屬到關押大法弟子的魔窟要人,以及配合家屬要人,組織同修配合發正念,負責起草針對某邪惡發正念通知,並去距城市很遠的農村進行交流,帶動同修整體提高上來,負責聯繫修理電腦及其它設備,還要幫助準備上網材料找同修打字等等,把協調人忙個團團轉,有時達不到同修的需求,同修還加以指責並施加壓力,甚至遭到辱罵,說協調人頭腦簡單,工作沒計劃,整天瞎忙,還有同修認為整天有啥忙的,揭這揭那的,學好法、發好正念邪惡自然就滅。特別一旦有同修被綁架,學員們就說三道四,指責協調人如何偏激,把同修「協調」到監獄了,協調人應如何如何正等等。有事就找協調人幫助做,出了事說協調人「頭腦簡單」並加以指責,一旦協調人被邪惡或黑手迫害,有同修說這樣就該整到監獄迫害等等,有時壓的協調人喘不過氣來,就產生不做協調的想法。

有同修主動承擔本地區整理材料的責任,文章不出來啥事沒有,文章一出就有人說三道四,這不行那不行,同修承受不了這種壓力,放棄整理文章,直到被黑手迫害,半身癱瘓。僅舉一例:本地有兩名同修被綁架,扣留在公安局,同修得知後,有同修配合家屬要人,有同修配合發正念,有同修整理材料及時揭露惡人,正告惡人立即釋放、寫給主管扣押的惡人家屬勸善信等等,時間已到臘月二十七,差三天過年,如果不抓緊惡人們馬上就放假了,情況緊急。材料出來後,有同修立即反駁,有的說正告詞不善,有的說措辭不當,得修改兩天,有同修說落款不應寫某地全體大法弟子等等,強烈要求不能散發,統統毀掉。後經協調人切磋,換位站在世人角度看這材料對自己有沒有傷害,能不能引起反感,同修們一致認為沒有,最後決定此材料不毀,可以散發。

由於多數同修忙於過年了,找發正念或近距離發正念的同修也很困難。年三十上午,接到一同修的電話,問:咱家孩子回來過年沒有?同修說沒回來,並反問,你準備過年了吧!同修說:家人不回來哪有心思過年啊,為他們整理整理東西,你們也別閒著,把東西涼一涼。同修放下電話立即與同修切磋、起草公告內容,正告某某立即放人,說清迫害的原因,並正告惡人是違法行為,否則將把其惡行曝光於世界,呼籲世界正義人士譴責其惡行,同時將申訴狀告其執法犯法,同修帶著準備打印的公告去了幾家有設備的,沒人,後來到一同修家,儘管同修認為需要修改出更完美的真相,又花了幾個小時修改,但終於在年三十晚上九點拿到此公告並傳遞給同修,回到家已經十點過去了。

還有的同修認為協調人忙是沒安排好,哪裏出現問題就應該哪裏的同修給予曝光等等。同修啊!我們是一個整體,哪裏出現問題都是我們自己的問題,凡是自己碰到的事情都不能繞開走,就是無條件的做,這才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如果遇事都繞開走或認為是協調人的事,這種狀態就已經不對了。

還有同修認為協調人忙是被干擾,被邪惡牽著走,快過年了,同修應該有一個輕鬆的環境,整天這麼忙,不屬於正確狀態,協調人完全可以擺脫一些事情,能找出各種理由不參與近距離發正念,不動員家屬或配合家屬要人等等,不是自然就輕鬆了嗎?可是協調人把大法的事當成自己的事,把魔窟關押的同修當成自己的親人,正像師父講法說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

如果我們每一位同修都動起來,發揮自己的特長,從自身做起,從自己周圍做起,主動做大法工作,如:組織學法小組、組織小型交流、收集善報惡報素材、整理材料上網、配合家屬營救同修、近距離發正念等等。大法工作很多很多,只要我們心在法上,動腦思考,自然知道如何去做,比如:同修利用此魔窟所在地有集市,就利用來近距離發正念,回來後,同修琢磨應當把此事上網,讓更多同修知道,但又不能直截了當,所以同修上網智慧的在揭露該魔窟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中暗示此事。

同修們,從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非法鎮壓大法後,特別是零一年──零四年,大法弟子確實需要精進的同修帶,協調人大批量印製資料大部份同修接到後進行散發。但是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資料點遍地開花,特別是師父關於揭露當地邪惡的經文發表後,救度眾生的真相內容越來越豐富,越來越多的大法工作需要我們大家用心去做,我們人人都要在這過程中成熟起來,人人都成為協調人,整體自然就形成了。

如有不當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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